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常宁市规划局概况
常宁市规划局属市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原为成立于1992年7月的常宁市规划管理办公室,1997年5月更名为常宁市规划管理局,2003年1月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局,为常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设22个科室、两个局机关党支部、一个局机关工会,下辖一个规划设计院、一个城市规划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常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因工程建设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改变房屋和土地使用性质审批,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单位拥有办公面积2700平方米,拥有在职干部员工21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5人,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29人,拥有城市规划等12个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39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4人,机关建设、技术力量、工作业绩在湖南省县市级规划管理机构中位于前列。
详细地址:常宁市青阳南路179号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市城乡规划方面的法规和规章,拟订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承担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主城区内控制性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3)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组织审查城乡规划区域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负责城乡规划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中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城市雕塑的规划、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改变建筑型体、外饰等审批及监督监察和查处工作。
(5)负责城乡规划区内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工作。
(6)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规划违法案件。承办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区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及利用工作。
(8)负责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开发应用和城乡规划管理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村镇规划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并对各县城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常宁市规划局内设处室分别是: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信访室、档案室、代办中心、服务中心、总工室、设计股、法规股、执法大队、测量队、用地股、工程股、市政股、监察室、村镇股、设计院、宜阳规划管理站、宜潭规划管理站、泉峰规划管理站、培元规划管理站。
(2)常宁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规划局本级,常宁市规划局本级决算和所属规划服务中心、规划设计院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2517.58万元。比上年增长15.72%。总支2508.64万元,比上年增长15.3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1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4.8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05.8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505.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517.5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505.87万元,比上年增加1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5.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17.34%;其中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23.62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2428.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6.92%;住房保障支出76.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0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2508.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35.32万元增加23.25%%。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913.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895.32元增加0.9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决算数595.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增加325.0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中的办公场地租赁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0.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6.1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61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3%,日常公用经费29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共计11.04万元,比年初预算30万元减少63.2%,与上年决算数36万元比较减少30.67%,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0%,比年初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11.0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4.8%。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车辆保有量5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6次,接待人数2300人.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0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246批次230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0元,保有量5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7.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整体支出25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61万元,项目支出595.0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595.02万元,其中:总规修编项目经费595.0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我单位1.完成了城区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明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2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25万人,到2020年城市规划控制区面积165平方公里,今年3月31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启动了城市总规修编,正在收集基础资料,办理编制单位采购手续。
2.控规层次。对原编制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城区控规对近期城市建设用地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园区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控规正在编制当中。
3.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城市停车设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电力设施等专项规划。
4.镇(乡)规划及村庄规划。除水口山镇外,全市其它17个镇(乡)域布局规划已完成审批;胜桥、荫田、罗桥、庙前、兰江、塔山、大堡、水口山8个乡镇总体规划已完成审批,正按照控规编制深度要求深化设计;三角塘、洋泉、水口山、官岭4个镇镇区规划正在审批中,正在编制西岭、板桥、蓬塘、新河、烟洲5个镇(乡)集镇区规划。全面启动了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召开了动员推进会,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完成了荫田张力、松塘、上浯,西岭大洪,蓬塘芝江五个村村庄规划编制,目前正在审批;完成了改善类、简易类、建房说明书类共135个村庄的政府采购手续以及20个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的招投标工作,编制规划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4.45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租赁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规划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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