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专项资金自评工作,我局制定了自评方案及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常宁市政府主管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商、质检、食药监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3.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4.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7.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8.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9.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12.指导镇村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13.承担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委员会具体工作等工作;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构成

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现有52个机构设置,其中机关股室22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教育股、财务基建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股、市场与合同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管理股、标准化股、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产品质量监督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管理股、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股、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基层监管所22个,即:水口山所、培元所、泉峰所、宜阳所、柏坊所、洋泉所、新河所、庙前所、罗桥所、大堡所、新河所、荫田所、白沙所、烟洲所、胜桥所、官岭所、西岭所、兰江所、蓬塘所、三角塘所、板桥所、塔山所、天堂山所。直属事业单位8个,即:信息中心、老干与后勤服务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投诉举报中心、常宁市注册登记服务中心、常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常宁市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常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现共有工作人员353名。

第二部分部门财务情况

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总收入339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5.41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97.78 %;其他收入75.14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22%。总支出34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0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8.63%;项目支出 729.7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1.37%。

2、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项目资金共计348.63万元。其中:常宁市财政实际拨付专项资金218万元,省财政财政实际拨付专项资金48.37万元(工商专项40万元,食药专项7.67万元,质监0.7万元),根据专项工作开展的需要分次拨付,年内基本安排到位,到位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8年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专项共使用729.71万元。主要使用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抽检专项经费43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50万元,信息化建设37万元,基层及装备建设33万元,计量检定专项50万元,工业产品监督抽检专项经费46万元、新农村建设30万元,扶贫专项支出53.71万元。

 

二、部门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依据

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质监专项、食药专项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部门“三定”职责,对查办竞争执法案件、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企业信用监管以及年度优秀典型案件评选、质监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等给予适当补助,促进全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而设立的项目。具体包括行政执法专项、打击传销专项、市场主体违法纪录公开专项和优秀典型案例评选等。

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明确提出1、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繁荣发展。2、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维护健康市场秩序。3、狠抓食品药品监管,保障群众食药安全。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守发展安全底线。5、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常宁产品走出去。5、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打造新时期新消保。6、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7、深入开展“五比五做”,强化赶优争先意识。8、扶贫攻坚,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三、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四、组织实施绩效情况

1、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搞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绩效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年中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年度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监管服务双管齐下。

(一)落实上级决议,积极服务常宁市场建设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办理市人大交办的保健食品及婴幼儿食品议案,认真召开议案交办会、局长办公会、市人大议案办理大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监管方向与措施,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坚持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同期启动,严查经营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整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2019年3月如质如量完成市人大交办意见,构建全市良好的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消费环境。

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的商标建设等四个提案,坚持“四个一”原则:一件提案、一个责任领导、一个承办股室责任人、一个办理方案,认真召开提案面商会,及时督促相关责任股所室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截止2018年11月份,四件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理情况得到5名相关委员的高度赞扬。

二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商事改革制度,积极放宽市场准入环境,个体工商户在属地办理营业执照,群众办事不出远门,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之内,促进市场主体进一步繁荣。积极开展执法督查,组织纪检监察室、法制股等对各执法股所队进行行政执法检查3次,严肃执法行为、审查执法案卷、调研执法现场,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涉企执法检查,除“双随机”抽查175户企业外,严格落实工业产品抽检、安全生产检查规定,不对企业随意检查、随意执法。

三是加大增资跑项力度。2018年,为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经费保障和发挥大型企业引领作用,局党组积极谋划增资跑项思路,从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和行政执法需要实际出发,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专项工作经费,全年共争取专项工作经费74.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9万元,省级资金59.2万元,自筹7.35万元。努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新增大型企业有常宁市隆源铜业有限公司(铜线生产),拟投资8000万元,现到位资金4000万元,湖南羽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业种植),拟投资2000万元,现到位资金1000万元,常宁市一滴香油茶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二)强化领导,筑牢市场监管基石

一是强化领导压责任。2018年初,我局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机制建设。年初,在深入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党组专题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上,专题研究2018年工作计划,确定了年度工作总基调。在常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在局建立“局-所”两级监管体系,召开全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各监管股室负责人、监管所所长向局长递交了责任状,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和市场监管责任一级一级、一层一层压实了下去。

二是加强党建强队伍。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在全局党员和党员干部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动摇,7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等,筑牢党组成员政治思想防线。6月28日开始,组织全局职工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开班三期,每期一百余人,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进行深入讲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10月11日,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活动,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一百多人参观雁南监狱、衡阳养正园,筑牢执法守纪的防线;通过加强党建,升华了干部思想境界,增强了组织感染力,强化了党组号召力,改进了机关作风,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党组谋发展大局凝心聚力的团结局面,树立优化服务促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的新形象。

三是抓实抓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查整改领导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到人;加强内部人员思想管控,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号召党员在公共场所发表正能量的言论,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落实新闻宣传稿件三审制,确保报送新闻稿件导向正确;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户外广告特别是户外电子显示屏内容的持续监督管理工作,强调户外广告监管整治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等,要求各分管单位和各监管所要排查到位、整治到位,积极营造政治鲜明、导向正确、积极向上的广告环境。

四是加强基层监管建设。通过督查指导、会议调度、以会代训、文件指导等形式加强对基层业务的指导,抓落实,增效能,提高了基层监管干部食药安全监管、市场监管、质量监管、消费维权、市场准入等业务知识水平。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中心,启用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教育考核管理平台,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分批次进行了考核和培训,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培训,对全市22个基层监管所的87名一线食品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化商事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明显。

一是优化审批促市场繁荣全面落实“多证合一”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仅保留3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缩短企业审批时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3天内领证率98%以上,行政审批效率较以前提高了90%,市场活力明显激发。目前全市共有企业57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68户,个体2.8万,2018年新设立企业73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31户,个体4659户。实施简易注销程序,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清算报告、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促进经济市场优胜劣汰能力,2018年办理简易注销程序企业53个。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内资企业(自然人出资)设立登记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2018年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153户。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帮助小微企业申请金融贷款,解决小微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助推企业快速发展,已帮助93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3100万元,目前还有50家企业正在办理中,小微企业帮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企业年报3358户,年报率9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1115户,年报率92%,个体户年报2.2万户,年报率95%,年报完成率为衡阳市县级局第一。深入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库、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建立,将221户未按时参加年报公示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措,所有抽查结果通过“双随机”系统进行录入和公示,不对未纳入双随机名单的企业随意检查,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企业175户,商标使用行为抽查2户,全部公示。抓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的应用,2018年归集涉企信息行政许可2870条,行政处罚信息144条,接收双告知4120条,加强监管成果运用,将其运用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评优评先的联合审查和综合评价体系,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进一步创新和多样化。

三是积极发展商标品牌战略。优化商标注册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商标注册时间由三年缩短为一年,全市商标注册活力大增,目前累计注册商标1644件,2018年新注册464件,同比增长210%。现全市申创中国驰名商标1件,湖南省著名商标6件,衡阳市知名商标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在品牌建设上也取得可喜成绩,已有湖南名牌产品5件,衡阳市名牌8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常宁茶油)。今年,根据2018年湖南名牌产品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帮助衡阳市嘉兴木业有限公司、五矿集团2家企业提交名牌产品申报资料,并对已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质量进行更新。

四是助力油茶产业发展。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 常宁茶油》地方标准,帮助企业把常宁茶油商标做大做强,提高茶油品牌企业竞争力,2018年3月15日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湖南省首个茶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常宁茶油》地方标准,起草并经常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常宁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指导湖南殷理基油脂有限公司、湖南齐家油业有限公司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报工作,常宁茶油市场识别度逐年提升。11月14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管,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严防不合格食用油进入市场,我局制定下发《2018年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从而保护“常宁茶油”品牌。

(四)严格食药监管,践行服务群众宗旨

一是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开展学校食品“护苗行动”。今年3月和9月,市政府牵头召开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会议,启动2018年春季和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266所,涉及在校学生数近8万人,通报了5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40余条食品安全问题,对全部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工作。加大检察建议书办理。今年,常宁市检察院积极督查常宁市学校食堂持证经营情况,下发了27份监察建议书,我局积极整改,督促、指导23所学校改进食堂设施建设、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现已全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学校食堂持证情况进行摸排,符合经营条件的给予办证,不符合条件的要求假期整改到位,目前我市学校食堂持证率达到95%以上。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未取得许可的小餐饮店(含校外托餐、家庭搭餐)、小作坊、小商店进行重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124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6份,取缔了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食品流动摊贩10户,对“辣条”等五毛类食品抽检12批次,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查封扣押,集中销毁了3.7公斤,有效整治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全年共监管督查食品经营单位5500户次,其中学校267家次,大中型超市16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200多户次,责令整改524户,规范引导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57户。加大食品抽样检测,在各类型食品经营户中抽取各种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398个样品、工业产品(食品)25个样品进行检测检验,通过省市检验,共有422个样品符合检测机构的检验标准,1个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9%,不合格样品及时立案处罚并清除出食品流通市场。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完成对35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含小作坊)的监督检查,抽取样品12批次,全部完成食品风险分级工作;重点对全市28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含小作坊)进行检查,整改3家,查处2家加强“一桌餐”“私房菜”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共张贴公告262份,媒体播放、刊载公告5次,向群众宣讲专项整治内容30余次,出动排查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80台次,排查食品经营场所28家,2家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已志愿关门,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3家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力度,各基层监管所联合当地政府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行动386人次,开展凌晨突击检查行动33余次,没收、销毁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猪肉制品652余斤。加强食品安全保障。继续履行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职责,在百万樱花园开幕式、2018中国(常宁)茶油旅游文化节、高中学考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做到了前期有预检、中期有检查、后期有总结,累计出动保障人员520人次,车辆140台次,有效保障了常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及重要时段“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强化医药市场监管。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开展常宁市零售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检查,检查90余家药店,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5份,立案5起,结案1起。配合市局和市药检所对2个药品批发公司,3个医院进行基药抽检。共计抽检18批次,其中西药15批次、中药3批次。对疫苗市场严格检查,严格疫苗运输、存储、使用程序,共检查疫苗使用单位31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要求企业按GSP要求整改到位。加强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对全市26个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63个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有17个单位存在突出问题,其中检查发现有4家药房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6家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4家经营三类医疗器械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单位销售记录不健全,3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索要供货方资质材料不齐全。

(五)决胜全面小康,打好攻坚维稳战

一是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由党组书记亲自抓,向贫困村塔山乡塔山村、胜桥5个非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队长(队员),局内成立15个结对帮扶工作小分队,健全工作制度,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全年我局已落实结对帮扶工作经费12万元、驻村扶贫工作经费14万元、后盾单位帮扶资金10万元,筹集扶贫捐款3万3千余元。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市场监管工作,对辖区散煤、型煤燃烧、砖厂、沙场、洗涤企业、制衣鞋业加工厂、小作坊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93人次、执法车辆181台次、检查企业289户、检查个体工商户1034户、发放宣传单8000份、书写宣传横幅80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责令停业3户、补办营业执照26户。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战。严格规范投融资企业监管,今年,我局企业监督、广告监督股室对全市投融资企业核查持证经营、经营场所、机构设置、广告发布状况,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全市目前有16家相关企业,其中开业的3家,已停止营业的13家,全年监测广告286条,未发现非法集资广告信息,建立定期巡查非法集资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

二是严守安全保稳定。严守安全生产红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督查“四不两直”原则,今年共组织执法活动(含22个基层监管所)101次,出动执法人员39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3家,立案调查6起,经济处罚5.0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33家,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1个,取缔关闭4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行动,克服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资格持证人员仅有13人的困难,检查覆盖全市特种设备锅炉109台,电梯886台,压力容器417起,起重机械313台,大型游乐设施7台,广内机动车辆46辆,今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件。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跨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2018年全市共清查酒店33家,宾馆31家,招待所44家,出租房和闲置厂房等重点部位113处,坚决不留死角。2018年1月24日下午,通过群众举报,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7名,分别来自四川、贵州、广西等七省,取缔了这一传销窝点。今年9月,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走访了云联惠关联主体代理公司2家,联盟商家21家,行政告诫11家,联合公安部门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切实清查,在我市从未发现传销活动踪迹。

三是巩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落实环城西路路段长责任,组织路段联点单位一中、桃江小学、王朝酒店与路段门面房进行沟通,督促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参加集中整治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划定本辖区重点孳生场所,对“三防”设施设置不到位、不正常使用,“四害”密度超标、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场所进行现场指导、现场规范,消除病媒生物的孳生栖息场所,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32车次,执法人员165人次,监管巡查中小餐饮单位197户,“五小门店”230户,食堂、食品加工场所23处,督促33户餐饮单位完善门窗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针对8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到位。

四是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继续做好12315、12345宣传、办理工作。以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在紫阳步行街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开设消费维权成果展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展,发放宣传资料1500册,悬挂宣传横幅170条,在各类媒体开设宣传窗口15个。全年受理12315投诉举报169件,诉转案3起,件件办结、件件回复,处理率达100%,满意率在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3万余元,2018年接办市政府“12345”热线转交单46件,办结41件,5件正在办理。加强民生、能源计量监管,确保民生计量标准、公正,上半年,已完成强制免费检定加油机389枪,地秤46台,天平24台,压力表280块,电子台秤160台,水表30块,燃气表15块,血压计42台。

2018年我局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服务发展等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全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构建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

五、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被常宁市委评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先进单位;被常宁市委评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优秀单位;被省消委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体年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被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被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良好单位,计量检测与检定被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目前我局一个部门对应省市两到三个部门,工作重大,任务繁重。经费不足,执法车辆不够用,现在全局只有18辆车(乡下22个所),有许多新设立的所甚至连办公室都没有,离城镇又路途遥远,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2、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3、办案经费欠缺。

为此,我们建议:

1、理顺现行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体制。以建立统一权威的市场监管体制为目标,进一步研究和健全目前各地在市场监管机构设置方面的问题。

2、落实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费保障,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市县各级政府要站在促进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依法履职,促进事业发展的角度,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基本支出和必需的履职支出,确保市场监管部门经费保障,并视财力可能逐步提高其经费保障水平。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样资产的管理落实到人。

4、向多方面争取资金,将办案经费保障到位

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1.xls

附件2-1.xls

附件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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