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卫计局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组织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股室对2018年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就我市资金使用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局的基本职能为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国家和省、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8个,所属事业位 3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规划与信息股、法规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综合监督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宣传及科教股、计划生育市直机关指导股。

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所有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生办、卫协、红会等医疗卫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下,2018年度我市收到预算资金24004.58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

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体制,加强免疫规划、疾病预防、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减轻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同步推进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新机制。通过为常宁市常住人口以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特别是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实施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为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三、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和到位情况

全市2018年财政预算资金24004.58万元,含中央资金10009.29万元,省级资金2079.77万元,本级资金11915.5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4525.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876.7万元,本级配套资金648.5万元。

2.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343.96万元。其中,免疫规划经费28.86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86.07万元、艾滋病预防母婴传播27.28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 35.57万元、精神疾病防治和慢性疾病防治经费45.44万元、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 3万元、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经费4万元、水和环境卫生经费25万元、职业病防治2万元,助理全科医师培训10万元,叶酸增补17.59万元,孕前优生检查36.45万元,疾病控制0.7万元,妇幼保健10万元,食品安全12万元。

3. 医改补助资金2031.2万元。其中: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780.5万元(中央补助460.8万元,本级配套资金319.7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941.7万元(中央补助941.7)、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09万元(中央补助309万元)。

4. 计划生育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211.27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持资金609.65万元(中央补助313.26万元,省级补助152.68万元,本级配套143.71万元)、计生家庭特别扶持专项资金564.54万元(中央补助173.8万元,省级补助52.57万元,本级配套338.17),独生子女保健费15.07万元(省级补助3.87,本级配套11.2万元),独生女一次性死亡抚恤费22万元(本级配套22万元)     

5.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0万元(中央补助30万元)。

6. 产前筛查28.85万元(省级补助28.85万元)。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33.6万元(省级补助33.6万元)。

7. 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136.36 万元(省级补助136.36万元)。

8. 基建资金1000万元(中央补助1000万元)。

9. 计划生育能力建设91.6万元(省级补助91.6万元):其中划生育“三结合”4万元,计生家庭创业贷款贴息18.7万元,计生特殊家庭购买健康保险11.61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18.59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疾控部分

1. 预防接种工作扎实推进

1)常规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所有接种单位年初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年终有总结;二是免疫规划常规工作报表及时上报,资料分类整理装订;三是疫苗管理规范,疫苗出入库记录及时,台账相符;四是冷链管理到位,疫苗存放合理,温度记录无逻辑错误;五是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查验幼儿园190所,小学110所,查验覆盖率率100%。全市应查验30287人,实查验28615人,查验率94.47%。

2)基础疫苗接种率保持较高水平。经随机调查0—6岁儿童250人。其中麻风疫苗96.40%,脊灰糖丸99.87%(基础),90.08%(加强);麻腮风94.08%,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指标。

3)免疫规划信息管理进一步提高。31个接种单位扫码接种覆盖率达100%;全市接种信息完整率95%以上;扫码接种率达95%以上的单位有泉峰、培元、白沙、荫田、罗桥、胜桥、塔山等单位。

2. 老年人保健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全市已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53164人,,体检项目齐全、内容填写完整且已全年工作量完成较好的单位有:培元、水口山、柏坊、荫田、官岭等单位。

3. 居民健康档案及慢性病管理逐步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有序开展,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建立电子档案922310份,其中新建36244份。大部分单位落实了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制度,有测血压提示牌,门诊日志有登记,并落实了确诊高血压病例转诊。全市共管理高血压患者35639人,糖尿病患者8992人。慢病管理任务完成率、规范管理率较高的有:培元、泉峰、宜阳、水口山、新河等单位。

4. 重性精神病管理指标基本达标

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3493人,在管患者3417人,规范管理3298人,重精患者检出率4.22‰、管理率97.82%、规范管理率94.42%、服药率96.1%、规律服药率70.66,均达到上级要求。大部分单位与患者监护人签订了网络知情同意书。

5. 结核病防治“四本帐”齐全

各乡镇(社区)卫生院结核病报告和转诊率100%;治疗卡和健康管理档案收回率100%的单位有:培元社区;随访服务达到要求的单位有:水口山、兰江、宜阳、松柏、蓬塘、新河、罗桥等;洋泉卫生院放射科设立单独的结核病、疑似结核病放射登记本。

6. 健康教育进一步落实

大部分单位都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安排兼职人员负责,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培元和泉峰社区工作计划制定详细,并有计划分解表;大部分单位公卫办都设置了健康教育宣传栏;配备各类音像资料,并滚动播放;宣传资料的发放及时;健康教育活动开展频次有所增加;资料整理较上年有进步。资料收集比较全面、整理比较规范的单位有:培元、宜阳、庙前、烟洲等。

7.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开展规范

大部分单位制定了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成立重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机动队,安排应急值班,及时完成2次以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有方案、通知、签到册、课件、影像、等相关资料,整理规范,装档及时,能及时开展传染病和死亡病例报告。

(二)妇幼部分

1. 孕产妇保健基础牢靠。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有所提高,各单位统一使用《母子保健手册》,认真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和结案,做到各种表、卡齐全。做得好的单位有:泉峰、柏坊、兰江、新河、宜潭、庙前、蓬塘、官岭、罗桥等;早孕建卡率较高的单位有:蓬塘、宜潭、柏坊、洋泉、胜桥、培元、、三角塘、庙前等;产后访视比较到位的单位有:蓬塘、柏坊、泉峰、兰江、宜潭、松柏、培元、宜阳、洋泉、庙前等。

2. 儿童保健管理扎实。各单位对7岁以下儿童登记底子清楚、建档建册规范。儿保门诊建设规范,配备儿保相关设施和检查室,并按要求开展儿童体检。能借助接种疫苗时间开展0-36个月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和儿童体检。3岁以下儿童管理较真实、规范的单位有:宜阳、罗桥、洋泉、板桥、官岭、蓬塘、大堡等。

2018年度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进步较快的单位有蓬塘、白沙、大堡、庙前卫生院,电子档案录入较高的单位有:柏坊、洋泉、泉峰、培元、兰江、官岭、宜阳、板桥、胜桥、蓬塘、宜潭、大堡等。

(三)中医药健康管理部分

大部分乡镇(社区)能认真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管理人数和规范率有所提高。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大部分单位能及时开展辖区学校卫生、生活饮水等协管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协管各项工作。

(五)综合管理部分

1. 项目服务有序推进。大部分单位对组织管理工作认识有所提高,年初有方案,阶段有总结,很好的完成了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 村级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对辖区的公卫重点人群、贫困户底子清楚,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到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提高较快。

(六)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及能力建设。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发放标准1020元/年,发放人次5977人,发放金额609.65万元;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补助金额564.54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伤残类,发放标准为7800元/年,发放人数177人,补助金额138.06万元,独生子女死亡类,发放标准为9600元/年,发放人数323人,补助金额310.08万元,手术并发症补助116.4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240元/年,发放人次628人员,补助金额15.07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由于我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外出务工人口较多,流动性大,给结核病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建议加强痰检实验室建设,提高痰检人员素质;加强宣传工作,尽量能在本地完成疗程;加强推进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配置较少。建议加强卫生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以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加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督导工作力度。

(三)免疫规划专业人员缺少,扩大免疫规划经费和一线工作人员补助不到位。建议加强经费投入。

(四)职业病防治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议引进体检软件,实现无纸化办公。

(五)建议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人才培养。加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采取引进,提升等机制建立有效的人才梯队。

(六)建议整合中医药项目,发挥资金拳头效应。建议按项目性质分类整合各部门专项项目,按照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集中力量提升一处或几处中医药服务体系,形成样板工程。

(七)建议提高奖励扶助标准。与农村低保相比,农村奖扶体现的优越性不明显,农村保金一般高于奖励扶助金,导致农村奖扶的效果有所弱化,计生对象应得的回报未能充分体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为计生国策做出过巨大贡献和牺牲,现在他们面临的生活、医疗和养老等诸多困难,需要提高标准,大力帮扶。

(八)建议加大对基层乡镇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的投入,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使基层计生工作能高效、优质地为育龄群众开展技术及咨询服务。

2019年我市卫生计生项目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百姓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卫生计生项目工作惠及千家万户。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1.xls

附件3-1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