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编委核定,常宁市环境保护局内设处室14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股、计划财务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总量控制股、政策法规股、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核与辐射管理股、监测科技股、环境应急办公室、人事股、纪检监察室和稽查室。根据衡阳市环保局三定方案下设5个机构,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重金属污染治理办公室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二)机构职能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写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集中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等十三项主要工作职责。
(三)人员概况
常宁市环境保护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系财政工资统发单位,2018年年底在职职工169人,机关在编公务员16人,机关事业编制7人,下设五个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重金属污染治理办公室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监控中心。其中:环境监察大队在编人员86人,环境监测站在编人员30人,固体废物管理站在编人员8人,重金属污染治理办公室在编人员10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监控中心在编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局2018年度总收入430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1.16万元;其他收入6.3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度总支出41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52万元,项目支出数为2861.6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我局根据有关预算编制原则及口径,严格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如实编报收入,对于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到准确测算、真实可靠完成预算编制工作。2018年初预算收入数为219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5.4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年初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95.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
决算编制:2018年12月对全年收支进行决算,全年收入4307.51万元,全年支出执行数为41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执行数为1259.52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2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数2861.6万元,其中,预算内项目支出2861.6万元(大宇锌业公司和华兴冶化公司搬迁入园奖补资金1286.14万元,局二级机构补助资金255.85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67.01万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170万元,2018年全国污染普查项目经费131.41万元,付水松地区能力建设项目177.05万元,白沙大众矿业治理资金20万元,新河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20万元,付环保税检测项目服务费10.98万元,付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服务费25.4万元,付自来水厂取水口保护范围规划费4.8万元,付大义山自然保护区香里颜矿区整治行动经费10万元,付企业行政罚款退回款7.61万元,付扶贫工作经费15万元,其他零星项目支出360.35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预算实际到位4307.51万元,实际支出数41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52万元,较预算批复1695.49万元有所下降;项目支出2861.6万元,较预算批复500万元增加较多,增加项目主要为中央、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截止12月底,我局已完全实现预算执行数。
(三)整体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全年我局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全力抓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和问题整改;我局组织人员对中央、省环保督察所涉及的47个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现场督办,逐项细化落实整改措施,逐个明确整改责任,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验收顺利通过。二是我局按照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第二个“三年计划”要求,从源头治理入手,以水口山地区重金属治理和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治理重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三是认真抓实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认真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全年收入预算2195.49万元,收入决算4307.51万元,预决算收入差211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达的项目支出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所致。
(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2018年的专项资金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财政资金和项目自筹经费均能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及时到位。我局17年预算内项目支出2861.6万元,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费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到位。
2、我局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3、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上报制度。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虽然2018年度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局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尚未建立健全,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
(二)加强绩效管理的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建设。制定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推动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统一培训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等进行探索,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
常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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