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2017]81号文件)要求,现将常宁司法局2017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常宁市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3、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编纂和发行普法资料、普法教材。
4、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机构,负责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和整顿,公民诉讼代理资格审查登记。
5、主管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主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7、主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对保外就医人犯的考察考核。
9、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仲裁登记呈报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好本级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负责司法行政干部培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的警务和警衔评授报批工作,管理好局下属单位、司法所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
11、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装备;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人员构成
常宁市司法局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司法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政工室、行财装备股、法规股,下设22个基层司法所。下属单位有公证处、社区矫正局、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财务情况
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常宁市司法局总收入134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9.3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00%。总支出134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6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6.15%;项目支出456.7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3.85%。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8.6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3.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4.5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96万元;公务接待支出14.1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9万元。“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都有减少,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实行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取得成效。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10万元,接待批次90次,接待人数881人。
三、部门绩效目标
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去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被衡阳市司法局评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被常宁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被市纪委评为先进单位。
四、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1、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我局组织在全市开展“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今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69起,成功率达99%,其中化解疑难积案42件,防民转刑1起,防群体性上访6起。调处成功的一些重大的非正常死亡纠纷案件就有30余起,如5月17日罗桥中学一起两人溺水身亡案、5月31日三角塘盐湖片小湖砖厂除尘脱硫项目工程作业人员意外死亡案、6月2日大堡乡一烟农雇佣的临时工作业时意外死亡案等。基层司法助理员的调解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组织在全市开展了2017年度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塔山司法所办理的水电站生产经营纠纷等6个案件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很有成效。8月份,在全市开展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共排查化、调处家庭纠纷108起。9月,在全市开展了“喜迎十九大,全力保平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共排查、调处纠纷66起。9月份,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常宁市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设立常宁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常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开展。2月份在全市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三走、三解、三清”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和图册1万余份,并将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发放给各司法所,由各司法所在各乡镇再次深入进行了宣传。4月5日至4月15日与国安办联合,进行了第二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月份,以“深化农村法治宣传,健全基层自治机制,建设生态优美新常宁”为主题,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月的宣传活动,发放了宣传资料1万余份。5月25日,和市教育局联合,在常宁职中举行了“法治电影进校园”的启动仪式活动,常宁职中1500余名教职员工观看了法治电影。根据省、衡阳市《关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申报的衡阳市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个单位(常宁市兰江乡铁塘村、常宁市柏坊镇联合村、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东宜社区),于4月19日被正式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8月份,我市4人被评为衡阳市“法律明白人”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省“法律明白人”荣誉称号。天堂山办事处、新河镇、蓬塘乡、泉峰街道办事处等4个乡镇积极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市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各校开展法制课教学40余场次。针对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上升的态势,我局联合市关工委、共青团、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强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编印资料2万余册,以案释法列入各中小学校讲法,收到良好效果。2017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各系统各单位各乡镇全面参考,实现了机关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学法考法在网上完成,并将考法情况与全市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全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了各部门法的宣传活动。
3、矫正安帮工作逐步规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36人,累计解矫1083人,在册人数为352人,其中管制5人,缓刑321人,假释17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建立了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监管,目前没有出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现象。一是规范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制定印发了《常宁市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常宁市社区矫正考核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资料和10多种台账档案,探索性地规定了矫正人员首次市局报到制度和期满解矫统一移交档案制度。二是建立了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各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三是认真开展审前调查。在监狱假释开展释前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探索性地实行了非监禁刑审前调查工作,着重对社会危害性、社区服刑可操作性及相关基础工作进行评估,向法院提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相关建议和意见。截止目前,我市共出具审前调查1173份,为监狱、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提供了有力的基层意见依据。四是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今年8月,我局抽调30名骨干工作人员到塔山进行了一周的社区矫正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封闭式集训活动。当前,这批骨干队员正在指导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的社区服刑人员严格落实指纹采集,脸模及“两个十小时”的要求。
4、法律保障和服务更加优化。今年来,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3家,办理各类案件364件,其中民商案件8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118起。受理外出农民工伤亡索赔案件12件,索回金额达600余万元。律师参与处置突出信访案件15起。我们从严治理和整顿全市法律服务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在《常宁报》,常宁电视台,常宁党政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信息。对法律服务队伍实行教育与监督管理并重,法律服务收到了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
5、法律援助逐步扩大影响力。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案件有序受理。坚持了申请、审批、登录的环节,杜绝了不审判也登录的情况。二是案件有序指派。287件法律援助案有275件指派到3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三是案件有序结案。目前结案116件,占到40%。案卷质量初步检查合格率98%。四是案件有序公开。所有的案件在如法网上信息全部公开,经过省、衡阳市和我中心的抽查没有发现有律师违纪违法情况,也没有接到当事人的投诉案件。五是工作站点有序建立。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全部挂牌,制度、阳光台、工作站流程等上墙公示。看守所和法院也进行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挂牌。六是操作系统有序转换。今年如法网建立使用,援助案件登录转移到如法网,经过培训和学习,内勤人员掌握了新系统的操作方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收到较好的成果。其中援助中心律师参加我市有影响的非法集资援助案件就有3件。如犯罪嫌疑人吴小平的天怡大酒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受害人80多人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闹事,通过律师努力工作促成受害人与吴小平达成债转股协议,现在受害人再没有上访和闹事。犯罪嫌疑人吴小平已被移送起诉。
6、公证行业、司法鉴定领域有了拓展。9月30日市政府办以常政办发〔2017〕62号文件下发了《常宁市公证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公证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公证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公证业务办理工作连续稳定。今年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12件,其中涉外公证23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办案经费欠缺。
六、有关建设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样资产的管理落实到人。
2、向多方面争取资金,将办案经费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