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文物管理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常宁市文物管理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宣传、利用等业务工作,负责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馆际交流与协作、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博物馆社团工作、开放和文物藏品的管理;对查处盗窃、盗掘、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审核、申报市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的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安全保卫、技术防范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经费的使用;依法保护和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口山铅锌矿冶遗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播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能,市文物局设1办、2股、1馆、1队,均为副股级.。

文物局事业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4名。

1、办公室(挂法规股)。负责文秘、信访、综治、统计、财务、对外合作与交流、机关事务、法制等工作。

2、文物保护和博物馆股。负责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申报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

3、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负责陈列馆免费开放工作,负责水口山工人运动馆藏文物保护、征集。

4、文物执法中队。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常宁市文物管理局通过一系列项目建设,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优质的免费参观服务,接受更直观的爱国主义教育,让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当代社会,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人员经费74.73万元,我局财政工资统发人数11人,非统发人数2人,长期聘请劳务人员4人,其中: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聘请常驻解说员、安全保卫人员、卫生保洁人员共计3人;文物行政执法1人。全部在岗职工工资全部按时,金额发放。

2、日常公用经费66.13万元,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劳务费、维护费等。

3、项目经费370.46万元,其中: 中田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李氏宗祠维修134.14万元;文物保护单位立碑完成了政府采购,支出2.8万元;水口山影剧院安防及康汉柳饭店抢救性维修6.23万元;江州遗址保护及考古工棚56.2万元;编制了水口山铅锌矿冶遗址保护保划41.4万元;农民协会征收43.48万元;政府采购刘氏大屋方案设计、一期维修55.78万元;9、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运行经费21.43万元;馆藏纸质文物修复方案并通过了省文物局的审批支出7万元;梅子塘农民协会旧址维护2万元。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和额度支出,做到支出进度和范围与项目计划一致。同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违规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上由常宁市文物局财务负责总管,常宁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已提交常宁市审计局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2016年度市文物管理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按照真实、公正的要求反映出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关系,对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的会议研究和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唐伍华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党支部书记刘志林负责纪律监察,财务人员具体实施,对我局2016年的预算支出进行认真、详细的,客观的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文物局、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合理利用我市珍贵的文物资源发挥其社会功能,对于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弘扬我市优秀文化传统,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时效目标、数量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资金到位率100%,安全生产100%,文物损毁、危害率0%,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资金专款专用,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文物使用人员,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

1、中央、省、衡阳市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加大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费投入,常宁市人民政府也成立了“常宁市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工作组”。按照原则,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前期保护规划,方案设计,都需要地方财政前期投入配套资金,由于财政经费不足,影响了我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特别是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

2、编制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严重制约了常宁文物事业的发展,我局目前因为编制文件,目前财政预算只有2人的办公经费,无法保证日常工作运转。

五、有关建议

1、财政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加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费投入。

2、解决我局因为编制,导致人员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增加人员办公经费。

                                                                       常宁市文物管理局

                                                                           2017年11月2日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6 年度).xls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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