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常宁市财政局相关文件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常宁市公安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常宁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2、分析研究全市敌情、社情,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信息及对策。3、组织侦破危害性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坚持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组织、指导和监督相关重大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常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5、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事故的查处;负责街面治安巡逻工作,预防和制止街头犯罪。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指导。7、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9、组织实施对来常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10、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11、组织实施公安科技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1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警服的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局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13、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14、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15、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16、负责110报警服务的建设管理和出、处警工作,受理群众投诉。17、指导全市的森林公安工作。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人员构成

常宁市公安局现有42 机构设置 其中内设机构16个,即 :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网大队、人口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辖区派出机构26个,即:水口山分局、培元派出所、泉峰派出所、宜阳派出所、柏坊派出所、洋泉派出所、新河派出所、盐湖派出所、罗桥派出所、大堡派出所、蒲竹派出所、江河派出所、荫田派出所、白沙派出所、烟洲派出所、胜桥派出所、官岭派出所、西岭派出所、兰江派出所、庙前派出所、蓬塘派出所、松柏派出所、宜潭派出所、三塘派出所、板桥派出所、经济开发区分局,其中交警大队为财政独立的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常宁市公安局现共有工作人员421人,其中民警384名,干部职工37名。

第二部分部门整体收支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常宁市公安局总收入14720.3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163.24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 96.22 %;其他收入557.15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0.39 %。总支出1466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0.0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3.44%,项目支出6829.6 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6.56%。

人员经费7073.13万元,系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66.88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6829.6 万元,其中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974.99万元,资本性支出3854.61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和行政运行经费开支等。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 18.83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2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9万元;2、公务接待费1.41万元,接待批次42批,接待人数247人,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5.9万元。3、出国经费0元。2019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共计支出70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公务接待费50万元,较2018预算数减少5万元;三公经费产生增减的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二是严把支出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不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三是严格报账审核程序,实行公函、接待审批单、原始发票、消费清单入账制度。

三、部门绩效目标

1、聚焦防控风险,推动维稳安保转型升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聚焦改革创新,推动警务机制转型升级,着力提升警务实战效能;3、聚焦严优并举,推动队伍建设转型升级,权利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四、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我局经费除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外,资金大部分投向办案一线部门及信息化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厅政治建警系列举措,集中力量打好政治建警攻坚战、打击犯罪攻坚战、风险防控攻坚战、基层基础攻坚战和深化改革攻坚战等“五大攻坚战”,坚持做好派出所三年建设。 2019年全年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我局被衡阳市公安局评为政治建警、扫黑除恶、集打斗争、规范执法、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衡阳市委评为支部五化建设优秀组织单位,为全衡阳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安基层单位。同时,我局被评为全省命案侦破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集打斗争“夏秋攻势”、规范执法先进单位。

(一)是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全年强化情报信息的搜集力度,畅通情报信息渠道,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198条,其中预警性深层次情报 89条。

(二)是强化安保措施。大庆安保期间,全局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局主要领导全程带班,做到每日情况及时掌握、即时报告、即时处置、及时化解。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重点场所、重点目标部位的治安防控、整治治安乱点等措施;圆满完成春节、国省市两会、衡阳首届马拉松赛、高考(端午)、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要会议、节点安保任务,实现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总体目标。

(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省厅通过“一体化”系统共下发重点人员1300余人,情报指挥中心强化调度各派出所集中进行认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管控。全年共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79起。对辖区内在册155名邪教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民运”、“左派”分子实行每人专班,全天候24小时采取人盯措施,时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踪;对我市涉军重点骨干人员30名开展“大转教”和法律法规教育;对我市信访重点人员88名进行敲打训诫谈话,落实了稳控措施;处置堵门、堵路、医闹等事件24起,抓获嫌疑人5人;协助相关部门抓获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1名;

(四)是加强巡逻防控。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提高街面的见警率和管事率,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我局于今年2月2日在城区的政府广场和东风广场设立两组城市快警平台,每天投入150人次的警力屯警街面,以快警平台为中心向周边延伸开展城区主要街面的巡防,以及广场、车站、学校等重点部位的武装巡逻,进行了经常性的清盘查、设卡盘查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的应急处突工作,真正实现“1、3、5分钟”快反机制落实;

(五)是扎实开展“护校安园”工作。联合文化、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网吧、音像制品店、牌馆260家,取缔流动摊点32个。出动巡逻防范警力290余人次,警车230余台次,投入39.4万用于“护学岗”安保巡防装备。

(六)是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握监管形势的新动态和监所安全工作的新要求,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现象;全面落实各项狱政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收押、提审等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上课等多种形势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坚持谈话制度,确保每名在押人员8必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办案经费不足。随着对办案证据的要求提高,犯罪嫌疑人流动性的增加,办案时间跨度大,造成办案成本开支也增大,导致办案经费保障水平相对下降。

2、基础建设、信息化装备建设经费不足。公安技术装备及系统建设项目投入大,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所占比重小,又没有其他的专门资金来源,无法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3、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相关建议

1、积极向财政部门沟通,多方面争取资金,将办案经费及重点中心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到位,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2、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到人,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严格落实固定资产采购、报废制度。

3、进一步深入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的规范化,建章立制,形成科学的内控机制,切实提高公安经费的使用效益。

 

公安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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