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法委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强基础、强服务、强队伍”的工作思路,坚持发展团结,励精图治、创新争先,开展具有本委特色的工作。经过严格的自查自身,我委自评良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宁市政法委概况
(一)、常宁市政法委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等基本情况
我委属党委机关,行政单位,现在职人员26人,全属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有11个职能部室:办公室、执法监督室、平安办、610办、维稳指导室、财务室、法学会、信访室、政工纪检组、国安办、综治中心。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关于2019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19年支出数115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735.42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152.12万元,经费支出115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7.72万元,其它收入34.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72万元,其它支出34.4万万元。
3、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为416.73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为735.42万元,系本单位为信访、维稳、综治、法学、执法监督,反邪教工作及会议召开、美好常宁,进行扫黑除恶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5、关于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总计5.46万元,全部用于公务接待费。
二、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机构
我委党支部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了以书记张昕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并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岗到人,明确办公室主任为绩效评估联络员,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绩效评估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全年任务如期完成。
三、常宁市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9年常宁市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基本支出保单位正常运转,发放到位
完成情况: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都发放到位;商品和服务支出,维持单位基本开支,电费、水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不超标,按规定标准予以接待,倡导节俭精神。
目标2:项目支出切实用在各项目上
一是扎实推进各项目如期进行。年初出台了《常宁市2019年度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办法》,推行乡镇年初交纳工作责任保证制度,实行工作考评下沉到村(社区)一级,年度要评出先进乡镇9个单位;评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48个;评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者44人;并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二是畅通渠道,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市委政法委成立涉法涉诉信访中心,从法检两家抽调专人接处访;在全市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并深入推进“平安乡镇、机关、企业、村(社区、小区)、学校、医院、市场、家庭”;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收治活动,启动综治信息平台,下拨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收治经费50万元,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新浪和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上街巡逻、设点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让人人参与,构建美好常宁。
(二)、2019年常宁市政法委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常宁市政法委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上整体目标。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常宁市政法委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预算完成率仍有提高空间;
二是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预算项目存在超过或节约的现象。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尽可能减少年底结余资金,以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是合理安排预算支持计划,避免超额支出的情况,以加强预算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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