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概述
(一)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2、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3、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6、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7、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8、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和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9、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财政一级拨款预算单位。2019年大队现有干部职工64人,其中民警49人,干部1人,职工14人。下设内务管理中队(办公室)、执法监督与宣传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巡逻中队,城区中队,松柏中队,洋泉中队、车管所八个中队。
二、部门财务情况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度我队收入 225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0.99万元;支出 2255.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95.84万元,项目支出 1159.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21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6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334.28万元。
(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警保卫专项经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追逃办案工作经费、创建交通模范城市工作经费、道路交通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排堵保畅、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违法查处、涉案车辆停车费、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及创建工作等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资金支出 1159.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56.7 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6.98万元,交通协警经费396.6万元,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设计经费53.76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51万元,办案业务资金等254.8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我队2019年“三公经费”总支出39.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9.58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与上年“三公经费”44.37万元对比略有下降;与2019年度年初预算72.96万元相比减少45%。主要原因是我队严控三公经费,我队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尽量在食堂招待。我队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对照财政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大队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职情况: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性工作,积极,强化管理,秉承我队基本职能出发,重点保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治理,推进交通违法严查严处。
(一)全面压实责任,源头管控到位
1.突出车的管理,严密管控重点车辆。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再进行一次“全覆盖”、“地毯式”的排查,进一步完善重点车辆工作台帐,切实加强重点车辆管理,敢于动真碰硬,严治严整。由大队领导带队,深入泉峰、青市站场、常盛校车公司,通过检查安检登记台帐、查看GPS监控等方式,督查客运、校车安保工作。
2.突出人的管理,加强重点驾驶人教育管理。一是扎实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三清理”工作,对逾期未检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及驾驶人、对已满 12 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切实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对全市“两客一校一危”车辆驾驶人689人进行尿检,不漏一人排查涉嫌毒驾违法人员。三是会同交通运输、教育部门深入运输企业通报“4.17”、“9.10”事故情况,扎实开展校车、货客运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定期上课培训。9月21日上午,联合公安、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到常盛校车公司对校车驾驶人、安全员等400余人进行禁毒、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对优秀驾驶员颁发奖励证书。
3.突出路的排查,全力推进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组成多个小组在全市公路开展巡查,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大长下坡、路口等高风险路段,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改建议,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及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及时销号。2019年以来,已排查出安全隐患165处,整改隐患35处。
(二)全面夯实举措,重拳整治到位。
大队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霹雳行动为抓手,以“五类车”及其驾驶人为重点,在城区落实“六个严查”,在农村落实“六个严禁”,严厉查处路面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5410起,其中无证3890起,假牌套牌34起,未投保1591起,酒驾904起,毒驾6起,货车超载82起,客车超员123起,校车超员7起,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542起,乱停乱放4553起,吊销驾驶证114本,因客车严重超员以危险驾驶罪刑拘1人。
1.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整治。各所、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一村一辅警、“两站两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利用乡镇赶集日,把守街道出入口,查处无牌无证、“五小”车辆非法载人、校车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月18日,巡逻中队在兰江乡查处一起拖拉机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肖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进行了顶格处罚。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霹雳行动。全市动员、全警参战、全力以赴在全市范围开展“最严大排查,最严大整治,最严大查处,最严大宣传,最严大督察”的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一是科学安排勤务,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开展不间断的路面巡逻检查、夜间巡逻盘查等措施,切实强化国省道巡逻管控力度,防止疲劳驾驶引发事故,对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逆行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一律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二是开展联勤执法,严查超载超员违法行为。设置G356执勤点,与交通运输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沿线全天 24 小时有民警巡逻、有民警检查,严查超员超载,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三是实施“四门落锁”,严密过境盘查。依托庙前交通安全服务站和执勤站,巡特警和交警联合严查“五类车”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强化重要时段警力部署,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六必查”措施。
3.开展治理酒驾醉驾违法专项行动。采取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异地用警等方式,开展“2+N”整治(以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为主,以查处超员、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非法改拼装、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为辅)。9月13日起,成立夜查执法小分队,每晚8:00-11:00在城区街面及出城口严查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办好人大一号议案,城区保畅通。一是实行“高峰守点、平峰巡线”交管模式,城市交通路口高峰岗派员值守,见人见警,新增交通岗亭5个。二是大力开展“限行禁停、取伞戴帽”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闯禁区、乱停乱放、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赠送安全头盔2000个。三是从5月1日组织报考驾驶人员参加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在东风广场、政府广场、国土局路口设立“衡阳群众”志愿劝导服务点,劝导交通参与者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走斑马线。四是全面清理、拖移城区僵尸车,共清理僵尸车230余台。五是开展“护校安园”,维护校园秩序。在全市学校设立“护学岗”,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5.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2019年以来,特别是9月份以来,面对严峻形势,大队民警、职工、协警放弃休假,以最佳的战斗姿态、最高昂的战斗意志全身心投入到大庆各项工作之中,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迎大庆、保平安”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决战阶段整治行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6.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一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超限超载多发地的督办督导,坚决落实“一超四罚”、坚决整治“百吨王”,坚决曝光典型案例。二是加大联合治超力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流动称重检查执法。三是加强重点客车预警拦查。将全市“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依托交警执法站、执勤点实施预警拦查,严查违法行为,对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查处。
(三)全面科技兴警,设施建设到位
1.推动城市智能交通建设。大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形成会议纪要,建设城市智能交通,多次召开推进会,组织设计方、施工方协商,积极推动城市智能交通建设,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分别在南外环和印山大道、水口山镇常青路与文明路、大桥路与新园路交叉路口建立红绿灯、电子警察。二是在松柏汽车站环形岛安装7个违法抓拍系统,对乱停、逆行等违法车辆进行抄牌。三是在印山大道等路段设立中心隔离护栏1000米,在青阳中路、群英中路更换交通隔离护栏2000米,施划交通标线3783平方米。四是在城区非主干道、背街小巷施划2000个停车泊位。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2019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上年,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用下降了。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以内;转移支付资金,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的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二)、履职效益:单位2019年度收支基本平衡,既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又严格执行了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2019年,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为中心工作,以“控源头、除隐患、抓查处、防事故”为重点,全警参战、全力以赴,全面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2019年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18起,死亡32人,受伤892人,直接经济损失414500余元,与上年度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死亡人数下降38%,受伤人数下降10.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2.5%,立刑事案件52起,刑事拘留23人,逮捕12人,直诉33人,行政拘留124人,机动车注册登记9679台,车辆年检10190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2341个,补证换证7012个,检测站检验的机动车12700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处理的交通事故900余起。
四、存在的问题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对全队人员的内控重视教育。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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