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茶叶企业2019年产业扶持资金审计报告

常新会所专审字(2020)045 号

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服务组:

我们接受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服务组(以下简称贵单位)的委托,对25家茶叶企业2019年的茶叶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实际情况,审计范围延伸至2020年7月。

茶叶企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并对报表编制、资料提供过程实施内部控制,以使资料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茶叶企业的茶叶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纳入审计范围茶叶企业名单

根据审计方案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的茶叶企业名单如下 :

序号

企 业 名 称

序号

企 业 名 称

1

常宁市谷佳茶业开发有限公司 

14

常宁市云塔茶叶贸易有限公司

2

常宁市谷佳农业综合产业园有限公司 

15

常宁市天堂塔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3

常宁市瑶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

常宁市塔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4

常宁市塔山农贸责任有限公司 

17

常宁市庄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

常宁市代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8

常宁市梅子园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6

常宁市天堂山云雾茶开发有限公司

19

常宁市白竹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

7

常宁市福塔茶叶有限公司

20

常宁市欣辉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8

常宁市福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1

常宁市天堂山永红茶场种植专业合作社 

9

常宁市兴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2

常宁市六宝种养专业合作社 

10

常宁市瑞丰茗香茶业有限公司

23

常宁市成果种养专业合作社

11

常宁市佳鑫农林牧农民专业合作社

24

常宁市正农茶叶专业合作社

12

常宁市九龙茶业有限公司 

25

湖南福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3

常宁市天塘湖生态茶叶有限公司

其中常宁市云塔茶叶贸易有限公司由于财务处理不及时,暂未向我们提供必要的审计资料,我们对其不发表审计意见。

二、产业扶持资金拨付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共拨付给25家茶叶企业的茶叶产业扶持资金计1,318.12万元。拨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  位  名  称

2018年衡阳市茶叶发展资金

新建有机茶园面积补贴款

2018年秋冬2019年春补齐资金

行业龙头茶叶企业扶持资金

品牌创建茶叶企业资金

优质高效奖

新建繁育苗圃补贴

其他

合  计

常宁市谷佳茶业开发有限公司 

20.00

25.31

2.50

50.00

63.75

161.56

常宁市谷佳农业综合产业园有限公司 

50.00

340.47

50.17

7.00

447.64

常宁市瑶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1.01

20.00

21.00

72.01

常宁市塔山农贸责任有限公司 

17.00

5.21

10.00

12.00

44.21

常宁市代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0.00

27.38

10.00

47.38

常宁市塔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38.00

3.00

2.00

43.00

常宁市天堂山云雾茶开发有限公司

13.00

3.97

10.00

19.00

45.97

常宁市福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1.00

10.00

21.00

常宁市福塔茶叶有限公司

6.00

2.00

8.00

常宁市兴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00

6.00

26.00

常宁市瑞丰茗香茶业有限公司

3.00

10.00

0.80

13.80

常宁市佳鑫农林牧农民专业合作社

5.00

45.96

50.96

常宁市九龙茶业有限公司 

12.00

4.76

10.00

4.00

30.76

常宁市天塘湖生态茶叶有限公司

14.00

4.00

18.00

常宁市云塔茶叶贸易有限公司

1.00

1.00

常宁市天堂塔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10.00

10.00

常宁市庄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4.00

14.00

常宁市梅子园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3.00

14.17

3.75

2.00

22.92

常宁市白竹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

3.00

19.32

22.32

常宁市欣辉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2.00

21.00

23.00

常宁市天堂山永红茶场种植专业合作社 

5.00

39.65

6.25

1.00

51.90

常宁市六宝种养专业合作社 

4.00

26.14

5.09

35.23

常宁市成果种养专业合作社

28.73

28.73

常宁市正农茶叶专业合作社

38.13

38.13

湖南福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7.41

27.20

6.00

40.61

小计

271.00

658.61

80.76

50.00

40.00

40.00

27.20

160.55

1,318.12

以上茶叶产业扶持资金拨出数据与茶叶企业入账金额一致。

三、存在问题

(-)从账面反映茶叶企业销售规模尚未成熟,市场造血功能有待加强。

25家企业销售规模普遍偏小,除常宁市瑞丰茗香茶业有限公司等4家年销售回笼资金在100-140万元,其他7家销售回笼资金为100万元以下,市场造血功能不强,一定程度上制约茶叶企业的发展,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名  称

股东投入

销售回笼资金

政府扶持资金

资金来源

常宁市瑶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

83.93

459.29

593.22

常宁市天堂山永红茶场种植专业合作社 

20.00

13.87

112.34

146.21

常宁市梅子园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15.00

35.52

50.52

常宁市白竹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

23.97

42.50

66.47

常宁市欣辉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23.00

59.00

82.00

常宁市瑞丰茗香茶业有限公司

138.70

48.80

187.50

常宁市代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常宁市塔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30.00

102.00

218.38

350.38

湖南福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0.00

31.41

73.78

165.19

常宁市谷佳农业综合产业园有限公司 

240.00

564.64

804.64

常宁市佳鑫农林牧农民专业合作社

12.80

52.24

139.05

204.09

常宁市天堂塔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100.60

100.94

201.54

常宁市成果种养专业合作社

30.00

32.70

62.70

常宁市塔山农贸责任有限公司 

91.74

80.71

172.45

常宁市六宝种养专业合作社 

27.50

43.23

70.73

常宁市九龙茶业有限公司 

88.77

67.26

156.03

常宁市正农茶叶专业合作社

21.00

38.13

59.13

常宁市天堂山云雾茶开发有限公司

40.00

137.33

117.57

294.57

常宁市天塘湖生态茶叶有限公司

67.50

52.00

119.50

常宁市庄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8.00

14.00

72.00

小计

694.80

864.56

2,299.84

3858.87

说明:常宁市谷佳茶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常宁市福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常宁市福塔茶叶有限公司未提供完整资料,常宁市兴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该期间主要系筹措资金用于还“四方统贷”和付息,故未纳入统计范围。

(二)4家茶叶企业重心放在拓展规模,对茶林后期管抚投入不足,影响茶园产量和品牌质量。

2019年4月-2020年7月,4家塔山茶叶企业账面茶园管抚支出分别为:常宁市福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常宁市福塔茶叶有限公司)90,131.00元、常宁市天堂山云雾茶开发有限公司282,325.00元、湖南瑞丰茗香茶业有限公司273,000.00元,常宁市天堂山云雾茶开发有限公司167900.00元,4个企业未达到茶林管抚指标,上定程度上影响茶园后续产量和品牌质量。

    (三)会计核算薄弱,导致茶叶企业的资产总额与实际不符;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导致不能正确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制茶生产成本的区分;税法意识不强,存在发票缺失及附件资料不规范的现象。

1、茶叶企业整体会计核算不真实,无法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常宁市梅子园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2020年7月31日资产负债表仅有库存现金103,303.43元,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均为零。审计后发现,代理记账公司将生物资产性投入和费用性支出,全部作为本期费用性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核算,造成核算不真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及应用指南有关自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的必要支出应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支出不应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应为制茶成本核算,在“生产成本”核算,新茶园初产期的制茶成本核算则从收购鲜叶起核算。

常宁市谷佳茶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茶叶企业存在新、老茶园(已丰产)未分开核算,均在“生产性生物资产 ”或“生产成本”核算。

常宁市白竹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等5家茶叶企业存在茶园建设与制茶核算不分,均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或在“生产成本”核算。

常宁市佳鑫农林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常宁市天堂山永红茶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茶叶企业将其他类业务如餐饮、养殖、农业种植、茶叶加工支出也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

常宁市庄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只有茶苗支出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其他支出核算在“在建工程”、“主营业成本”、“长期待摊费用”,造成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减少84.38万元。

湖南福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消耗性生物资产(茶圃建设)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且存在业务核算不清,未按公司业务类型苗木培育、茶园、收购鲜叶加工成品茶分别核算,而仅核算茶圃建设,鲜叶收购加工成品茶既有在“管理费用”核算,又有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部分茶圃建设如地膜和剪苗子又在“管理费用”核算。

常宁市成果种养专业合作社、常宁市代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常宁市塔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不全,土地租金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茶园附属工程在“在建工程”核算、部分抚育费和肥料款在“生产成本”核算。

2、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应用指南正确核算政府扶持资金。

茶叶企业的政府扶持资金核算均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应用指南,区分与资产、收益相关原则确认收入,正确核算政府扶持资金。其中常宁市福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茶叶企业未通过“递延收益”核算,直接在“营业外收入 - 政府补助”或“其他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核算;湖南瑞丰茗香茶业有限公司等6家茶叶企业虽在“递延收益”核算,未按与资产、收益相关确认当期收入,或确认有误;常宁市六宝种养专业合作社等4家茶叶企业甚至未按一贯原则入账,有在“递延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3个科目核算。

3、常宁市代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常宁市塔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合分别属于2个独立法人单位,根据《会计法》《公司法》应该独立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 2个茶叶企业资本金按认缴金额核算,出资未到位部分记入股东往来核算,因此虚增了企业资产规模3814.05万元,其中常宁市谷佳茶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144.05万元、常宁市谷佳农业综合产业园有限公司1670.00万元。

5、常宁市白竹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等8家茶叶企业会计核算存在未按一贯性原则入账的错误。

6、茶叶企业普遍税法意识不强,存在发票缺失的现象,附件资料不规范,例如不同程度缺少合同、发票、送货单、验收手续等资料。

四、审计建议

1、为了保障茶叶产业持久发展和走上保质量重品牌上规模的健康轨道,建议各茶叶企业应加大自筹资金投入,在茶园建设、茶质提升、品牌建设、拓展市场等方面增加投入。

2、茶叶企业股东、管理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常情况下按规定使用公存款账户,特殊情况下(鲜叶收购期间)合规使用现金支票支付,杜绝通过股东或管理人员代收代付。

3、有条件的茶叶企业建议聘请专职会计进行会计核算,对于条件不成熟的茶叶企业建议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会计核算,鉴于会计核算普遍存在问题,建议由服务组牵头聘请资深会计行家进行集中培训,敦促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按照准则正确核算、完善会计原始凭证等等。

4、增强税收意识,按税务要求取得正规发票,规避税务风险。

附:主要问题和审计建议一览表。

总体报告附表一改

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常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二0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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