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衡办发〔2021〕13号)、《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等绩效评价文件相关要求,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至9月8日,对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河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根据预算支出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财务凭据核对、实地项目查看、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责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等6个机构,并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新河镇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

2.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6.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河镇机关行政编制38名、事业编制5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共有编制99个;设领导职数11名(党委委员9名,其他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负责人6名、事业单位主任(队长)4名、副主任(副队长)7名。

新河镇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8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人,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

二、部门整体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新河镇2022年度预算资金973.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年度追加预算1,07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6万元,项目支出982.23万元。收入决算数2,04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92万元,项目支出982.23万元。

新河镇2022年度收入决算数2,04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2,04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92万元,项目支出982.23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合计1,06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8.68万元,公用经费264.24万元),决算数1,06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8.68万元,公用经费264.24万元),年末无结余。

2.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数982.23万元,决算数982.23万元,无结余。具体项目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决算数

合计

982.23

982.2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73

158.7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26.64

126.64

财政事务

8.50

8.50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58

23.5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00

5.00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00

5.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00

38.00

民政管理事务

38.00

38.00

卫生健康支出

45.71

45.71

公共卫生

45.71

45.71

城乡社区支出

73.00

73.00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25.00

25.00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8.00

48.00

农林水支出

632.80

632.80

农业农村

46.00

46.00

水利

6.80

6.80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5.00

5.00

农村综合改革

555.00

555.00

其他农林水支出

20.00

20.00

交通运输支出

18.00

18.00

公路水路运输

18.00

18.00

其他支出

11.00

11.0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1.00

11.00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常宁市财政局批复新河镇“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9.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15万元,超预算数5.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1万元,超预算数4.41万元。“三公”经费合计超过预算数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决算

2022年预算

2022年决算

2022年超支

公务接待费

1.00

2.40

6.81

4.4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6

8.00

13.15

5.15

合计

6.56

10.40

19.96

9.56

4.村级项目资金情况。经统计,新河镇2022年度拨付到下属各村的项目资金共269.50万元,明细如下:

(1)财源建设资金:五家围村4万元;

(2)村部建设资金:柏洲村3万元;

(3)工作经费:湘江村10万元;

(4)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双坪村5万元;

(5)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相时村5万元;

(6)集体经济股份资金:太禾村6万元;

(7)交通建设补助资金:茶山村10万元、兴旺村8万元,合计18万元;

(8)粮食生产资金:塘头付0.50万元;

(9)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凹霞村1万元、湖关村1万元、清泉村1万元、五家围村5万元,合计8万元;

(10)农业专项资金:高朋村10万元;

(11)山塘维修资金:太江村5万元;

(12)文化广场建设资金:大禾坪村5万元;

(13)乡村振兴资金:大禾坪村8万元、江河社区5万元、石畔村1万元、五家围村10万元、湘江村5万元、兴旺村5万元,合计34万元;

(14)新农村建设资金:凹霞村20万元、双坪村10万元,合计30万元;

(15)医保工作资金:江河社区2万元;

(16)运转经费:凹霞村4万元;

(17)重点移民整村推进资金:吕坪村93万元;

(18)合作社示范带动和扶持资金:大禾村2万元、高朋村2万元、塘头村5万元、湘江村2万元,合计11万元;

(19)补助经费:湖关村10万元;

(20)健身体育资金:河洲村6万元。

根据重要性原则,评价组抽取项目资金11笔进行检查,检查金额共189.00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70.13%,明细如下:

(1)工作经费:湘江村10万元;

(2)交通建设补助资金:兴旺村8万元;

(3)农业专项资金:高朋村10万元;

(4)乡村振兴资金:大禾坪村8万元、五家围村10万元、湘江村5万元、兴旺村5万元,合计28万元;

(5)新农村建设资金:凹霞村20万元、双坪村10万元,合计30万元;

(6)补助经费:湖关村10万元;

(7)重点移民整村推进资金:吕坪村93万元;

评价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复核财务数据,统计抽查项目资金支出明细如下:

村名

拨付资金

支出情况

湘江村

乡村振兴资金5万元
村工作经费10万元

乡村振兴资金5万元未使用
支付以前年度欠胡代青款2.96万元
村运转支出7.04万元(电脑、清理、广告)

兴旺村

乡村振兴资金5万元
交通建设资金8万元

乡村振兴资金5万元未使用
交通建设资金5万元归还以前年度欠曹广款,3万元用于支付村部前坪硬化工程

高朋村

农业专项资金10万元

城乡同治支出9890元
其他支出47911元(劳务费)
办公费用26909元(空调、茶叶等)
其他专项支出5220元(标准化治理工程款)
其他专项支出4800元(打井救助工程款)
其他专项支出5270元(道路硬化工程款)

凹霞村

新农村建设资金20万元

20万元都用于村部建设

双坪村

新农村建设资金10万元

用于补助豪舟种养合作社

湖关村

补助资金10万元

村运转及聘用干部其他人员工资10万元

大禾坪村

乡村振兴资金8万元

8万元用于路基建设工程

五家围村

乡村振兴资金10万元

美丽乡村建设8.5万元(田园化建设工程)
村运转支出1.5万元(清理、维修、防疫等)

吕坪村

重点移民整村推进资金93万元

2021年度重点移民村整体推进项目款93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一)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美丽乡村

1.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对易返贫人口加强监测,防止规模性返贫。新河镇制定了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形成相关台账。2021年,新河镇纳入监测的易返贫人口共45户,2022年减少为44户。

2.帮扶工作重心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巩固拓展转变,工作任务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新河镇按照《新河镇乡村振兴2021年度工作要点》,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度,新河镇投入乡村振兴和产业扶持资金105.50万元(含转移支付资金,下同),推进相时村、柏洲村、双坪村、凹霞村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湘江村江口塘合作社、大禾坪民心合作社、高朋村湘江源合作社等乡村产业组织发展生产。

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新河镇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行动计划,精确发展途径,加大政策扶持,规范管理服务。2022年,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657.6万元,比上年增加343.04万元,集体经济收入10-20万元的村达12个,集体经济收入20-30万元的村达5个,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6个。

4.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抓好“厕所革命”。2022年,新河镇投入资金85.03万元,实施集镇和境内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垃圾集中处置,推进城乡标准化治理。全年共完成了286个农村改厕和1个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

5.调动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商业网点设施等基础设施投入。2022年度,新河镇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9.78万元,是2021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6.40万元的7.5倍。其中181.78万元对受常祁高速施工影响的村级公路进行修复,涉及陶岭村、高朋村、关冲村、河洲村等4个村;18.00万元补助茶山村、兴旺村等2个村进行交通建设。

(二)实施农业“特”“优”战略

1.围绕“一村一品”战略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粮食、茶油、水果、畜禽、水产等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夏橙、甜橙、西瓜、香瓜等特色水果种植及临武鸭、小龙虾养殖。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新河镇已经形成了高朋村新河鱼养殖基地;大禾坪村临武鸭、小龙虾养殖基地;陶岭村、大江村、塘头村油茶基地;相时村、中华村水果基地;茶山村冬枣基地等特色农产品产业。

2.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新河镇依托特色农产品推动电商服务产业发展,其中再生稻、土鸡蛋、红薯粉等产品的电商销售量达到了一定规模。

3.搭建好新河鱼联盟、新河农机联盟、新河水果联盟等产业平台。针对过去村集体经济单打独斗、资源利用率低、发展效益不明显等困境,新河镇探索推行“党建+产业联盟”,将小产业建成大联盟,推动联建共建、抱团发展,并在联盟上建立两新党支部,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效能,走出一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产业发展之路。2022年新河鱼联盟骨干村高朋村全年实现村集体收入70.08万元,比2021年的39.00万元增长79.69%;农机联盟骨干村凹霞村全年实现村集体收入66.51万元,比2021年的15.40万元增长331.88%。

(三)抓好粮食生产

1.守住耕地红线,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河镇2022年接到任务为早稻种植面积18396亩,根据新河镇早稻生产面积台账,2022年早稻落实面积为18514.5亩,已整治抛荒面积1735.51亩,未整治抛荒面积1560.66亩。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306.73亩。

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新河镇提供的2021-2023年新河镇高标准农田简表,2021年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分别为10257.86亩、414亩、2725.37亩,分别投入资金1031.18万元、328.92万元、803.35万元。

(四)立足民生事业,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增加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注重帮扶大学生、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2022年度新河镇安排公益岗位47个,在就业需求者主动申请报名的基础上,新河镇组织协调提供就业机会,组织50人参与技能培训,149人参与集体招聘。

2.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工作,提升社会保障力度。2022年末,新河镇在册低保家庭751户,特困户478户,均在审核合格的基础上提交民政部门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新河镇2022年度完成临时救助165人次,发放救助金10.17万元。

3.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能力。2022年末,新河镇在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名,全年发放保障金53.68万元。在册留守儿童29名,困境儿童26名,均给予了一定物资帮助。

4.提高退役士兵、工会、老干保障能力。2022年度,新河镇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两次慰问退役士兵,发放慰问金7.42万元。春节期间慰问退休老干部和困难党员,发放慰问金3.02万元。本年度补充保障2021年度工会经费20.00万元。

5.抓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新河镇2022年度全年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3.67万元,疫情中全面落实双向排查和“五包一”管控,对返乡人员进行全面管控,并在疫情防控新阶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并在集镇开展免费送药活动。

6.维护社会政治安全稳定,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好扫黑除恶、禁毒、反诈、打击性侵害未成年犯罪、整治道路交通顽瘴痼疾等工作。

(1)反诈方面:新河镇制定了涉诈人员管控方案,并成立了打击治理电诈专项领导小组,对16—45周岁护照列控重点人员摸排,与涉缅北电诈窝点人员家属谈心谈话,对其劝返。

(2)扫黑除恶方面: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及宣传方案,编制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转办汇总表,开展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3)未成年保护方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点,如加强家庭保护、加强学校保护、加强网络保护等。对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4)禁毒方面:开展全镇“毒情大排查”暨吸毒人员见面攻坚专项行动。对2022年度新河镇公职人员毛发检测。开展禁毒宣讲和“无毒新河,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教育,吸毒人员困难家庭慰问等活动,编制各缉毒执法任务完成进度表和禁毒经费清单,各类风险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检测报告。

(5)交通方面: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马路市场整治;杜绝车辆超载、超员、超速及掉、落、洒现象;对校车安全运行进行大检查,确保学生安全。

7.推进镇村(社区)两级矛盾纠纷调解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五包一”信访责任制。新河镇制定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长期下访制度,编制了新河镇矛盾纠纷排查汇总表和新河镇重要信访对象“五包一”包案表,对一些信访事件有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形成情况汇报,全年登记在册的79件信访案件均落实办结。

8.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新河镇开展“导入式”安全隐患排查,对餐饮场所、爆竹店和公司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制作安全隐患排查表,对自建房和群租房的情况摸底并制作统计表,形成每月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年共召开29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先后开展执法检查60次,发现各类隐患20次,现场整改20次,下达20份整改指令。地质灾害巡查120次,组织地质灾害疏散人员、排除二次隐患3处,协调农民唯一居住房屋倒塌重建2处,上报13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表及有关台账。

四、绩效评价结论及绩效指标分析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从预算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定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得分为80.2分(详见附件2),绩效等级为“良”。绩效指标分析如下:

一是投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4分。主要扣分原因是绩效指标明确性部分,绩效目标未细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及指标的设置未通过明确量化达到可衡量的标准,绩效目标的设置与新河镇的年度任务没有对应关系,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也不存在匹配对应关系,扣1.5分。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绩效目标的表述不准确,扣0.1分。

二是过程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0.8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预算调整率为210.03%,扣1分;公用经费控制率266.67%,扣1.5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91.92%,扣2分;存在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扣0.5分;存在不符合预算批复的情况,扣0.5分;存在挤占项目支出预算指标等情况,扣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存在记账金额不准确、使用科目不准确、财务账套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等情况,扣0.5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存在不准确的情况,扣0.5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扣0.2分;存在资产处置不规范的情况,扣0.5分;存在闲置固定资产,扣1分。

三是产出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4分。主要扣分原因为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目标未完成,实际完成率为95.83%,扣2分;完成及时率95.83%,扣2分;植树造林成活率低,质量达标率91.67%,扣2分。

四是效果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6分。主要扣分原因为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6.94%,扣0.5分;电诈案件控制率为0%,扣1分;植树造林成活率<60%,扣0.5分;绩效考核覆盖率为0%,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突出

一是年度预算时编制的绩效目标过于简单抽象,既没有体现该部门当年规划的工作任务,使绩效目标能够量化并形成可评价的基础,也没有将绩效目标与当年预算资金进行匹配,以反映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对应关系。二是绩效目标的表述如“保障干部职工和居民安居乐业”不够严谨。

(二)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不能很好的与绩效目标匹配

一是项目支出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实际用途均为办公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等指标,性质为一般支出公用经费,没有专门的项目事务与之配套。二是年初预算不足,导致年中预算调整幅度过大,特别是项目支出,年初预算金额为零,年中追加了预算982.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谨,存在与预算安排不符的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实际支出,如“市财政局农业股2021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5万元、“民政局福彩公益金”10万元、“综治维稳”经费13万元、2019年和2020年“稻谷价格补贴结余资金”共20万元均无对应的支出记录;“医保局医疗救助资金”8万元只使用了4万元。二是存在挤占项目支出经费的情况。如2022年8月分别使用“防控防疫”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支付上半年住房公积金6.73万元、20.3万元。新河镇2022年度预决算“工资福利支出”798.68万元、“公用经费”264.24万元,账载“人员经费”918.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5.69万元,分别超出预决算金额120.25万元、131.45万元,表明新河镇还存在其他挤占项目支出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情况。

(四)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存在个别不规范的情况

现场评价发现,存在预算支出记录不规范的情况。一是存在记账金额不准确的情况。如2022年8月第10#凭证,付常宁市鑫源图文广告店广告宣传费,根据合同签订、验收情况和银行付款记录,核实实际支付金额为2.19万元,记账凭证金额为201.03万元。二是记账科目不准确。如2022年12月第8#凭证,发放2022年新河镇27名公职人员公车改革交通补贴预算数90%部分16.69万元,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是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如2022年1月102#凭证,现金支付劳务费、餐费住宿费、补助费等共计5.19万元。四是未如实反映公务招待费支出,全年在食堂费用中累计开支公务招待费2.65万元,明细如下:

时间

凭证号

金额

2022年2月

记账6

5,288.00

2022年6月

记账23

7,590.00

2022年9月

记账26

7,780.00

2022年9月

记账34

4,420.00

2022年9月

记账37

1,410.00

合计


26,488.00

(五)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往来款项双边挂账。如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均有“新河镇鲜鱼市场基础建设款”明细,分别为97.41万元和189.63万元。二是资产处置不及时,评价抽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发现两台无法使用的打印机未及时处置,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大量长期挂账。

(六)村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检查发现,新河镇下属各村项目资金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1. 兴旺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万元和湘江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万元,共计10万元未使用,未使用资金占抽查比例10.42%。

2. 兴旺村交通建设专项资金8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个人欠款,不符合专款专用相关规定。

3. 高朋村农业专项资金10万元,其中2.7万元用于村办公费用,4.8万元用于其他支出,不符合专款专用相关规定。

六、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预算实施单位应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设定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做到细化量化、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围绕部门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衡量评价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报告制度,推动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在核准年度决算的基础上,恰当编制下年度预算,做准做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充分保障本部门基本运行经费。在准确编制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保障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保障数据全面性、完整性;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及时通报预算执行进度,促使业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有效保障预算资金的透明度。

(三)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四)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

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对财务核算工作加强审核,强化财务与预算执行之间的核对,规范会计核算。

(五)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加强资产日常监督,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和专门的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按规范标识固定资产标签,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清理往来款项,及时处置呆账、坏账。

(六)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和指导

通过村级财务乡镇代管的方式,一方面定期指导各村及时、合规、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一方面在审核审批环节加强把关,杜绝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形。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

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支出预算金额

支出决算金额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973.76

973.76


2,045.16

1,062.92

982.23

工资福利支出小计

825.38

825.38


798.68

798.68

-

基本工资

308.60

308.60


497.97

497.97

-

津贴补贴

261.06

261.06


11.84

11.84

-

奖金

41.26

41.26


43.04

43.04

-

伙食补助费




2.57

2.57

-

绩效工资




30.14

30.14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3.47

83.47


86.20

86.2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9.68

39.68


40.40

40.40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96

4.96


11.66

11.66

-

住房公积金

44.64

44.64


68.94

68.94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91

5.91

-

商品和服务支出小计

148.38

148.38


488.47

264.24

224.23

办公费

20.00

20.00


223.63

216.30

7.34

印刷费

18.00

18.00


22.92

11.24

11.68

咨询费

3.00

3.00


3.69

0.69

3.00

水费




4.00

-

4.00

电费




5.25

3.09

2.16

差旅费

20.00

20.00


5.53

3.88

1.65

维修(护)费




58.11

-

58.11

会议费

40.00

40.00


12.75

12.75

-

培训费




0.16

-

0.16

公务接待费

8.00

8.00


6.03

1.83

4.20

专用材料费




29.77

0.87

28.91

劳务费




11.08

0.05

11.04

委托业务费




11.00

-

11.00

工会经费

4.96

4.96


1.98

1.9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

2.40


1.30

1.30

-

其他交通费用

18.54

18.54


29.74

3.24

26.5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8

13.48


61.53

7.04

54.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小计




593.00

-

593.00

生活补助




299.00

-

299.0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294.00

-

294.00

资本性支出小计




165.00

-

165.00

基础设施建设




127.00

-

127.00

大型修缮




38.00

-

38.00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价情况

评分

投入(10分)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1分,否则不得分;②与部门(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计1分,否则不得分;③符合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计1分,否则不得分。

新河镇设立的绩效目标“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保障干部职工和居民安居乐业”等内容符合《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相关发展规划,与《中共新河镇委员会新河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的部门职责基本一致,基本体现了《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工作计划》提出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但“保障干部职工和居民安居乐业”的表述不准确,扣0.1分。本项指标得2.9分

2.9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①绩效目标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计0.5分,否则不得分;②目标明确,可衡量,计0.5分,否则不得分③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低于2个,计0.5分,低于4个不得分;④目标与资金匹配良好,逻辑关系明确,计1分,否则不得分。

检查《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所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所列绩效目标和产出、效益指标,其绩效目标未细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及指标的设置未通过明确量化达到可衡量的标准。对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与《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的设置与新河镇的年度任务没有对应关系,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也不存在匹配对应关系。本项评价指标未完成,考虑年初预算指标下达不足,折半扣分,得1.5分。

1.5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1

评价要点: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等于100%计1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88÷99×100%=88.89%。得1分。

1

“三公经费”变动率

1

全年“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0,计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10.40-10.40)÷10.40×100%=0.00%。得1分。

1

重点支出安排率

2

全年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或等于7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690.41÷982.23=70.29%,大于70%。本项评价指标完成,得2分。

2

过程(30分)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2

①全年预算完成率≥98%计2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0+973.76+1,071.40-0)/(0+973.76+1,071.40)×100%=100%。得2分。

2

预算调整率

2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2,045.16÷973.76×100%= 210.03%。本项指标大于30%,考虑年初预算指标下达不足,折半扣分,得1分。

1

支付进度率

1

全年支付进度率大于或等于95%,得1分;90%-95%,得0.5分;90%以下,得0分。

2022年度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2,045.16/2,045.16)×100%=100%。得1分。

1

政府采购节资率

1

政府采购节资率>0计1分,否则计0分

本年度无大额政府采购项目,视同本项指标达成。得1分。

1

结转结余变动率

2

结转结余变动率目标值小于或等于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0-0)÷0×100%=0.00%。得2分

2

公用经费控制率

3

公费经费控制率目标值为小于或等于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395.69÷148.38)×100%=266.67%。考虑年初预算指标下达不足,折半扣分,扣1.5分,得1.5分。

1.5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含)计2分,否则计0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19.96÷10.40)×100%=191.92%。计0分。

0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计2分,每超过(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流程项目,视同评价指标完成,计2分。

2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计0.5分,否则酌情扣分;部门(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制度,计0.5分;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否则酌情扣分;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有内部财务制度,计0.5分;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无专门印发的厉行节约制度,但是印发的预算管理制度、差旅费标准等文件体现了厉行节约制度,并践行制度规定,计0.5分;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本项评价指标共计得2分。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5分,1例不符合扣0.25分;②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5分,1例不符合扣0.25分;③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计0.5分,1例不符合扣0.25分;④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0.5分,1例不符合扣0.25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扣0.5分;⑥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扣0.5分。以上扣分事项,累计以4分为限。

1.存在“记账金额不准确”、“记账科目不准确”、“大额现金支付”和“未如实反映公务招待费的情况”的问题,第一小项计0分。
2.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第二小项计0.5分。
3.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有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会议记录,第三小项计0.5分。
4.存在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情况,第四小项计0分。
5.存在挤占项目支出经费的情况,第五小项计0分。
6.未发现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的情况。第六小项计1分。

2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①、②各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内容对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布。得2分。

2

基础信息完善性

2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记载,计1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5分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未真实记载,酌情扣0.5分,计0.5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完整,计0.5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不准确,扣0.5分,计0分。

1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3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计0.2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有单独资产管理制度,计0.3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满足完整性要求,计0.2分;相关资产制度并未得到有效执行,酌情扣0.2分,计0.3分。本项评价指标共计0.8分。

0.8

资产管理安全性

3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1分;②资产配置合理,符合省定标准,计0.5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5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5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5分。

资产保存完整,计1分;资产配置合理,符合省定标准,得0.5分;资产处置不规范,扣0.25分,计0.25分;资产账务管理不合规,账实不相符,扣0.25分,得0.25分;本年度无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情况,计0.5分。本项评价指标共计2分。

2.5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计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抽查29项固定资产,其中有27项在继续使用。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27÷29×100%=93.10%

0

产出(30分)

职责履行

实际完成率

10

100%以上(含)计10分;
95%(含)-99%,计8分;
85%(含)-95%,计6分;
70%-85%,计5分;
低于70%计0分。

根据常宁市新河镇人民政府的《新河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绩效评价组提炼了2022年度绩效目标五大类共24个,“健全绩效考核机制”1项未完成,实际完成23个,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23/24×100%=95.83%。计8分。

8

完成及时率

6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2022年度实际完成23个绩效目标,均于本年度内完成,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23/24×100%=95.83%。计4分。

4

质量达标率

6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2022年度实际完成23个绩效目标,但植树造林成活率低,该项目标质量不达标,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22/24×100%=91.67%。计4分。

4

重点工作办结率

8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办结数/重点工作交办数)×8。

根据中共常宁市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新河镇领导班子考核等次为良好,计8分。

8

效果(30分)

经济效益

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

1

≥6%得满分,<6%按比例得分

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2022财政预算收入-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100%=(2045.16-2197.74)/2197.74*100%=-6.94%。考虑被评价单位对财政预算收入可控性较低,折半扣分,得0.5分。

0.5

农业产业生产总值增长率

2

≥3.5%得满分,<6%按比例得分

介于新河镇并无农业产业生产总值的相关资料,参照新河镇集体经济增长率进行评价,新河镇集体经济增长率110.76%

2

村集体经济增长率

1

≥5%得满分,<5%按比例得分

新河镇集体经济增长率=(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100%=(663-314.58)/314.58*100%=110.76%

1

社会效益

高标准农田面积增长率

1

≥3.5%得满分,<6%按比例得分

高标准农田面积增长率=2022年建设面积/2021年建设面积*100%=414/10257.86*100%=4.04%。

1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长率

1

≥5%得满分,<5%按比例得分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长率=(2022年础设施建设投入-2021年础设施建设投入)/2021年础设施建设投入*100%=(199.78-26.4)/26.4*100%=656.74%。

1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覆盖率

1

≥90%得满分,<60%不得分,≥60%且<90%按比例得分

新河镇安排公益岗位47个,组织50人参与技能培训,组织149人参与集体招聘。关于就业工作,需要就业需求者主动申请报名,新河镇政府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提供就业机会,而非直接解决就业需求者的就业问题,应认定本项指标完成。

1

社会保障对象保障覆盖率

1

达到100%得满分,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社会保障工作,新河镇只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初审后上报至市民政局。新河镇提供了低保家庭花名册、特困户花名册,认定完成了本项工作。
临时救助工作,新河镇负责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2022年的救助金由市里打卡发放,新河镇提供了临时救助花名册,认定完成了本项工作

1

电诈案件控制率

1

≥60%得满分,<60%得分按比例得分

2022年电诈案件较2021年电诈案件无增减变化,电诈案件控制率为0%。

0

生态效益

基本农田保护率

2

≥10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新河镇基本农田共30467.58亩,近3年无变动,基本农田保护率100%。

2

植树造林成活率

1

≥90%得满分,<60%不得分,≥60%且<90%按比例得分

根据对被审计单位询问了解的情况,因去年干旱,植树造林成活率不足30%。后续评价组实地勘察,沿着083县道从河洲村往合心村方向勘察了15KM路段,所见新栽树木不足30株,其中存活的树木仅11颗。植树造林成活率<60%。

0.5

农村厕所改建完成率

1

达到100%得满分,<60%不得分,≥60%且<100%按比例得分

农村厕所改建完成率=完成数/任务数*100%=286/274*100%=104.38%。

1

行政效能

贫困人口控制率

2

每新增1名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扣0.5分,扣完为止。

贫困人口2021年存在45户,2022年存在44户,2022年较2021年减少1户。

2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

2

≥90%得满分,<60%不得分,≥60%且<90%按比例得分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2022年已表决数/2022年表决总数*100%=6/6*100%=100%

2

绩效考核覆盖率

1

≥30%得满分,<10%不得分,≥10%且<30%按比例得分

与被审计单位多次沟通以后,未能提供相应的绩效考核文件或资料,认定为未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覆盖率为0%

0

信访案件办结率

2

≥80%得满分,<60%不得分,≥60%且<80%按比例得分

新河镇信访案件办结率=2022年已办结信访件数/2022年信访总件数*100%=79/79*100%=100%。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满意度达95%(含)以上计10分,比目标值每减少0.02%扣0.01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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