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老旧小区及配套改造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支出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湖南嘉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常宁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中心”)2022年度老旧小区及配套改造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决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衡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衡棚改发〔201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常宁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吴乐胜任组长,市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及专营单位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主要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泉峰街道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太原巷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涉及粮食局机关大院家属区小区、检察院家属区小区、太原巷老旧小区、规划局家属院老旧小区、老建工局家属院老旧小区5个小区,楼栋数86栋,户数1438户,建筑面积14.0452万平方米。

常宁市太原巷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位于常宁市泉峰街道胜利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污水管2371米,道路油化5495平方米,人行道改造、屋面防水改造及消防、给水、通信、供气、绿化、电气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常宁市泉峰街道老旧小区片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位于常宁市泉峰办事处,包含粮食局机关大院家属区、检察院家属区、规划局、老建工局家属院4个小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污水管3382米,道路油化7735平方米,人行道改造、屋面防水改造以及消防、给水、通信、供气、绿化、电气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项目计划安排财政资金12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26万(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323万元以及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03万元)、省级资金39万元、市县资金300万元。

实际到位财政资金12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26万(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323万元以及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03万元)、省级资金39万元、市县资金30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暂未完成决算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支付资金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累计支付资金246.1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政中心资金管理参照《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19〕4号)执行,经检查项目支出所有凭证及其附件,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预算和合同规定的用途。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项目工程质量制度按照《关于如何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的通知》执行。

2、项目招投标情况

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监理等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实施单位。常宁市太原巷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和常宁市泉峰街道老旧小区片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分开进行了招标,中标单位分别为湖南共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嘉悦建设有限公司常宁分公司。

3、项目监督管理情况

成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时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控,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4、项目验收情况

太原巷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污水管网及道路硬化等工程已完成,尚未铺设沥青路面,完工进度约为85%;泉峰街道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完工,尚未组织竣工验收,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项目绩效主要目标

根据《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工改造老旧小区建筑面积数14.0452万平方米、户数1438户、楼栋数86栋、小区数5个,开工目标完成率100%,验收合格率100%,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8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针对项目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供常宁市财政局及项目单位参考应用,以强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范围覆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全过程。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本所于2023年6月派出评价工作组进行现场评价,本次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资金为1265万元。现场查看了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根据现场评价了解的情况及相关资料的分析,本所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结论及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主要结论

我们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访谈、问卷调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评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综合得分89分,评价等级为“良”,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

项目财政资金12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26万(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323万元以及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03万元)、省级资金39万元、市县资金300万元;社会力量筹资2050万元;居民出资55.35万元。

(2)资金分配

资金管理参照《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19)4号)执行,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市财政部门。

(3)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参照《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截至现场评价日,项目累计支付资金246.1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9.46%。

(4)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严格资金管理,在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中未发现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不存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违规违纪行为,但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项目管理

(1)项目储备库

项目已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排序,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序,但未对项目进行量化计分。

(2)统筹协调机制

根据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办〔2020〕19号),成立由市长吴乐胜任组长,市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及专营单位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3)评价报告报送

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

3、产出效益

(1)改造计划完成率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面积14.0452万平方米,开工14.0452万平方米,面积开工率为100%;计划改造户数1438户,实际开工1438户,户数开工率为100%;计划改造楼栋数86栋,实际开工86栋,楼栋数开工率100%;计划改造5个小区,实际开工5个,小区开工率100%。

(2)居民参与

5个小区均提供了党组织成员名单、业主委员会人员名单,改造方案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表决同意。

(3)改造内容

项日已对在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类设施、提升类设施等相关设施存在短板的小区以及与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实施改造小区纳入改造方案。

(4)工程质量安全

下发了《关于如何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的通知》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提供了《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材料检测报告》。未发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群众信访投诉、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5)长效管理机制

已将改造后水、电、气、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小区后续的维护管理。

(6)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根据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办〔2020〕19号)执行。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因地制宜提升老旧小区居住体验,市政中心积极组织推进工作,深入各老旧小区开展摸底,调查群众改造意向,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为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布局。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结合绩效评价人员实地走访情况,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达85.15%。

四、项目主要绩效

(一)促进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市政中心对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扩面提质,因地制宜对改造标准和内容进行综合性完善提升,注重打造老旧小区改造的城市品质和内涵提升。通过对小区内部基础设施、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道路和停车设施、安防和便民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各项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保障了居民生活、安全需求,使城镇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改造的需要,符合社会效益的发展要求,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绿化景观提升、照明设施完善、停车位增设等民生工程有机结合,因需施策,增配设施,有效激活城市功能。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创造优美宜居的环境,改善该区域居民的住房条件,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使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高,有利于加快现代化进程,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工程进度缓慢,资金支出率较低

一是太原巷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日期

为2022年9月8日,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程开工令开工日期为2022年11月3日,经现场查看,污水管网及道路硬化等工程已完成,尚未铺设沥青路面,项目完工进度约为85%,远滞后于合同约定工期,项目进度较为缓慢。二是截至现场评价日,项目累计支付资金246.1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9.46%,支出进度未达预期,未按工程完工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经现场查看,常宁市泉峰街道老旧小区片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完工,但截至现场评价日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上述内容不符合《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

(三)未对项目储备库进行量化计分

项目已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排序,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序,但未对项目进行量化计分。

六、有关建议

(一)合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强化对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加快项目工作进度;三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制定专项资金支付计划,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规范预算执行,对资金使用合规性实行有效监控、管理,按项目时间节点抓好预算执行,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四是严格资金使用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导向,实现加强监管、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目的;五是在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运行合格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竣工验收,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财务竣工决算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建设流程

根据小区配套设施状况,改造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改造意愿等,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计分,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序。

附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得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资金管理

30

资金筹集

10

由市场化运作的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实施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30%以上的 (1分)。实际到位资金中,企业、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

力量及居民出资占比在20%及以上的(2分),中央补助资金占比40%及以下的(2分)。

3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有改造项目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1 分)。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2分)。3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

市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1分)。居民参与出

资改造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达到60%以上的(1分)。未达到目标的,按实 际完成任务情况,按比例扣减相应得分,扣完为止。


10

资金分配

5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2分):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市(县)财政部门或项 目单位(3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


5

预算执行

10

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预算执行(8分),预 算执行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8分。

1、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扣1分;

2、截至现场评价日,项目累计支付资金 246.1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9.46%,扣8

分。

1

资金使用 管理

5

没有违规违纪情况的(5分);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

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每发现1项扣1分,最多扣5分。对性质恶劣、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违规违纪项目一次 性扣除5分。

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扣 1分。

4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得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项目管理

10

项目储备 库

3

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1分),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实现同步录入改

造项目基本情况、居民改造意愿、改造方案、工程进度、改造前后效果的数据、图片

信息(1分);根据小区配套设施状况,改造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改造意愿

等,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计分、排序,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 序(1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

未对项目进行量化计分,扣1分。

2

统筹协调 机制

2

市(县)均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 力(1分);省级、市(县)年度改造计划均与水电气热信等相关专营设施增设或改

造计划有效衔接,对需改造水电气热信等设施的小区,开工改造前均就水电气热信等

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的(1分);未达到目标的,根据未完成任务小区情况,按比 例扣减相应得分,扣完为止。


2

评价报告 报送

5

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的,得

5分;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无故不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的,不得分;存在弄虚作

假等情形的,不得分。


5

产出效益

60

改造计划

完成率

30

以小区数计,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10分);以户数计,项目实际开 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10分);以建筑面积数计,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 度计划的(5分);以楼栋数计,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5分);未达到 计划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0分。


30

居民参与

5

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1分)。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小 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1分)。改造方案(含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模

式、居民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的

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100%的(2分);6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引导居民利

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手段,对改造中共同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提高居民协

商议事效率的(1分)。未达到目标的,根据完成任务情况,按比例扣减相应得分, 扣完为止。


5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得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产出效益

60

改造内容

10

对于在老旧管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维修、北方采暖区 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方面存在短板的 小区,将相关设施短板均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占比85%以上的(5分,其中北方采暖区 对建筑节能改造按1分单独核分,其他内容占4分);对于存在停车、加装电梯、体

育健身、充电、安防、照明、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等完善类设施短板的小区,均有相 关内容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占比85%以上的(2分);对存在养老、托育、助餐等提升

类设施短板的小区,有相关设施短板纳入改造方案,拟在片区层面统筹实施的小区占

比60%以上的(2分);与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实施改造小区占年度计划改 造小区比例50%以上的(1分);未达到目标的,根据未完成任务小区情况,按比例扣  减相应得分,扣完为止


10

工程质量 安全

4

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

通病防治导则并强化运用,压实建设单 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 位质量安全责任的(4分)。经群众信访投诉、审计发现、媒体曝光,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每发现1个项目存在问题扣0.5分,最多扣4分。


4

长效管理 机制

4

将改造后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 责维护管理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建立健全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

未达到目标的,根据未完成任务小区情况,按比例扣减相应得分,扣完为止。


4

完善配套 政策制度

2

省级、市(县)均出台精简改造项目审批、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改造中既  有土地集约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等方面配套政策,省级因地制宜完善适 应改造需要标准体系的(2分)。


2

完成改造

小区居民

满意度

5

满意度指标平均达到80%以上的(5分),低于8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对于 群众信访没有及时处置的,每1次扣1分,最多扣5分。


5

合计

100



89

备注:绩效指标纳入《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的,地区评价得分应根据统计调查数据直接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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