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天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9-10月对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是产业兴旺,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就是一条实现产业兴旺的有效之路。常宁市依托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扶持油茶产业,将其作为常宁特色产业之一,着力打造百亿级产业。因此,科学培育油茶资源,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精深加工为核心,打造现代油茶全产业链,促进特色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形成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乡村特色产业,是常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项目实施依据及内容

1、项目实施主要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

(2)《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

(3)《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76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3号);

(5)《湖南省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湘财建〔2021〕8号)

(6)《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21〕49号);

(7)《湖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2〕32号);

(8)《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的通知》(湘林规〔2022〕14号);

(9)《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湘林产〔2020〕7号);

(10)《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

(11)《衡阳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林发〔2022〕13号);

(12)《衡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市级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衡林函〔2023〕1号)

(13)《中共常宁市委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油茶产业第一县(市)的实施意见》(常发〔2019〕5号);

(14)《常宁市2022年中央财政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15)《常宁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实施方案》;

(16)《常宁市2022年油茶营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7)《湖南省常宁市2022年茶油大县项目实施方案》;

(18)《常宁市茶油小作坊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根据《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21〕49号)、《湖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2〕32号)、《衡阳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林发〔2022〕13号)及《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为:

(1)油茶林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及幼林抚育、油茶采穗圃提质改造、油茶良种苗木培育、与油茶生产相关的灌溉及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等;

(2)油茶加工项目,包括油茶产业园建设、油茶果初加工与茶籽仓储交易中心建设、茶籽油及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产品加工等;

(3)油茶品牌建设项目,包括区域品牌建设、公共品牌建设、电商平台建设、产品品牌宣传、展示展销等;

(4)油茶科技创新项目,包括油茶全产业链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茶油标准体系建设等;

(5)油茶企业培育项目,包括设立油茶产业基金、支持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等;

(6)行业服务项目包括油茶规划设计、科技指导服务、产业协会开展的相关行业服务工作等;

(7)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与油茶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衡阳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常宁市林业局制定了《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来源、支持范围与方式、资金申报、下达、使用、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油茶产业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2、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12月20日,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预〔2021〕326号文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油茶营造林补助资金500.00万元至常宁市财政局,常宁市财政局于2022年4月26日以预D〔2022〕0056号指标文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油茶营造林补助资金500.00万元至常宁市林业局。

2022年5月27日,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预〔2022〕76号文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油茶营造林补助资金700.00万元至常宁市财政局,常宁市财政局于2023年5月6日以预D〔2023〕0236号指标文安排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油茶营造林补助资金700.00万元至常宁市林业局。

2022年6月10日,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预〔2022〕103号文下达2022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100.00万元至常宁市财政局,常宁市财政局于2023年1月17日以预D〔2022〕0152号指标文安排2022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500.00万元至常宁市林业局,常宁市财政局于2023年6月29日以预D〔2022〕0152号指标文安排2022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600.00万元至常宁市林业局。

2022年12月30日,衡阳市财政局以衡财资环〔2022〕82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471.5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71.57万元中支出575.00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20.75%,其中油茶果初加工和茶籽仓储项目支出390.00万元,茶油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改造项目支出120.00万元,茶油初精深加工项目支出45.00万元,油茶壳生物颗粒能源加工项目支出20.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2022年中央财政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中央财政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为“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10000亩”。

根据《常宁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为“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油茶林新造4000亩、油茶低产林改造5000亩,其中抚育改造4000亩、更新改造1000亩”。

根据《2022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完成油茶林更新改造1000亩、油茶林抚育改造500亩、油茶林新建2000亩、油茶林基础设施建设7公里、茶油生产加工作坊升级改造8个、油茶果初加工与茶籽仓储交易中心5个、开展油茶自然灾害保险油茶收入保险试点1个”。

根据《衡阳市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衡阳市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一、完成遭受干旱影响的油茶基地补植补造示范基地建设面积6418亩;二、完成油茶新造林示范基地建设面积2256亩;三、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基地建设面积14450亩(其中抚育改造12100亩,更新改造2350亩);四、完成油茶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面积940亩。”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充分发挥财政在优化配置油茶产业发展资源、培育壮大油茶千亿产业的关键举措作用,根据《常宁市林业局常宁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油茶营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常财字〔2022〕8号)、《常宁市林业局关于将我市列入2022年茶油大县项目建设的请示》(常财建〔2022〕150号)及《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湘林产〔2020〕7号)、《常宁市2022年中央财政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常宁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实施方案》、《常宁市2022年油茶营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湖南省常宁市2022年茶油大县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项目目标任务为油茶林更新改造2000亩、油茶林抚育改造14500亩、油茶林新建6000亩、油茶林基础设施建设7公里、茶油生产加工作坊升级改造8个、油茶果初加工与茶籽仓储交易中心5个、开展油茶自然灾害保险油茶收入保险试点1个等。

2、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宁市2022年中央财政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资金发放的公示》,中央财政油茶营造林补助资金项目低产林改造10000亩,奖补500.00万元。

根据《常宁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资金发放的公示》,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共奖补700.00万元。其中茶低产林抚育改造4000亩奖补200.00万元,更新改造和品种改造1000亩奖补100.00万元,油茶林新造4000亩奖补400.00万元。

根据《2022年常宁市茶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茶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共奖补1,100.00万元。其中抚育改造500亩奖补25.00万元,更新改造1000亩奖补100.00万元,油茶新建2000亩奖补200.00万元,油茶林道建设7公里奖补35.00万元,茶油生产加工作坊升级改造补助8家奖补120.00万元,油茶果初加工与茶籽仓储交易中心补助5家奖补500.00万元,茶油精加工项目45.00万元,油茶种质资源库改库建项目45.00万元,油茶壳生物质颗粒能源制备项目20.00万元,森林认证10.00万元。

根据《常宁市2022年度市级油茶产业发展资金发放的公示》,市级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共奖补471.57万元。其中遭受干旱影响的油茶基地补植补造6266亩奖补191.00万元,油茶新造示范基地2222亩奖补66.70万元,抚育改造12100亩奖补119.87万元,更新改造2350亩奖补47.00万元,油茶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940亩奖补47.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天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托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对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预算为2,771.57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00%;评价项目数量1个,占预算项目总数的100%。

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常宁市林业局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被单位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完成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的基本情况,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三、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根据《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我们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6.71分(见附件1),评价等级为“良”。项目扣分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决策18分,评价得分15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部分绩效指标未进行具体量化、细化设计,无法层层量化、细化,分解下达并执行,扣2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操作性不强,扣1分。

项目过程22分,评价得分18.11分,主要扣分原因为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分解下达率为82.99%,扣0.51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执行率仅为20.75%,扣2.38分;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扣1分。

项目产出37分,评价得分35.60分,部分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扣1.4分。

项目效益23分,评价得分18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部分工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因缺少支撑性原始材料而无法支撑出项目产生的效益,扣5分。

四、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总体上看,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成效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多样性

发展油茶产业,种植油茶林,有利于推动常宁市的生态环境建设。通过新造油茶将逐年增加区域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覆盖率,有利于改善区域小气候,减少风灾、火灾、冻害、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同时,随着油茶种植面积扩大,油茶产区将形成密集的油茶林防火隔离网带,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繁荣

通过油茶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林地产出,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油茶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目标。有利于调整当地的产业结构,带动林业产业加工业、运输业、农资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有力促进周边地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林农收入

发展油茶产业,能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或间接带动林农增收,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对保持社会稳定将起到良好的作用。油茶全身都是宝,油茶果不仅能生产出纯天然绿色保健的高档食用油,而且是食品、制药、化工以及化妆品工业的重要优质原料,茶壳、茶麸可研制洗涤、化妆、生物肥料等产品,提高附加值。

五、存在的问题

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在管理和绩效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欠规范

1、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量化、不细化

现场评价发现,一是项目部分绩效指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如衡阳市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中生态效益指标设定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值设定为“明显”,绩效指标未进行具体量化、细化设计,无法层层量化、分解下达并执行。二是因无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造成现场评价时无法衡量资金使用效益的实际情况,项目产生的效益效果因缺少支撑性原始材料而无法得出实施项目后的预期效果,造成带动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相关数据无法统计。

2、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操作性不强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操作性不强。如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油茶林营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中生态效益指标均设置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值设置为“增加森林覆盖率0.15%”和“森林覆盖率0.20%”,增加森林覆盖率为行业目标,此类目标的达成一般是多方合力促成的,并非依靠新造油茶林营造4000亩可单独实现。

(二)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性时效不强

1、专项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

现场评价发现,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未及时分解下达资金。截至2023年10月底,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了2,771.57万元,其中省财政厅安排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300.00万元,衡阳市财政局安排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71.57万元,常宁市财政局已分解下达专项资金共计2,300.00万元,仍有471.57万元未分解下达,未分解下达资金比例达17.01%。

2、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

现场评价发现,存在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情况。经统计,截至2023年10月底,安排常宁市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71.57万元中,仍有2,196.57万元尚未支出,占总资金的79.25%。

(三)专项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

现场评价发现,由于被评价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较薄弱,未对2022年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未通过项目辅助核算实现专账管理,也未对项目资金账簿进行单独装订,因此不能从财务明细账中反映出项目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且支出凭证和其他凭证混在一起,难以查找原始凭证。

)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现场评价发现,存在部分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项目未严格按照《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进行实施的情况,如按照技术规程,“树与树之间按照以每带栽植2行为度。行距规整的林分依原有行距,根据行距大小2~3行组成一带”,而荫田镇斛林村小班1-329、荫田镇小栗村小班1-193树与树之间行距未达到技术规程中行距标准;如按照技术规程,“要求连根清除林内“三杂”(杂灌木、杂竹和深根性杂草)”,而荫田镇斛林村小班1-329、荫田镇小栗村小班1-193、西岭镇桐江村小班32-202未按照技术规程清除林内三杂;再如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对过密油茶林进行疏伐”,而荫田镇斛林村小班1-329、荫田镇小栗村小班1-193未按照技术规程对过密油茶林进行疏伐。

部分补助未按标准进行核定

现场评价发现,存在部分补助未按标准进行核定的情况,涉及奖补对象11家、金额46.7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68%。如根据《常宁市2022年度市级油茶产业发展资金发放表》,常宁市有容生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尹国虎)油茶新造示范基地奖补面积167亩,奖补金额5万元;禄康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谷明禄)油茶新造示范基地奖补面积133亩,奖补金额4万元。以上奖补均不符合《衡阳市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市级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衡林函〔2023〕1号)中第一条使用范围(二)油茶新造示范基地奖补中“支持县市对2022年新造油茶面积200以上(含200亩),产权清晰、生态良好、密度合理、措施到位基本条件,示范作用明显、相对集中连片的基地进行择优奖补”之规定。

六、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二是建议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杜绝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绩效指标不细化、不量化等“年年评、年年有”的老问题出现,达到改进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目的。三是建议拉条挂账、清零销号抓好整改工作。根据《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照现场评价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督促责任单位拉条挂账、清零销号抓好整改;着力解决“屡评屡犯”问题,对于绩效管理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打上制度“补丁”,堵塞管理“漏洞”,推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绩效管理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后,项目主管单位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或合同规定工期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坚决杜绝资金沉淀浪费,严防资金出现趴账现象,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促使专项资金及时见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基础财务核算管理,切实做到专账核算

一是建议被评价单位要加强基础财务核算管理,不断提高和优化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规范资金核算管理工作。二是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在财政部门指导和督促下做好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做到专账核算,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防止虚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项目质量管控,严把工程质量关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强化项目质量管控,严把工程质量关,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督促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等行业有关工程、技术标准来进行项目实施,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缩减规模,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缺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

(五)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严格按照《衡阳市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市级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衡林函〔2023〕1号)、《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对油茶资源培育项目、油茶生产加工项目、油茶品牌建设项目、油茶科技创新项目、油茶金融支持、行业服务项目进行补助,严禁出现未按标准进行核定的情况。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