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及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等文件规定,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我所于2023年9月18日至12月12日对常宁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负责的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项目(以下简称常宁薄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评价小组通过听取市教育局对项目情况的汇报;检查、核对项目资金预算、立项文件以及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等项目的执行资料,项目收支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运用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依据及项目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规定,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和“三个课堂”建设,配备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所需必要设施设备,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改善校园文化环境。
补助资金支持的学校必须是已列入当地学校布局规划、拟长期保留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纳入支持范围。
2022年常宁薄改项目申报为白沙中学、常宁九中、官岭镇鹅院学校、新河镇中心小学、洋泉镇中心小学5所公办义务阶段学校的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具体如下:
学校 | 教学及辅助用房M2 | 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M2 | 安保设备 | 教学设备(含课桌椅) | 教学实验仪器 | 信息化(套) |
白沙中学 | 6000 | 500 | 200 | 30 | 33 | |
常宁九中 | 2000 | 156 | 25 | |||
官岭镇鹅院学校 | 1800 | 3000 | 500 | 148 | 20 | 36 |
新河镇中心小学 | 1920 | 75 | 10 | |||
洋泉镇中心小学 | 3000 | 70 | 30 | |||
小计 | 5720 | 12000 | 1000 | 649 | 75 | 109 |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常宁薄改项目申报时未针对具体项目设置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44号、湘财预〔2022〕84号),安排中央资金1,859.00万元,截止2023年8月31日项目收到财政资金867.10万元。
(二)资金计划情况
2022年常宁薄改项目资金计划申报如下:
学校 | 教学及辅助用房 | 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 | 安保设备 | 教学设备(含课桌椅) | 教学实验仪器 | 音体美教学用具 | 信息化 | 合计 |
白沙中学 | 120 | 25 | 46 | 30 | 26 | 90 | 337 | |
常宁九中 | 350 | 66 | 20 | 18 | 454 | |||
官岭镇鹅院学校 | 259 | 60 | 25 | 55 | 12 | 20 | 75 | 506 |
新河镇中心小学 | 310 | 18 | 10 | 12 | 25 | 375 | ||
洋泉镇中心小学 | 60 | 15 | 20 | 32 | 60 | 187 | ||
小计 | 919 | 240 | 50 | 200 | 92 | 108 | 250 | 1859 |
(三)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市教育局及下属二级机构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共收到的财政资金867.10万元,其中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收到财政资金261.00万元,市教育局收到的财政资金606.10万元,市教育局收到的财政资金分别拨付至下属二级机构,其中教育经费核算中心29.00万元,信息中心100.00万元、装备站232.10万元、勤管站245.00万元,由于二级机构未按项目单独核算,其具体支付情况未能核实。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教育局依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要求,对补助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使用时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支付执行审核、审批制度。
四、项目实施情况
教学及辅助用房、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按照常宁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由市教育局基建办负责实施,实行先财评,再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最终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资金则由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拨付至建设学校,再由建设学校支付。
信息化建设、装备站设备购置主要由各学校先购置后信息中心、装备站审核或验收后拨付。
勤管站设备购置由勤管站负责采购再分发,对购置金额达到招标标准的实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则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下单或竟价。
五、制度建设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市教育局依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常宁薄改项目工作,但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六、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8月31日,项目产出成果如下:
①教学及辅助用房、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如下:
学校 |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中标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结算情况 | 结算审计金额 (万元) | 付款金额(万元) |
白沙中学 | 运动场、校舍改造、食堂改造 | 公平招标 | 2023.3.30 | 328.5 | 2023.3.31 | 20238.3 | 未结算 | 50 | |
常宁九中 | 食堂及操作间项目 | 公平招标 | 2022.11 | 372.37 | 2022.11 | 未竣工 | 未结算 | 110 | |
常宁九中 | 校园维修改造 | 公平招标 | 2022.8 | 125.8 | 2022.8 | 未竣工 | 未结算 | 25 | |
新河镇中心小学 | 教学楼装饰 | 电子卖场 | 2022.7 | 19.24 | 2022.7 | 2022.8 | 已结算 | 18.66 | 10 |
新河镇中心小学 | 老教学楼拆除及线路安装 | 电子卖场 | 2022.10 | 11.58 | 2022.10 | 2022.11 | 已结算 | 11 | 11 |
新河镇中心小学 | 运动场 | 公平招标 | 2023.08 | 168.74 | 2023.08 | 未竣工 | 未结算 | ||
洋泉镇中心小学 | 运动场 | 公平招标 | 2022.5 | 153.23 | 2022.5 | 2022.8 | 已结算 | 161.49 | 105 |
小计 | 1179.46 | 191.15 | 311 |
②安保设备、教学设备、教学实验仪器、信息化购置情况如下:
实施部门 | 设备品名 | 数量 | 拨付金额/采购金额 | 下拨付金额 | 已付款 |
信息中心 | 电脑、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精品录播等 | 259台或套 | 1,081,433.00 | 1,081,433.00 | |
装备站 | 班班通成套设备\计算机网络教室成套设备及安保设备 | 57套 | 2,922,338.50 | 2,323,057.50 | 学校自筹391,895.00元 |
勤管站 | 体育器材 | 1735个 | 612,585.04 | 2,465,230.00 | |
小学生课桌 | 2000 | 322,000.00 | |||
学生床架 | 220 | 171,600.00 | |||
讲台 | 266 | 154,280.00 | |||
中学生课桌 | 2000 | 364,000.00 | |||
办公桌椅 | 450 | 351,000.00 | |||
会议室主席台 | 12 | 10,800.00 | |||
会议室条桌 | 156 | 110,760.00 | |||
发言台 | 1 | 1,520.00 | |||
会议室办公椅 | 342 | 46,170.00 | |||
教师床和床垫 | 450 | 500,400.00 | |||
总计 | 6,648,886.54 | 3,404,490.50 | 2,465,230.00 |
效益分析:
已投入使用的洋泉镇中心小学运动场、白沙中学运动场校舍改造食堂改造项目、常宁九中校园维修改造项目(部分投入使用)为3所义务阶段公办学校近2000名学生提供了运动场,完善了学校设施,为提升办学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另安保设备、教学设备、教学实验仪器、信息化设施设备投入为使用学校提供了教学及后勤保障,也为提升办学能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市教育局未从源头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未设立与项目相匹配的绩效目标,如:产出数量、时效、质量、成本、社会效益等指标,由此缺乏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工作。
(二)未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未按《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1〕26号)制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未专账核算
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未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执行专账核算,与其他项目资金混列混支。
(四)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出入较大
①教学及辅助用房和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实施项目与项目申报差异如下:
学校 | 教学及辅助用房M2 | 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M2 | ||
申报情况 | 实施情况 | 申报情况 | 实施情况 | |
白沙中学 | 新增校舍改造、食堂改造 | 6000 | 已实施 | |
常宁九中 | 2000 | 已实施 | ||
常宁九中 | 新增校园维修改造 | |||
官岭镇鹅院学校 | 1800 | 调整出项目 | 3000 | 调整出项目 |
新河镇中心小学 | 新增教学楼装饰、老教学楼拆除及线路安装 | |||
新河镇中心小学 | 1920 | 调整出项目 | 新增运动场建设 | |
洋泉镇中心小学 | 3000 | 已实施 | ||
小计 | 5720 | 12000 |
②安保设备、教学设备、教学实验仪器、信息化
未按申报的5所学校实施,而是面向全市义务阶段各学校。
(五)部分教学及辅助用房和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进展慢,影响了项目绩效的发挥
除洋泉镇中心小学、白沙中学已实施的项目已投入使用外,还有常宁九中食堂及操作间项目和校园维修改造、新河镇中心小学运动场未完工,且白沙中学、新河镇中心小学运动场为2023年实施,影响了项目绩效的发挥。
八、相关建议
(一)实施绩效管理
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严格按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规定,针对项目预计达到的产出和效果,设置细化、量化、可衡量、科学合理、可考核的指标值。对实施中的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足之处进行规范管理,并将年度自评报告在次年6月30日之前进行公示。
(二)合理编制预算和项目申报
加强部门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合理的原则,做到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将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做细做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完善规范制度和执行
应按《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1〕26号)制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助资金使用,并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为了改变目前常宁薄改项目由多机构实施和核算及与其他项目资金混列混支现状,建议在市教育局机关层面实施“专人管理、专项核算、专项使用”。
(四)深入项目管控、加快项目落地
加强项目过程管控,强化事前沟通、事中检查,事后评价。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到人,规范程序,及时推进项目落地,及时发挥补助资金绩效。
九、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常宁薄改项目的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在项目立项、项目产出及效益、组织实施方面较好,但在项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为82.1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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