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及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等文件规定,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我所于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4日对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常宁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2022年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在学学生情况

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为全额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主管单位常宁市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482445644407R,法定代表人唐永红,开办资金681万,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在职工作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成人高等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设校长室、督导室、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研训处、总务处、监察室、成教部、招生就业处。

根据《2022年衡阳市常宁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核准学校职数77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68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实际聘用人数77人,实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70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学校在校人数1200人,其中一年级379人、二年级415人、三年级406人。

(二)主要职能

在职工作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成人高等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

三)2022年重点工作

1、抓稳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2、抓细教育教学管理,着力提高办学水平。

3、抓好教师培训工作,助力常宁教育均衡发展。

4、抓牢标准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5、抓实安全教育,真诚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2年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程序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结果横向可比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在共性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细化,具体见附表。

3、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核查法、比较法、现场勘察等。

4、绩效评价依据:

(1)《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

(2)学校提供的2022年决算报表、工作总结、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等资料。

(3)学校2022年财务资料。

(三)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所于2022年11月3日成立以袁发明、朱湘莲为主的绩效评价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学校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2023年11月,我所进行了现场评价工作,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

①是与学校进行沟通、询问,听取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②是通过查看政策文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明细账等资料,着重核查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以了解支出具体情况;

③是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对部分项目实地察看进展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拍照。

3、分析评价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并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2022年整体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

预算收入1,25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7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0.00万元。支出1,25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75万元为人员经费,事业支出280.00万元。

2、年终决算

收入情况:全年收入99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32万元、事业收入235.02万元。

支出情况:全年支出996.33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61.32万元,事业支出235.02万元。

结转和结余情况: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无余额。

3、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学校基本支出为996.3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61.32万元,其他支出235.02万元。

4、“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常宁市财政局批复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决算数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决算数

超支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

0.00

0.00

0.00

0.00

公务接待

0.00

0.00

0.00

0.00

小计

0.00

0.00

0.00

0.00

5、事业支出情况

2022年度学校事业支出预算280.00万元,决算项目支出235.02万元,支出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绩效工资(非财政)

81.36

联合办学

26.75

日常

80.56

设备购置

13.30

师训

15.86

食堂

2.24

维修维护

14.95

小计

235.02

6、结算专户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结算专户全年收入总额682.18万元,支出663.61万元,期初余额66.51万元,期末余额85.08万元。

收入支出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免学费

302.4

绩效工资(非财政)

108.04

师训补贴

136.88

设备购置

14.08

顶岗实习补贴

8.5

维修维护

41.52

非税代收返还

19.92

师训

24.8

各项奖金、补发工资

8.75

教材

50.58

其他应付款

10.68

联合办学

50.75

学生生活费

195.05

工会经费

33.5



福利

1.11



学生活动费用

11.17



公务接待费

1.06



日常费用

126.12



食堂支出

200.88

小计

682.18

小计

663.61

7、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学校资产总额2,628.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7.25万元,非流动资产2,261.55万元;负债131.5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6.36万元,受托代理负债15.19万元;净资产总额2,497.25万元,均为累计盈余。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学校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全校教职工拼搏奋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稳定工作,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全面贯彻新职教理念,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彰显办学特色,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绩效体现如下方面:

(一)抓稳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2022年学校认真落实党建常规工作,积极开展清廉学校建设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明显提高。

(二)抓细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2022年学校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着力点,通过实施教学常规督查制度、“青蓝工程”、人人公开课活动、建立大专自考辅导团队等教学常规管理主措及扎实教科研活动,教育质量不断提高,2022年学校校长唐永红等5名教师获得衡阳市、常宁市教育局系统先进,校长唐永红等5名教师的论文或课题在全国刊物发表或衡阳市、常宁市教育局系统获奖。

(三)抓好教师培训工作,助力常宁教育均衡发展

2022年学校把教师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重实效、接地气,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努力彰显培训特色。

①继续推进“手拉手”培训,2022年完成11所名校与17所乡村学校进行结对帮扶,培训乡村教师481人,涉及172个教学班,直接覆盖学生6723人,接培学校校本研修意识逐渐增强,教师专业素养明显提升,学生成绩合格率大幅度提高,促进了常宁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②持续开展信息技术2.0培训,2022年学校在常宁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完成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的第二、第三轮培训,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600余人。

四)抓实安全教育,真诚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22学校通过多形式思想教育活动,用心用情关心爱护学生,努力提高学生的核心素质,有序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完成幼儿保育专业三年级360余名学生全部被安排到小学、幼儿园参加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不断强化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22年学生左玲等4名获得湖南省、衡阳市先进,曾美珠等8人的作品在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中获奖。

(五)抓牢标准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2022年学校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核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牢牢抓住标准化建设主线,投入近100万元用于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并成功申报中央财政贴息贷款项目。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

经查看2022年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发现未能设定明确的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为100%,效益指标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未能明确资金使用所要完成的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指标,不符合《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一)预算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预计部门整体支出在本年度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之规定。

2、费用支出合理、合规性有待规范

2.1个别重大支出未附“三重一大”资料

根据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未列入预算且支出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应列入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抽查会计凭证资料发现,部分维修支出未附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会议资料,如2022年7月7#凭证列支维修费(防盗网安装,学生寝室和研训楼二楼)67,870.00元未附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会议资料。

2.2部分支出无结算依据或工作内容不明确

抽查会计凭证资料发现,部分支出无结算依据或工作内容不明确不能支撑费用发生,如2022年7月13#报销衡阳电大联合办学管理费240,000.00元无结算明细,2022年1月20#报销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劳务费21,816.00元工作内容、量不明确。

2.3绩效工资(非财政)只有应发金额无组成明细,也未保存计算过程

抽查会计凭证资料发现,2022年每个月绩效工资(非财政)只有每个人应发金额,无组成明细,也未保存计算过程便于备查,以至评价人员无法复核。

4、收取学生生活费未及时入账

经核对2022年上学期学生生活费收取情况发现:有18,281.00元直到2022年9月、10月才入账和上交非税。

5、财务核算、管理有待加强

5.1财务核算不准确

除食堂支出外,结算专户支出都在事业支中核算,造成2022年决算报表中事业支出235.02万元与科目余额中的事业支出715.45万元不一致,经核实科目余额的超出金额为结算专户支出应在“其他资金支出”中核算。

5.2凭证摘要相当简单不能说明业务发生的内容

查看凭证发现,记账凭证摘要相当简单,为“劳务费”、“差旅费”、“公用费用”、“公务费”等内容,不能说明业务发生的内容,不便后期查询。

5.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无卡片管理,也未按要求落实固定资产清查。

建议

1、整体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明确资金使用所要完成的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指标。

2、加强费用报销管理,强化费用的合理合规性。

3、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和上交非税。

4、加强年终决算工作,数据做到账表一致,细化会计核算工作,并按规定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和卡片管理。

六、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中评价体系,我们设置了“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工作。以现场采集的基础数据、收集的评价相关资料为基础,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等评价方法,对照评价指标打分,2022年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4分”(具体详见报告附件1),评价等级为“良好”。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我们认为2022年学校整体支出在信息公开、职能履行、履行效益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同时存在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财务管理欠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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