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烟洲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及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等文件规定,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我所于2023年7月20日至10月15日对常宁市烟洲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烟洲镇”)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6号)、《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19]41号)及《中共烟洲镇委员会、烟洲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常办[2019]71号)的精神,烟洲镇内设6个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下设4个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烟洲镇委员会、烟洲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常办[2019]71号)核定烟洲镇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55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烟洲镇机关实际在职人数78人,其中:财政统发53人,非统发25人。

(二)主要职能

主要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如下: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6、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2年重点工作

1、着力产业项目,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2、聚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综合治理。

3、出力民生底线,增强人民福祉。

4、用力作风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2年常宁市烟洲镇人民政府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程序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结果横向可比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在共性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镇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细化,具体见附表。

3、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核查法、比较法、现场勘察等。

4、绩效评价依据:

(1)《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

(2)常宁市烟洲镇提供的2022年决算报表、工作总结、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等资料。

(3)常宁市烟洲镇2022年财务资料。

(三)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所于2023年7月20日成立以袁发明、朱湘莲、龙爽为主的绩效评价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2023年8-9月,我所进行了现场评价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方式:

①是与烟洲镇进行沟通、询问,听取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②是通过查看政策文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明细账等资料,着重核查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以了解支出具体情况;

③是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初制定的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对部分项目实地察看进展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拍照。

3、分析评价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并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25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27.42万元,公用经费120.83万元,项目支出零预算。

2、年终决算

收入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59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万元。

支出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59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62万元,项目支出727.60万元。

结转和结余情况: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无余额。

3、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烟洲镇基本支出为862.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26.24万元,公用经费136.38万元。

4、“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2022年常宁市财政局批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0万元,公务接待费7.86万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决算数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决算数

超支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

2.18

2.40

2.40

0.00

公务接待

7.95

8.00

7.86

-0.14

小计

10.13

10.40

10.26

-0.14

5、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烟洲镇项目支出零预算,决算项目支出727.60万元,支出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烟叶生产发展

39.00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8.00

村级转移支付

425.00

乡村振兴

68.00

新农村建设

20.00

2022年村级运转经费

13.00

财源建设

5.00

城乡标准化治理

36.00

2021年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

5.00

2021年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返还部分

5.61

补助经费

10.00

医保筹资工作经费

9.93

机关院内道路油化

20.16

绿化工程

2.00

垃圾清运

3.88

森林防火设施(洒水消防车)

17.80

遗属生活补助

14.43

其他支出

14.79

小计

727.60

6、结算专户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结算专户全年收入总额637.08万元,支出505.04万元,期初余额70.62万元,期末余额202.66万元。

7、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烟洲镇资产总额1,883.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6.26万元,非流动资产927.23万元;负债666.89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总额1,216.60万元,均为累计盈余。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烟洲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决心与信心,担当实干,推动了烟洲镇实现跨越式发展,主要绩效体现如下方面:

(一)锚定产业发展方向,乡村振兴稳中有进

1、落实粮食生产任务,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94万亩以上,经济作物3.80万余亩,实现了严格管控区全部改种应种尽种。

2、推动林业发展,2022年防林造林累计投入1,000.00余万元,其中新造油茶林0.2万亩,其他造林0.3万余亩。

3、完善农用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完成水库除险加固2座、山塘清淤硬化8口、新修田间机耕道路8.5千米、主干灌溉渠道清淤15千米、新修排灌渠5千米。

4、普及涉农惠民政策,大力推进农业保险事业,实现各险种覆盖所有养殖大户,成功推行种植业种植成本保险。

5、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镇488户脱贫户、32户监测户全部与镇、村两级干部结对联系,完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8个计55.00万元,新增项目申报30个,下发雨露计划共67人计10.00万元,新增雨露计划55人。

(二)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民生福祉更加殷实

1、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集资金230.00余万元,完成镇内道路油化、亮化工程。

2、推进城乡治理标准化建设,全年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其中民主村和良和村名次靠前,领导给予高度评价。

3、做好改厕工作,建造公共厕所2座,完成600座改厕任务,摸排问题厕所128个,整改完成97个。

(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严密部署疫情防控,多次召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严格按常宁市防疫指挥部文件落实隔离和核酸检测措施,完成新冠疫苗接种3.3万人。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全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10余次,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刻汲取“4.29”事故教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共排查房屋9079栋,提前高质量完成了农村自建房APP排查录入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4、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并制定《烟洲镇森林防火“攻坚期”八条硬性措施》《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森林防火特护期间,从未发生火灾。

(三)聚焦党建引领,逐步实现“四抓四提”

1、抓软弱涣散党组织风险摸排,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坚持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摸排形成风险分析报告。

2、抓电诈、涉毒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整治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开展了电信网络诈骗、涉毒、扫黑除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摸排,完成11945户反电诈APP下载工作,占任务总数的103.50%。

3、抓城乡陈规陋习整治提升文明新风整体水平。

4、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提升群众民生福祉和幸福指数,推进“屋场党建+五个到户”,共组建19支党员工作队,组建党员小分队58支,累计服务近2923人次,积极宣传反电诈、禁毒、反性侵、文明乡风等内容。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

经查看2022年烟洲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发现未能设定明确的整体绩效目标,各指标值均为功能科目预算资金安排计划,如“产出指标1:2010301行政运行683.59万元”,“效益指标,指标1指标2指标18: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对家庭个人补助等”,未能明确资金使用所要完成的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指标,不符合《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一)预算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预计部门整体支出在本年度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之规定。

2、乡村振兴工作有待突破

2022年烟洲镇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资金发挥较好的绩效,但是乡村振兴停留在基础建设、民生落实及发展传统产业工作上,需有效利用镇内现有的资源发展特色农业、林业种植,并与发展乡村旅游融合,形成区域特色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3、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抽查石岭村、烟洲村、烟洲社区的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发现:

①工程预决算由自行编制,无独立第三方参与

抽查经管站各村的报账资料发现,乡村振兴的工程项目无独立第三方参与,工程的预决算均为自行编制,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有待质疑。

②款项未达末端,存在二次支付

如石岭村的水渠建设款有16.80万元实付给石岭村经济合作社,再二次付款。

4、采购程序不到位,部分商品或服务采购未通过湖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抽查会计凭证发现,部分商品或服务采购未通过湖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如下:

凭证日期

凭证号

摘要

金额

2022-01-31

记账 29

结算户:付执法大队服装费

30,420.00

2022-01-31

记账 43

结算户:付广告宣传费

8,100.00

2022-01-31

记账 46

结算户:付机构改革人员床19张、三门衣柜19个、棕垫19个

19,950.00

2022-01-31

记账 61

结算户:付线路改造工程

46,373.00

2022-09-30

记账 36

付烟办烤烟房维修费

124,870.00

2022-12-31

记账 1

付疫情防控物资

7,520.00

2022-12-31

记账 4

付咨询费、广告宣传费、茶叶费、律师代理费、记录仪

15,000.00

2022-12-31

记账 6

付绿化工程

136,570.40

2022-12-31

记账 12

付广告宣传费

88,370.00

5、租车费管理不到位

抽查会计凭证发现,烟洲镇日常租车虽有用车审批单,开具了相关发票,但费用报销后并不是直接付款给承租人,而是付给了报销人,如2022年1月报销换届选举租车费10,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督察用车2,000.00元、2021年建房现场勘察用车4,100.00元、环卫同治用车费9,080.00元。

6、财务核算、管理有待加强

①决算报表编制与财务报表口径不一致

决算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没有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使财务数据与决算数据脱勾脱节,2022年决算报表中基本支出为862.62万元,项目支出为727.60万元,而财务报表中基本支出为879.27万元,项目支出为701.25万元,两份报表填报口径不一致。

②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无卡片管理,也未按要求落实固定资产清查。

③往来款有待清理,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其他应收款-单位个人及其它余额700.22万元,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人余额646.38万元,未及时清理和清收。

建议

1、应有效利用镇内现有的资源如油茶林、特色种植,与发展乡村旅游有效融合,形成特色区域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明确资金使用所要完成的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指标。

3、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合规实施,并发挥应有绩效。

4、按要求落实商品或服务全部通过湖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下单或竞价采购。

5、加强费用报销管理,杜绝款项二次支付。

6、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细化工作,数据做到账表一致,并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和卡片管理及往来账清理和清收。

六、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中评价体系,我们设置了“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工作。以现场采集的基础数据、收集的评价相关资料为基础,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等评价方法,对照评价指标打分,2022年烟洲镇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0分”(具体详见报告附件1),评价等级为“优秀”。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我们认为2022年烟洲镇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在信息公开、职能履行、履行效益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同时存在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财务管理欠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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