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及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3〕146号)等文件规定,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我所于2023年9月22日至12月12日对中共常宁市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以下简称接待中心)负责的2022年公车平台运行经费和公车平台人力资源外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评价小组通过听取接待中心对项目情况的汇报;检查项目收支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统计和分析公车的维修、加油和公车司机的补贴、出勤等数据,运用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5〕46号)、《常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常办发〔2016〕13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接待中心直接管理公车41台,其中2022年新购置3台。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项目申报时未针对项目设置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常宁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5,053,669.69元,接待中心资金收到资金5,053,669.69元。
指标文号 | 指标摘要 | 金额 |
年初预算(运转类项目) | 公车平台人力资源外包 | 1,650,000.00 |
预B〔2022〕0205号 | 从机关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公车平台运行经费 | 2,700,000.00 |
预B0304(2021) | 从机关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公车平台运行经费 | 189,035.69 |
预B〔2022〕089号 | 公车使用费返还 | 514,634.00 |
小计 | 5,053,669.69 |
(二)资金预算
2022年公车平台人力资源外包年初预算1,650,000.00元,公车平台运行经费财政预算口年初预算3,400,000.00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经统计2022年接待中心已支付项目费用总计4,111,641.28元,如下表。
项目 | 维修保养费 | 洗车费 | 人力外包费用 | ETC | 保险 | 油费 |
金额 | 826,241.00 | 111,529.00 | 1,685,822.7 | 129,611.00 | 242,966.58 | 668,000.00 |
项目 | 上牌检测费 | 年检检测 | 出车补助 | 合计 | ||
金额 | 914.00 | 38,210.00 | 408,347.00 | 4,111,641.28 |
注:部分费用包括2021年及2023年。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接待中心依照《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支付执行审核、审批。
四、项目实施情况
公车平台人力资源外包项目每年8月公开招标,近2年中标单位均为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公车平台运行经费除公车司机出车补助外其他费用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下单或竟价采购。
公车维修保养依据《常宁市公车平台公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实行,公车维修保养主要流程为:由公车司机报告-公务用车服务股安排维修保养厂进行故障检查-维修保养厂向公务用车服务股报告事故情况和维修方案-内部审批同意-实施维修。
公车加油依据《常宁市公车平台公车加油管理制度》实行。
公车出车依据《常宁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实行,公车司机依据《常宁市公车平台驾驶员管理制度》和《常宁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制度建设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接待中心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常宁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常宁市公务租车暂行办法》、《常宁市公车平台驾驶员管理制度》、《常宁市公车平台公车加油管理制度》、《常宁市公车平台公车保险、年检管理制度》、《常宁市公车平台公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常宁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考核办法》开展项目工作,但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六、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2022年接待中心直接管理的公车共出车7710趟,行驶里程722997公里,保障了全市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需求,特别是圆满完成了省委巡视组、衡阳市纪委调研组、衡阳市审计组、衡阳市“两个统筹”督导保障组、衡阳市重点工作督导组、衡阳市疫情应急指挥、市直机关森林防火、彭明治故居对外开放仪式等重大公务活动出行任务,充分体现了公车集约化管理使用的优势,提高了公车使用效率,节约了财政开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接待中心未从源头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未设立与项目相匹配的绩效目标,如:产出数量、时效、质量、成本、社会效益等指标,由此缺乏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工作。
(二)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接待中心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未按项目核算且与其他资金指标混用
接待中心不仅各项目资金指标混用,且未按项目核算,以致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不明,年终决算也未单列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如项目指标预B0304(2021)189,035.69元全部用于接待中心日常开支。
(四)公车管理有待加强
1、维修保养频率高
经统计2022年已报销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维修保养费发现,部分公车维修及保养频率高,有17台公车维修及保养次数超过6次。
2、部分零件更换频繁
经统计2022年已报销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维修保养费发现,部分零件频繁更换,如空调格总计更换100次计10,000.00元、空气格总计更换101次计9,090.00元,平均2.5次/辆。
3、部分公车油耗高,有23辆公车油耗超过10.00升/100公里
据了解,接待中心未定期对公车油耗进行统计和分析,从而达到合理控制油耗,经统计2022年3-8月(该期间有加油量记录)公车油耗发现有23辆公车油耗超过10.00升/100公里。
(五)费用结算缺失
由于费用报销和资金支付存在不及时,存在油费拖欠供应商(常宁市石洲加油站)或预付供应商情况发生,但接待中心未每月或定期与供应商就应付、已付、未付等情况进行对账,且财务核算也未将应付、预付纳入“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核算,同样ETC费用也存在类似情况。
八、相关建议
(一)实施绩效管理
做好绩效管理工作,针对项目预计达到的产出和效果,设置细化、量化、可衡量、科学合理、可考核的指标值。对实施中的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足之处进行规范管理,并将年度自评报告在次年6月30日之前进行公示。
(二)完善规范制度和执行
应根据规定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禁各项目资金混用,并按项目核算。
建立定期与供应商结算制度,做到往来清楚。
(三)加强项目管控
1、加强公车维修保养管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1.1定期分析故障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公车司机人为责任则需赔偿和处罚,并完善《常宁市公车平台驾驶员管理制度》,如属于公车本身原因(如里程数大使用年长等原因)造成则根据政策和财政资金申请处置;
1.2加强对公车维修过程的管控,合理评估零部件的更换、易耗品使用,合理使用财政资金。
2、完善油费管理,定期对公车油耗进行统计、分析、公示、评比,寻找改善措施,并油耗管理纳入《常宁市公车平台驾驶员管理制度》、《常宁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考核办法》管理,合理控制公车油耗,节约财政资金。
九、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在项目立项、资金投入、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较好,但在绩效目标、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为86.1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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