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为确保乡村振兴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衡财农指﹝2022﹞0365号)要求,现将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下达,该项指标具体预算单位、金额、支出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请相关预算单位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科学、精准、规范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和要求,请相关预算单位拿出方案后,按政策适时公开。
附件: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下达通知单
常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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