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各项目村:
根据衡财农指〔2023〕82号文件要求,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现将2023年衡阳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2.46万元的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具体见附件。请你们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扶领办发〔2018〕10号)、《常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衔接资金绩效。
附件:常宁市2023年衡阳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常宁市乡村振兴局 常宁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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