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居民注意:水费调整!


 

根据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城区自来水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的批复》文件,现将常宁市城乡自来水价格公示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2.33元/m3,非居民用水水价为3.24元/m3,特种用水水价为7.82元/m3;污水处理居民生活用水1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1.6元/m3

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仍按原三级水量设置,随水价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其征收标准与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对特困户、低保户等对象继续实行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水费,执行时间从2024年10月8日起。

 

常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及代收费价目表(单位:元/m3

用水分类

供水水价 ( 1 )

水资源费( 2 )

垃圾处理( 3 )

污水处理 ( 4 )

合计收费

( 1 ) + ( 2 ) + ( 3 ) +( 4 )

居民生活用水

2.33

0.08

0.3

0.85

3.56

2.33

0.08


0.85

3.26

非居民生活用水

3.24

0.08

0.3

1.2

4.82

3.24

0.08


1.2

4.52

特殊行业用水

7.82

0.08


1.2

9.1

 

居民生活

用水阶梯

收费标准

第一阶梯

每年每户用水量270立方米(含270立方米)

2.33

0.08

0.3

0.85

3.56

第二阶梯

每年每户用水量271-370立方米(含370立方米)

3.8

0.08

0.3

0.85

5.03

第三阶梯

每年每户用水量370立方米以上

7.6

0.08

0.3

0.85

8.83

 

 

供水价格及代收费价格说明

(1)供水价格:按常发改【2023】24号文,自2023年7月1日执行。对特困户、低保户等对象继续实行每月每户减免5立方米水优惠政策。

(2)水资源费:按常发改【2018】35号文,自2019年1月1日执行。

(3)垃圾处理费:按常政办发【2020】6号文,自2020年6月1日执行。

(4)污水处理费:按常政办发【2020】9号文,自2020年8月1日执行。

(5)阶梯分级水量基数:以常住人口5人家庭为基数,第一级水量按每年每户270立方米(含270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按每年每户用水量271-370立方米(含37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按每年每户用水量370立方米以上。常住人口超基数的家庭,每增加一名常住人口,可增加其第一阶段水量54立方米/年;第二阶梯水量20立方米/年。阶段水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用水量在周期之内可累计、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注:家庭人数以用户户主户口本实际人数为准。)

(6)咨询及监督电话:   0734-7265662    073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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