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当前汛情和气象预报,依据《常宁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8月18日12时起,启动全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处在降雨集中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强化山洪和地质灾害、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洪水、城镇内涝、涉水基础设施、山林景区等防御防守工作,全面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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