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我局积极践行“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深入贯彻市食药监局和常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我局今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打基础,压责任,增强食药监管使命感
一是明确年度监管目标。2017年,我局在2016年完成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机制建设。年初,深入贯彻市食品药品监管会议及常宁市政府食品药品监管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经党组专题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打基础、正作风、强监管、严执法、抓规范、促改革、谋发展”总体工作思路,确定“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常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富饶幸福新常宁贡献力量。”的监管目标。
二是压实监管工作责任。在常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指导下,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在局建立“局-所”两级监管体系,4月7日,召开常宁市食品药品安全暨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会议,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向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郭青松递交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状,我局各监管股室负责人、监管所所长向局长递交了责任状,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一级一级、一层一层压实了下去。
三是继续加强基层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局通过加大投入、加强指导、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基层监管条件、优化了基层环境、畅通了局所联系渠道、提升了基层监管能力。通过投入,为每个监管所配备专用路由器等信息化设备,由信息中心牵头为各所连通了监管内网和互联网,基层实现了食品经营许可网络全局覆盖;并启动了食药监政务专网建设,加强与政府电子政务办的联系,逐步开通局、乡镇监管所食药政务专网,进一步畅通食药监信息报送通道。与此同时,我局通过督查指导、会议调度、以会代训、文件指导等形式加强对基层业务的指导,提高了基层监管干部食品流通监管、餐饮服务监管、药品监管等业务知识,以往部分干部食药监管业务不熟练的局面已有很大改观,各监管所已有80%以上人员取得食药监执法证和上岗证,明确了2-5名专门食药监管执法人员,建立了稳定的食药监管队伍。
(二)强监管,严执法,突显食药监管效能
2017年,我局结合上级部署和常宁实际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将“四个最严”落实到实处,切实抓好常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学校食品“护苗行动”。今年3月10日,市政府牵头召开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会议,启动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春季联合检查行动。3月13日至17日,我局在常宁市四大家领导重视和支持下联合教育、卫生等部门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29所,其中学校食堂118所,托幼机构食堂11家,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小食品商店、学校传染病防治及饮用水卫生等食品安全工作,通报了1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26条食品安全问题,对全部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并将问题全部交办于当地监管所,查办案件5起,处罚没款3万元。9月份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秋季联合检查行动,检查学校食堂126所,托幼机构13所,下发专项检查表126份,对23所问题较差的学校下达责令整改并限期改正。6月至9月,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对照省、市明察暗访通报的问题,一一提出整改措施,一一督促整改到位。期间,督促学校继续落实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工作,确保全市7万多师生全员纳入食品安全保险体系。落实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通过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压实学校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完善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市局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肉及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市政协委员交办提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对全市13家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含平台分公司、平台代理公司)、67家外卖食品销售商、117家餐饮店进行网络巡查,共开展网络交易市场巡查800余户次,查办无照无证经营“饿了么”网络送餐平台案件1起,查办网络经营假冒伪劣西瓜子案件1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案件12件,网络食品市场监管得以加强。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区肉及肉制品市场,检查食品经营单位89户,大中型超市15户;抽检各种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240个样品、工业产品230个样品,其中443个样品合格,7个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8.44%;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查办案件1起。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检查食品经营户1260余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0余份,查办案件6起,取得了很好的整治效果,震慑了农村违法经营食品行为。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大中型餐饮经营户30余个,查办案件2起,今年没有发生餐饮安全事故。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结合政协委员提案,开展茶叶小作坊专项行动,检查了9家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责令停产4家小作坊,督促办证食品生产许可证3家;完成对24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6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建档工作,完成对18家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风险分级工作;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抽查,抽查11批次,合格率为100%;结合脱贫攻坚,开展以“一非两超”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开展食用油及塑化剂专项整治,开展茶叶、饮料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责令2家食用油生产企业全部更换塑料管道、容器,责令3家茶叶小作坊停止生产经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促进各食品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加强酒类市场监管,结合3.15活动,3.31活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开展鉴别假酒知识普及活动,开展酒类市场稽查行动,查没假冒伪劣酒300余瓶。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保障。继续履行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职责,完善节假日(活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今年,我局在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开展了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保障了群众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先后在湖南山地户外活动(常宁站)、常宁市杜鹃花节、高中学考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做到了前期有预检、中期有检查、后期有总结,有限保障了常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及重要时段“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今年,我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了我市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先后开展禽流感防控、启动毒蘑菇应急三级预案。每次应急防控期间,我局做到了有部署、有行动、有报告,基层监管所全面铺开开展检查行动,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各类食品、药品风险监控有效开展,100%完成食品药品风险监测任务。
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积极开展“护老行动”、“护美行动”、“正源行动”打击非法从事医疗美容业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行为,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95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0家、化妆品专营店6家、化妆品购物广场(超市)3家,美容店10家,化妆品批发企业2家,共检查保健食品10余种、化妆品40余种,查处违法、违规企业3家,立案3起。
六是推进药品经营规范化和用药安全。加强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对辖区内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有“角膜接触角镜及护理液”的9家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9份,规范了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经营。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的专项检查。3月份在市局医疗器械科的指导下对辖区三个使用单位(常宁市人民医院、常宁市中医院、常宁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用分子筛制设备进行了检查,对记录不完整的使用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经整改,常宁市人民医院、常宁市妇幼保健院于5月份停止使用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加大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者的培训力度,2017年5月20日组织了全市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了医疗器械的条例规定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培训;通过培训加强了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提高了经营者和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范化。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全年完成监测153起,其中严重的不良事件65份,三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0份。
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开展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办非法销售处方药案件42余起,规范了各药房经营行为。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违规宣传的电视广告药品案件2起,基本药物抽检20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专项制剂抽检3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全部立案查处,共处罚没款640782.5元。扎实抓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35份,其中严重不良反应47份,一般不良反应288份。有序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对180家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GSP管理,提高了药企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106家、诊所3家,收集自查报告109份,下发责令整改书25份,立案查处案件2例,撤销GSP证书1家。
(三)优服务,抓维权,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一是优化措施强服务。今年,我局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及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审批等行政审批行为,要求限时办结,实行“一口清”等服务措施。截止目前,受理食品经营许可1264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305件、单位食堂经营许可96件、一般食品经营许可863件;培育和支持天堂山云雾茶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食品生产许可;共完成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委托审批事项6件,其中二类医疗器械备4家,三类医疗器械许可2家。
二是加大宣传扩影响。3月15日,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平台,开展假冒伪劣食品展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系列活动;3月31日,我局在局门口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办宣传日活动,开展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现场传授识假辨假食品技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系列活动。10月,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10月14日,在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旁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常宁启动仪式,现场开设了食品药品知识宣传台、咨询台及假冒伪劣药品展示台。多项活动的开展提升了食药监部门的影响,也帮助了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问题防范能力,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是受理投诉重维权。我局积极畅通12331、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同时,畅通网络投诉渠道、来信来访投诉渠道,耐心受理各项食药投诉,做到“有问必有答: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并积极履行消费维权职责,尽最大努力为受害消费者争取最大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今年,受理各类食品药品投诉30余起,处理率100%,答复率100%。推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奖励措施,今年,按规定奖励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3人次。
二、当前形势分析
从今年的食品药品监管情况来看,食品药品监管形势还很严峻:一是食品药品种类多样,网络、宣讲、流动商贩等食品药品经营形势多样,而监管形势落后,力量有限,很难跟上时代的变化;二是人们对食品药品质量越来越重视,需求越来越大,食品监管工作量加大;三是随着老龄化加剧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进一步繁荣,销售手段多样化,而我们的监管手段有限,监管难度大;四是投诉增多,处理方式单一,跟踪手段缺乏。
2017年,我局坚持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首位、放在关键处,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在实处,取得一定的实效。在总结2017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我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上级要求自查,对照工作职责自查,对照群众意见自查,发现我局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基层建设还存在很大缺口。基层监管所办公场地不够,有一半的所没有独立的办公场地,租赁费用巨大,且基层监管所设施差、条件差,严重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且由于人员多、经费少,不能对干部职工进行有效培训,导致人员素质很难提高,职能整合缓慢。执法装备落后。我局大部分执法装备还是沿用以前的装备,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尤其缺执法车辆、执法仪器、食品药品现代快速检测设备,导致基层监管难、执法难,存在执法缺口。检测能力不足。由于检测设备陈旧,检测专业人员缺乏,检测技术低下,导致检测能力不足,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监管需求。如没有检测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实验室,许多新产品只能送到外地检验,造成检测周期长、成本高,加重了企业负担。监管工作协调不够。目前我市各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不够畅通,质量工作齐抓共管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桥梁功能没有很好发挥,对推进监管工作作用不够。
三、2018年总体目标及工作重点
2018年,我局食品药品工作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践行“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守住食品药品安全重特大事故“零事故”的底线,切实保障常宁市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以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为主线,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为重点,创新性开展工作,争取各项工作效能有新突破、上新台阶。
2018年,我局将从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信用监管,构建食药监管诚信体系。继续深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利用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等资源,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评价主体,建立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共同建设、大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推行信用分类警示约谈机制,对信用等级较低、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或同一问题屡次出现,以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高频次监督检查并警示约谈;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机制,定期公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企业或个人名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健全联合惩治机制,让违法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二)加强检查和整治,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不放松。一是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监督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二是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形成整治合力。突出抓好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的整治,强化对边、远、散地区和“五小店”的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规范经营市场秩序。开展“正源行动”。规范进货渠道,严查批发环节,打击不法销售,把好大型企业关口,抓好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格式化”监管,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四是继续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有效遏制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网络食品交易秩序。五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GSP认证和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特殊药品和专管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六是纵深开展食品“三小”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小餐饮、小作坊许可,进一步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治理和规范,尤其是加大对茶叶、茶油等地方特色产业的“黑作坊”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和清理小作坊安全隐患,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和信用档案,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多途径监管,力求食药监管新突破。针对监管方式单一,我局结合常宁实际,将充分利用检验检测、诉转案等多种途径,着眼网络交易市场等新型市场增长点,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保障检验检测经费,按上级计划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同时,将检验检测重点对向网络交易市场、特色农产品市场等领域,以此来监测我市食品药品质量。二是积极落实“诉转案”工作,慎重对待民意,对一些投诉举报案件,不能仅仅停留在解决诉求阶段,对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销售劣质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必须要让违法经营者付出违法的代价,对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威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