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1 月21 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734-7249017)。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新条例》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了良好环境和氛围。我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就发布、解读、回应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一是为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明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化实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一个机构承担、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明确1名分管领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日常工作交流,我市建立了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QQ群、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工作微信群,并积极组织各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在群内开展日常工作交流。三是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制定了常宁市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醒,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限期落实。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并做好主动公开。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将调整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集中公开。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会议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强化便民服务要求三方面修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述;会议还就政务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日常需掌握知识点及政府网站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
2.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级及市直部门、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全面复查,及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台帐,杜绝出现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站自运行以来,网站功能日益完善。一是进一步规范"五公开"。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大类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强化信息关联和资源利用。二是丰富解读回应内容和形式。综合部门、专家、媒体和图解展开文件解读29条;主动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法规性文件进行公开及解读共计59条。三是严格执行《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注重落实安全保密审查职责,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严格反复审查、确保无误,并由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做到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防止因审查不严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迅速响应国家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体系,及时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备案登记及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现在正在运行的有14个政务新媒体。10个政务新媒体被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
(三)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关注,依申请公开信件逐年增加,2020年,我市市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7件,其中书面6件,均已按时进行答复处理,回复率100%。我市还规范了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的办件程序,对所有书面申请进行严格登记,处理书面申请件的单位必须填写《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处理单》,并签字盖章,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
(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来,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平台,完善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常宁党政门户网站开设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以展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专栏内容详实丰富,展现形式多样,同时加强信息发布更新,增强信息内容发布的数量与质量。 2020年,常宁党政门户网站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概况信息、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法规公文、通知公告、政府事项信息、网上办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地将应当公开的信息在常宁党政门户网站公开。全年网站总体信息更新量达11520多条,通过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4808多条,网上行政审批办理65345条,依申请公开本级收到17件,回复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6 | 26 | 22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3 | 90 | 6243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64 | 0 | 570 | |
行政强制 | 118 | 0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采购交易项目 | 176批次 | 33286.54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13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13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主观方面,一是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低。二是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指导帮助不够。三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素质较差,法治意识不强,甚至夹带个人私欲,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甚至持抵触排斥情绪。客观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管薄弱。二是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人和行为缺乏明确和强有力的责任追究体系。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积极与衡阳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对接工作,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3.要与时俱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4.强化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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