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发〔2022〕1号
关于印发《常宁市医疗卫生单位
2022年度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
现将《常宁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常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5日
常宁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度绩效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衡阳市卫健委和常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完成2022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衡阳市卫健委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和常宁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对象
根据各单位工作重点不同,将全市32个医疗卫生单位和8个民营医院分为三类进行考核评估。
第一类: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中心医院、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第二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两个层级,分别为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卫生院和偏远或非建制卫生院。
第三类:民营医院(阳光妇产医院、佰骏仁爱医院、华神精神病医院、潇湘眼科医院、爱尔眼科医院、达康康复医院、肛泰医院、正康医院)。
二、考核指标和计分
(一)指标设置。分为常规项目指标、加分指标两大类。
1. 常规项目指标。满分100分,分行政管理工作和业
务工作2个二级指标,分别占总分的20%、80%,具体指标内容和赋分办法见附件。
2. 加分指标。完成临时性工作,每完成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
(二)指标计分。考核实行100分制,各项指标的分值由数据采集局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中心、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三)综合计分。考核所获取的数据由局分管领导、股室(中心、单位)负责人汇总签字。行政管理工作考核数据由局办公室汇总,业务工作考核数据由局医政股汇总,办公室综合形成初步的考核结果报局党委审定。
计分方式为:考核综合得分=常规项目指标得分+加分。
三、考核方式
(一)日常监测。通过日常交办与进展情况反馈、信息化平台、直报系统、督导调研等动态监测,获取相关情况和数据。
(二)现场核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疾病预防与控制、基本药物等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时对各单位卫生重点工作指标的落实情况、重要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评价和反馈。
(三)综合评价。年底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通过被考核单位自评、数据采集责任股室评分、重要指标复核等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考核结果。
四、结果评定
(一)综合绩效评定。一、二类单位根据考核分值高低分别评选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四个等次,优秀单位占30%(10个,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中心卫生院2个,一般卫生院和偏远或非建制卫生院2个),良好单位占30%或40%(10个或12个),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单位,低于60分为不合格单位。三类单位得分60分以上评为合格单位、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单位。单项工作在省、衡阳市评为先进单位的,考核时相应授予其先进单位。
(二)单项奖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等单项工作,分别评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先进单位;无偿献血年度达到50人次以上或超额完成50%任务的单位,评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具体考核及表彰方案由局分管领导会同相关股室(中心、单位)负责人制定,并报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进行通报,评定为"优秀单位"、"良好单位"等次的,授予荣誉奖牌,在次年的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二)年度绩效奖金。考绩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分别按市绩效办核定的等次标准额度发放年度奖金,报市绩效办审核备案后执行,并发放年度目标考核奖。对年度绩效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
获国、省单项工作考核先进的单位,奖励1万元;获衡阳市单项工作考核先进的单位,奖励0.5万元。
对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各奖励3000元;对无偿献血、乡村振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单位给予奖励,各奖励5000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三)个人评先评优指标。年度绩效评估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单位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分别为20%、15%、10%、5%,优秀个人奖金为600-800元。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单项奖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奖励600-800元。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个人发表的省级、国家级论文每篇奖励300元;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发表的宣传报道,本级每篇奖励50元,衡阳市级及省级、国家级每篇奖励100元,每篇不重复奖励。
(四)绩效问责。对考核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只发由单位平均发放到人的60%的政府绩效奖金和院内职工绩效平均奖金,并向局党委作书面检讨,局党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单位和班子成员不得参加其他评先评优活动。未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每少一人次罚500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出现三条及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由局党委研究,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
1.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任意一项工作严重滞后的;
2.基层医疗机构当年度内单起纠纷赔偿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立医院全年赔偿金额超过业务收入4‰的;
3.省市检查中被点名、通报批评,或单位年度工作在衡阳市检查排名末三位,影响全市创建达标等全局性工作的;
4.当年单位出现经济亏损的;
5.出现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的;
6.出现群体上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无论得分多少,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并视情节轻重,由局党委研究,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
(1)因抽检单位工作滞后,致使全市在省、衡阳市的传染病防控、乡村振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综合考核等排名最后的;
(2)出现重大行风问题的;
(3)出现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和院内感染事故的;
(4)出现重大责任公共卫生事件的;
(5)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6)出现重大敏感问题、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及其它严重恶劣事件,市卫健局研究认为应追责的。
(7)传染病防控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附件:
1、2022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绩效评估指标
2-1、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2-2、2022年公立医疗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2-3、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2-4、2022年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2-5、2022年卫生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附件1:
2022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绩效评估指标
(20分)
项目 | 指标权重 | 内容及评分 | 数据采集 | |
办公室工作 | 2 | (1)落实上级部门指示批示(1分); (2)圆满完成上传下达任务(1分)。 | 办公室 | |
党建工作 | 2 | 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 党建办 | |
人事 | 1 | 人事管理工作。 | 人事股 | |
财务 | 3 | 财务、财产管理工作。 | 财务股 | |
党风廉政建设 | 3 |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1分); (2)清廉医院建设(1分); (3)作风建设(1分)。 | 机关纪委 | |
安全生产 | 3 | 安全生产工作。 | 应急办 | |
信访维稳(医疗纠纷) | 3 | 信访维稳及医疗纠纷处置工作。 | 信访办 | |
意识形态(宣传) | 1 |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处置、学习强国。 | 宣教股 | |
爱卫工作 | 1 | 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控烟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城乡治理标准化。 | 爱卫股 | |
项目建设 | 1 | 项目建设工作。 | 规划信息股 |
附件2-1:
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80分)
项目 | 指标权重 | 内容及评分 | 数据 采集 |
医疗 服务 (38分) | 1.服务能力提升(4分) | 1."优质服务基层行"(1分):达推荐和基本标准( 0.5分),掌握66种基本病种诊疗技术(0.5分); 2.全科医疗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建设达标(1分); | 基卫股 |
3.科教培训(2分):全科医生培养(0.5 分)、线上学习(0.5分)、专科培训(0.5 分)、医师轮训(0.5分); | 宣教股 | ||
2.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20分) | 1.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三基"考核通过率、医疗技术管理与质控、临床用血质量评价管理)(2分); 2.医疗质量(6分); 3.防护与急救技能考核(2分); | 医政股 | |
4.中医药服务质量(3分); 5.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3分); | 中医股 | ||
6.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含麻醉药品管理)(2分); 7.防疫物资轮换(1分); 8.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使用监测与数据上报(1分); | 药政股医政股 | ||
3.护理质量与院感防控(10分) | 1.护理质量(4分); 2.院感管理(4分): 3.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环节管理(2分); | 医政股 | |
4.工作任务(4分) | 1.无偿献血任务(2分); 2.改善医疗服务(0.5分); 3.分级诊疗(1.5分):医联体建设(0.5分)、危急重病人转诊和承接康复慢性病人规范(1分); | 医政股 | |
公共 卫生 服务 (36分)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7分) | 按《2022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 基卫股牵头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民生项目)(6) | 1.疾病预防控制(3分):结核病、艾滋病、慢性病等防治,饮用水水质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尘肺病救治救助、死因监测、死亡病例登记与报告、肿瘤登记等; 2.妇幼保健(3分)艾梅乙免费项目(1分);产筛(1分)、"两癌"筛查(2分) | 疾控股 妇幼股 | |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3分) | 1.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1分) 2.新冠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任务(1分)。 | 疾控股医政股 | |
3.应急预案与演练、人员培训、物资储备(1分) | 疾控股应急办 | ||
综合 监督 (3分) | 1.依法执业、医疗废物管理、污染防治。2.按时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任务。 | 综合监督股 | |
乡村 振兴 (3 分) | 按《2022年巩固拓展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方案》; | 乡村振兴办 |
附件2-2:
2022年公立医疗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80分)
项目 | 指标 权重 | 内容及评分 | 数据采集 |
指令任务与能力提升 | 7 | 1.指令任务(3分):卫生应急医疗保障、支农支边等(0.5分);改善医疗服务(0.5分);无偿献血任务(2分); 2.提升服务能力(3分):按《湖南省县域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及常见病种诊疗参照标准》制定并服务能力提升计划(0.5分);开展县医院基本医疗技术和95%常见病种诊治服务(0.5分);重点专科建设(含"五中心")( 1分);医疗技术准入规范(1分); 3.满意度调查(1分); | 医政股 |
医疗质量与安全 | 38 | 4.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26分) (1)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三基"考核通过率、医疗技术管理与质控、临床用血质量评价管理)(5分); (2)医疗质量(含麻醉药品管理)(13分); (3)防护与急救技能考核(1分); (4)中医药服务质量(7分); 5.护理质量与院感管理(12分) (1)护理质量(5分); (2)院感管理(5分): (3)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环节管理(2分) | 医政股 中医股 |
医改与药政 | 10 | 6.分级诊疗制度与医联体建设(1分); | 医政股 |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2分); 8.药品使用监测与数据上报(1分) | 药政股 | ||
9.信息化建设与智慧医疗(2分):医院信息系统、分级诊疗、开展医疗远程视频服务; 10.医改数据报送( 1分); | 规划信息股 | ||
11.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分); 12.落实人才待遇(全科医生岗位等)(1分); 13.薪酬制度改革(1分) | 人事股 机关党委 | ||
科教培训 | 2 | 14.科教培训(2分):全科医生培养(0.5 分)、线上学习( 0.5分)、专科培训( 0.5分)、下基层服务(0.5分); | 宣教股 |
公共卫生 | 14 | 15.疾控和卫生应急(6分):肠道和发热门诊管理;传染病和死亡病例报告与处置;艾滋病检测;肿瘤登记与报告;肺结核报告与管理;卫生应急物质储备与轮换,应急管理与业务培训;健康教育;新生儿预防接种;精神卫生管理。 | 疾控股 |
16.妇幼健康(6分):健康宣教、爱婴医院、叶酸增补、母婴安全、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艾梅乙母婴阻断等工作;及时报送各类表格信息;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达标。 | 妇幼股 | ||
新冠疫情防控(2分):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0.5分),新冠疫苗接种任务(0.5分),疫情监测与信息报送(0.5分);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物资储备与轮换(0.5分) | 疾控股 应急办 | ||
综合监督 | 6 | 18.依法执业、医疗废物管理、污染防治;按时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任务。 | 综合监督股 |
乡村振兴 | 3 | 19.按《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方案》。 | 基卫股 乡村振兴办 |
备注:民营医院绩效评估按《2022年全市医疗服务工作绩效评估细则》。二医院公卫工作按乡镇公卫绩效评估标准执行,占业务工作总分50%,其它业务工作占50%。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质量安全部分占50分、公共卫生占23分(其中妇幼占16分)。
附件2-3:
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被考核单位: 考核人: 得分:
项目 | 标准分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得分 |
组织 管理 | 5 | 有妇幼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总结。有健全的保健组织,人员配备合理,专职保健人员占全院统计局编制比例达40%,从事群体保健人数不少于保健人员总数的1/3。 | ||
基本公卫项目管理 | 15 | 1、对基层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指导有方案和总结,每季度有现场督查考核记录和小结(5分)。2、对妇幼专干、妇保员和儿童保健员开展服务项目工作季度培训,有培训计划、课件、图片、小结(5分)。3、本年度内未出现因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不力而出现上级专业或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5分)。 | 查看资料 | |
信息 | 5 | 各类报表整洁、无涂改,年度报表归档,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做好信息的上报和反馈工作(2分)。组织开展漏报调查和质量控制,定期开展"三网监测",对数据异常的要及时核实,查明原因及时上报。(3分)。 | 查看资料. | |
健教 宣传 | 5 | 有健康教育专职人员(1分)。有健教计划、实施方案和资料(1分)。利用各种节假日开展宣传活动,并有资料可查(1分)。各类宣传活动资料,图片收集完整并归档(1分)。孕妇学校定期经常性开课,开通12320网络孕妇学校(0.5分)。下基层服务(0.5分)。 | 实地查看现场和底稿 | |
爱婴 医院 | 5 | 院内有母乳喂养宣传标语及各项制度(1分),母婴同室(1分),病历中有母乳喂养相关记录(1分),母乳喂养技巧指导(2分) | 随机访问2例住院产妇看母乳喂养宣教情况 | |
指令性任务 | 25 | 叶酸增补任务完成(2分),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5分),新生儿听力筛查(3分),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传播项目工作(5分)。婚前、孕前免费检查项目工作(5分)。妇幼保健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工作(5分) | 对照年初指标任务视完成情况酌情给分。 | |
母婴安全 | 20 | 指导全市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筛查,对高危孕产妇的动态监测与追踪管理,并建立高危孕产妇转接平台(10分),按要求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及新生儿死亡评审(5分)。儿童保健门诊对高危儿童追踪管理,新生儿科开展全市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5分)。 | 结合平时工作进行考核 | |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 10 | 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有专人管理(2分)有领证的登记薄、签发登记薄、作废登记簿、补发登记簿并填写准确无误(2分)证章分离、补发手续规范材料齐全(2分),作废《出生医学证明》妥善保存上交(2分)。对全市可疑出生医学证明真伪进行核查(2分)。 | 查看资料 | |
为民办实事项目 | 10 | 按项目要求,完成两癌任务(5分)。按要求负责全市产筛工作的管理、指导、考核、质控及业务培训,做好产筛信息工作收集,异常结果的召回和转诊,对高风险和临界风险的孕妇进行妊娠结局跟踪和随访(5分)。 | 对照年初指标任务视完成情况酌情给分。 |
附件2-4:
2022年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80分)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内容及评分细则 | 备注 |
1 | 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 | 15 | 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及灾后防病工作,无二代病例发生(5分);结核病管理工作年初有方案,年终有总结,完成结核病人管理指标,及时规范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3分)VCT门诊按要求开展,落实HIV/AIDS病人干预措施(2分);做好卫生应急和救灾防病等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物质储备和疫情监测工作(5分)。 | |
2 | 免疫规划 | 10 | 1.抓好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含麻类疫苗接种率≧95%(5分);2.降低免疫规划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及时完成AFP、出疹性疾病等相关传染病与AEFI监测,各项指标达到省级要求(1分);3.指导接种单位提高信息化管理,扫码覆盖100%率,接种信息与基本信息完整率≧90%(1分);4.与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补种率≧95%(1分);5.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培训、督查与考核工作(1分);6.完成卫生健康局临时增加的指令性工作任务(1分)。 | |
3 | 职业病防治工作 | 5 | 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完成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督促完成尘肺病医疗救助任务。 | |
4 | 重大疾控工作项目 | 10 |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完成各项指标(4分):指导近视眼防控工作,实现下降0.5%的工作目标(2分)。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成绩有所提升(2分)。积极开展城乡饮用水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2分)。 | |
5 | 基本公共卫生疾控项目管理 | 10 | 1、机构健全、有年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每季度有现场督查记录和小结,有基层公卫人员培训计划、课件、图片、小结; 2、年内未出现因疾控工作指导不力而出现上级专业或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3、开展项目指导管理分析、讲评、针对性指导。 | |
6 | 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 | 5 | 完成生活饮用水、环境卫生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任务,监测达标。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有力。 | |
7 |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 2 | 按要求主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参与并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宣传,在单位内显著位置公示项目服务内容. | |
8 | 科教医政药政 | 20 | 按科教绩效评估记分3分(医务人员下基层服务记0.5分)。医疗门诊布局合理1分,医疗质量达标3分,医疗安全1分,护理院感工作达标3分。药事管理按绩效评估记分办法记分6分,无偿献血记3分。 | |
9 | 新冠疫情防控 | 3 | 1、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疫情监测与信息报送规范(1分) 2、疫情处置及时规范,无疫情扩散。(1分) 3、新冠肺炎疫苗储存、运输规范,帐苗相符,AEFI处置及时规范。按要求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培训、督导。(1分) |
附件2-5:
2022年卫生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80分)
项目 | 分值 | 内容及评分细则 | 备注 | |
卫生行 政许可 | 4 | 对卫生许可单位申请现场监督率100%记2分,卫生许可申报、审批程序合法100%记2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
经常性卫生监督 | 文书制作 | 4 | 文书书写规范。 |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4 | 监督覆盖率、建档率、量化分级实施率和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单位建档率均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持证率100%。 | ||
饮用水卫生监督 | 4 | 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建档率均达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持证率100%。 | ||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 | 4 | 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覆盖率、建档率均达100%。 | ||
放射卫生 | 4 | 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监督覆盖率、建档率均达100%。 | ||
传染病防治监督 | 4 |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建档率均达100%。 | ||
医疗服务市场监督 | 8 |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执业行为,监督覆盖率100%记4分,否则,按比例扣分;非法医疗广告监督记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两非整治记2分 | ||
采供血卫生监督 | 4 | 直管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100%。 | ||
学校卫生 | 4 | 监督覆盖率、建档率均达100%。 | ||
快速检测 | 2 | 现场快检设备完好率100%。 | ||
"两非"整治 | 2 | 建立查处"两非"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完成上级下达的"两非"查处任务。 | ||
诊所管理 | 2 | 加强对个体诊所管理,规范诊所执业行为。 | ||
专项整治和信息报告 | 4 | 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专题工作,年初有综合方案,半年、年终有总结,及时上报记2分;各种卫生监督报表及时、准确、规范上报记2分。 | ||
卫生行政 处罚 | 8 | 自由裁量权限行使合法合理,案件受理、立案、处罚及行政强制实施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 ||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 | 12 |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并有专人负责(计1分);年初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工作计划或指导方案,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年终有绩效评估评价或总结(计2分);对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督导每季度一次(计4分,每少一次扣1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规范(记2分);开展基本公卫项目指导管理分析、讲评、针对性指导,班子召开调度会议(3分)。 | ||
科教 | 3 | 按《2021年科教工作绩效评估评分细则》。 | ||
无偿 献血 | 3 | 完成无偿献血任务记3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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