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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
一、参保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满60周岁,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要求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
二、缴费标准:参保人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3000元,共14个档次。省、市本级政府按标准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如参保人选择年缴1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即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增加130元/年,个人账户储存款同养老金一并按月返还。特别困难群体参保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缴费期限: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限为2020年11月31日止。
四、缴费方式:1.村(社区)代办人员持农业银行智能POS机上门收取,同时录入缴费人信息。2.“湘税社保”手机APP自助缴费。3.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自助缴费。4.市内8家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柜台均可办理缴费。
五、养老金发放标准:参保人年满60 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是103元/月。
六、养老金发放要求: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已领取养老金的,其子女及户成员要按规定逐年缴费。严禁重复领取、骗取、冒领养老金等违法行为。
【医疗保险缴费】
一、参保对象:我市范围内除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长期居住人口。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目标。
二、缴费标准:按照中央、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为280元/人,包含参保人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二次补偿保险。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缴费时间: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一次性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日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缴费方式:1.村(社区)代办人员持银行智能POS机上门收缴,以机打小票为缴费依据。2.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缴费,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为缴费依据。3.银行柜台缴费,以银行收款凭单为缴费依据。
五、医保待遇:1.住院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2.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待遇;3.大病高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待遇;4.意外伤害医疗报销待遇;5.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报销待遇。
六、参保缴费要求:1.以户为单位参保,户成员在外参保须提供缴费凭证。2.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得中途参保、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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