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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我市常住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政府规定条件的人员,办理申请农村低保。
1、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审批流程: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调查、评议、审核结果,报市局审批→市局同乡镇、村进行会审→公示→发放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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