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工作流程

一、农村低保

申请条件: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的农村特困家庭的应保尽保。

1、个人填写低保申请书

2、村委会如实申报承诺书

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4、规范民主评议

5、公示7天无异议

6、共同签字确认、上报

7、镇民政办、市民政局、财政局逐级审批

8、农商行办理低保存折

9、申请人领取存折

需提供的证件:户主身份证、户主照片2张、全家户口簿、一、二级残疾证、特殊病种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五保供养

申请条件:凡符合五保供养政策的。本人申请,村委会申报,镇民政办审查,局领导审批。

需提供的证件:对象2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一、二级残疾证一式二份。

三、老龄补助

凡年满90周岁的老人,本人申请,村委会申报,民政办审核,民政局审批。

需提供的证件:5寸照片2张,小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薄一式二份。

四、孤儿

因父母双亡,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村委会申报,民政办审查,局领导审批。

需提供证件:父母死亡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一式二份。

五、医疗救助

1、自付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的贫困边缘人员。

2、住院医疗救助,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对象。

需提供的证件:以农合报销凭证为准,身份证、户口薄、诊断证明书、粮食直补存折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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