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谢春桂
办公地址:常宁市培元街道桃江路13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500
电话:0734-7234159 传真:0734-7234159
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培元街道工作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培元办事处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统筹区域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参与拟订本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负责促进辖区经济建设、项目发展工作,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村(社区)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残联、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6、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
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事处及市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财政所维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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