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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工作,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湖南省婚俗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湘民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和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市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目标任务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开展婚姻辅导,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正面宣传引导群众摒弃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全力推动移风易俗,培树文明婚嫁新风。
三、试点内容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国家3A标准,合理设置婚姻登记区、离婚登记区、婚姻家庭辅导室、咨询室、调解室、照相室、档案室,配套开展新型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的培训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将婚姻登记中心打造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移风易俗的重要宣传窗口。
(二)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在婚姻登记中心开设婚前测评窗口,为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提供婚前心理测评等,提前传授婚姻生活技能,教育引导夫妻正确处理爱情、婚姻与责任问题。积极发挥专业社会组织力量,探索建立"社工+党员志愿者"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婚姻会客室",将婚姻调解工作前置进社区,主动接触需要服务的对象,帮助夫妻双方解决婚姻家庭问题,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完善离婚冷静期辅导制度,开展专业化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调解回访,建立有效跟进措施,通过不定期电话、网络咨询、上门走访等手段,做好跟踪回访服务,促进婚姻家庭稳固。
(三)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继续美化颁证场所,创新颁证形式,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等特约颁证制度。倡导推广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的婚礼仪式,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
(四)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通过设置婚姻文化墙、婚姻文化展厅或者婚俗文化基地等方式,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五)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庆事宜。积极配合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扎实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引导和鼓励村(居)委会结合村(居)规民约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对婚事中的封建迷信、相互攀比、索要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奢侈炫富、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进行治理,着力规范婚礼仪式和操办模式,统一最高消费限额,限制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
(六)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家庭传统美德。配合宣传等部门,做好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宣传和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至6月)
召开动员会议,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后勤保障机制,着重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确保有效投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2月)
全面铺开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同时,对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
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婚俗改革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婚俗改革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彭国喜任政委,局长盘凤成任组长,分管领导宁丽艳任副组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由刘亚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要加强与宣传部、文明办、法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配合,通过共同组织宣传倡导活动、共同举办婚姻家庭辅导活动、共同组织集体婚礼活动、共同开展典型活动等多种形式,结合乡村振兴政策实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合力推动婚俗改革。
(三)扩大宣传范围。借助市融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报道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婚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婚俗新风的公益广告,增强群众对婚俗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导检查。采取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开展婚俗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试点进展情况。对在试点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进行通报,对推动婚俗改革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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