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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是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办理流程: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本人提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发放特困供养金→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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