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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村(社区),办事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提升村(社区)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村级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村(社区)财务管理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法保障农(居)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重要基础,涉及到农(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历来是群众关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各村(社区) 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法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上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账外账,"小金库" 等违法乱纪行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 问题和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分管财务负责人和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所长、纪工委副书记、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担任。负责办事处村级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审计和监督。
三、村(社区)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是实现资金有序收支,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廉洁管财的必然要求,村(社区)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群众监督的原则。村(社区)财务管理要在村(居)民众监督下,实现民主理财,实现财务管理的公开、健全、规范、民主。
2、勤俭办事的原则。村(社区)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廉洁自律。
3、依法理财的原则。健全财务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内外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村(社区)党组织与群众自治组织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体制。
四、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程序
1、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村(社区)必须按"收支两条线"原则将全部收入及时纳入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和核算,所有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支出签批程序依次为:经办人、证明人、村务监督人员、分管财务负责人、村(社区)主任。3000元以上的属大额资金支出,应由 "两委"班子集体商定。报账员将整理好的支出凭证到办事处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办理支付审批手续。经办人、证明人须是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后,财务应由副职分管。
2、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对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支出应纳入"三重一大"管理,同时接收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在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前,先报纪工委审核。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付除外。
3、规范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除20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开支可以现金结算外,其他均应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末端,不得支付现金,也不得支付给村报账员和其他村干部进行转付,不得先支后报。收款方是单位的必须通过转帐的方式拨付到合同签订方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得将资金通过委托方式拨付至个人账户或其他单位账户。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应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加强工程项目验收。办事处成立项目验收组,由分管财务负责人任组长,联点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财政所长、核算中心副主任为成员。验收组应对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签字确认的验收单。
3、加强工程项目资料审核。工程项目支付时核算中心应认真审核工程预算书、项目竣工验收单(物资采购则为物品收货清单)、项目资金决(结)算单、事前决议和事后实施结果公示照片、工程施工合同(物资采购则为采购合同)、税务发票(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项目同一地点施工前后照片以及"四议"等资料是否齐全。不得以领条和三联单支付工程款。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或与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及法律法规为准。
中共泉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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