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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办发[2024]62号
泉峰街道办事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省、衡阳市、常宁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安全风险隐患,巩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消防[2024]10号) 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宁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泉峰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辖区内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网、消防(车)通道隐患问题,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通过整治全街道辖区公共场所(重点整治以下"三类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经营性自建房等。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托管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办事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工作领导专班:
政委:吴毅勇
组长:高祥
副组长:徐剑波、贺海娟
成员:分管行业相关负责同志、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楼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贺海娟兼任,全面协调街道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整合网格员力量,强化网络化管理,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张贴整治通告,通过简洁明了的标语警示教育群众,宣传保持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重要性,讲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网)以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提高群众保持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各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牵头组织推进本行业、本系统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综合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业务指导,依法依规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重点负责工贸、烟花企业相关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负责商场、市场、超市、餐饮等场所的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等障碍物,应将"不得影响逃生、灭火救援"作为许可申请审查要件从严审批管理户外广告设施;泉峰派出所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和消防宣传职责,重点针对"九小场所"部署开展"拆窗破网"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通(车)道管理职责情况的检查;依法配合消防部门对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进行强制执行;自然资源所重点负责经营性自建房、在建工地(含员工宿舍)的排查整治,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发现、劝阻、移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行政审批中防盗窗(网)和消防通道设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审查把关力度;自然资源所依法牵头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泉峰街道中心学校重点负责学校、幼儿园、所管理的校外培训及教育咨询机构等场所的排查整治;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负责养老福利机构(含医养机构中的养老部分)、所属单位的排查整治;负责网吧、酒吧、KTV、体育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排查整治;负责医疗机构(含医养机构中的医疗部分)的排查整治。其他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动员、组织、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三)社会单位、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广泛动员部署。2024年5月12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形成强大攻坚声势和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针对整治重点对象,要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跟踪整改进度。2024年6月30日前,全市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障碍物要全部清除;消防救援口、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建筑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做到标识清楚、规范。
(三)全力攻坚克难。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一些历史遗留、鉴定困难、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通过部门协调、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12月31日前,全街道辖区其他公共场所门窗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全部清除。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凡违规设置铁栅栏、防盗窗等障碍物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坚决予以制止、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行业引领、部门参与的要求,坚持原则性、灵活性相统一,从实际出发,对需要整治的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或铁栅栏等障碍物,能够改造的,督促积极改造,无法改造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通道畅通。要重视"拆窗破网、清通道"等工作的安全有序组织,改造或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协调配合,专项行动需要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提供鉴定、技术支持的,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提出处理意见、鉴定意见和解决办法;对属于上级部门管辖权限范围的,积极协调沟通,争取上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协助。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阵地平台,加强消防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和逃生技能科普宣传,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逢查必宣",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消防安全员)熟悉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要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逃生技能。
(三)严格监督问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严格按照要求闭环整改隐患。对排查的问题,按照消安委牵头、部门配合、联动执法的原则集中推动整治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已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复查,防止隐患"死灰复燃";对责任单位组织不力、进展滞后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倒查责任;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发现问题不处理、不及时的,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本次专项行动由泉峰街道办事处牵头实施,实行"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不定期组织交叉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单位部门请于每周五17:30前上报本周排查整改情况表,专班将每月进行汇总通报。联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封超。
泉峰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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