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角塘镇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实行指模打卡制。自觉遵守上班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每天上午在规定时间之前到党政办指模打卡机上打卡签到,未在规定时间以前打卡的(包括在镇机关但未指模打卡的)视为迟到,未在10:30之前打卡的视为旷工。在市办事、紧急情况直接下村等,必需在当天9时前报告请假,党政负责人向党委书记报告,其他机关人员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由党政负责人将报告请假的短信(微信)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备案,未报告请假备案的视为迟到或旷工。

2、实行晚上值班制。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分为6个班,每个班由1到2个党政负责人带头,实行轮流值晚班制度,每天晚上规定时间(夏季8:00;冬季7:00)之后到党政办指模打卡机上打卡签到。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向带班负责人说明情况;不能坚持值班的需要向党委书记请假。机关工作人员值晚班及双休日轮流值班由办公室具体安排。

3、实行请、销假制。无重大事情和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实行请、销假制,党政负责人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机关人员请假, 1天以内的,由分管负责人批准,超过1天的由分管负责人同意再由党委书记批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所有请假均以书面请假条为准,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备案;特殊原因请假1个月以上的,需有正当理由或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各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控制请假人数,每天各线请假人数应控制在2人以内(含2人)。请假期满,必须及时向分管负责人进行销假并报办公室备案,未销假视为旷工。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查岗制,由机关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安排执行。查岗时,接到办公室电话后,10分钟内赶到各办公室,如果下村进行工作的,需在机关工作人员群进行实时位置共享,以确认其地址准确性和真实性,未赶到的或联系不上的按旷工处理。办公室对查岗情况进行登记。

5、实行定期通报制。办公室每周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每周一党政负责人例会进行通报,每月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6、实行奖惩考核制。绩效考核奖金的20%用于考勤考核,对缺勤情况进行处罚,其中迟到和早退20元/次,晚班缺勤50元/次,旷工100元/次,旷工3天或以上者,取消当月乡镇工作补贴,情况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作待岗处理,因特殊原因旷工者需向书记书面说明情况并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如何处理。设立全勤奖(200元/月),主要考核平时没有请假、迟到、旷工,双休日值班和晚上值班等情况。

7、各站所工作考勤参照此制度执行,奖惩与乡镇工作补贴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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