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流行,新的变异病毒奥密克戎出现并快速扩散,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强,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增加,进口冷链食品和跨境货物运输量增大,将加大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为切实做好全镇“两节”(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预案。  

二、总体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与从严从紧相结合、坚持常态督查与定期暗访相结合,抓实抓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从严防范新冠疫情输入我镇,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

三、组织管理
  镇政府建立新河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镇政府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条件时,镇政府提请市政府批准,启动我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成立新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政委:       晏晓辉  党委书记

组长:      董  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唐建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云平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负责人

王祯宇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雷湘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红 (常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易晓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吴杨昊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斌  副科级干部

周爱国  副科级干部

唐连香  主任科员

贺自灵  主任科员

 

 

曾春龙  主任科员

 

成员:  刘诗章  新河派出所所长

黄秀云  司法所所长

吕章启  财政所所长

刘亚军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甜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新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吴显斌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雁  新河卫生院院长

王治生  江河卫生院院长

      唐绍东  新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红兼任,副主任周雁、王治生兼任,唐洪志、杨冬成、党政办工作人员、镇蹲点干部及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一級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监察督导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集中办公。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由唐建军任组长,曾春龙任副组长,党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上传下达、每天收集村里疫情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专家组的联系和协调;承办新河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成员:左威、陈运春、谭志方、雷丽华、王霈婷。
  (二)、流动人口防控组:由王祯宇任组长,贺自灵任副组长,新河派出所、新河卫生院、江河卫生院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在新河大桥、常祁高速出口设立关卡对流动人口进行医疗健康检测,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新河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成员:新河镇政府所有工作人员、新河镇派出所所有干警、新河卫生院唐洪志、江河卫生院杨冬成、各村(社区)志愿者。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1。

(三)、医疗防疫组:由陈红任组长,唐斌任副组长,新河卫生院、江河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新河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成员:周雁、王治生、唐洪志、杨冬成。

(四)、后勤保障组:由刘云平任组长,吕章启任副组长,镇财政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新河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成员:张红华、陈晖、唐绍军、尹小平、唐卫、袁四英、王淑华。

(五)、宣传组:由吴杨昊任组长,唐连香任副组长,镇宣传部门牵头,党政办、新河卫生院、江河卫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與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承办新河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成员:谭志方、唐维、左威、王霈婷、周雁、王治生。

(六)、社会治安组:由王祯宇任组长,易晓军、刘诗章任副组长,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新河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成员:新河镇派出所人员、司法所人员、综治办人员、执法大队人员。

(七)、督察督导组:由雷湘珑任组长,周爱国任副组长,由镇纪委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督导核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站点卡点人员到岗到位核查情况,落实镇党委、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机关、村(社区)值班值守情况。

成员:唐维、吴显斌、刘亚军、雷长征、王叶、刘浩

四、监测与预警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①监测点设立:新河卫生院、江河卫生院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医院。

 ②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測: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1)发热(腋下体温>38℃);(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预警
   镇级医疗机构发现有来自疫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五、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有关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如不能明确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规定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市级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常宁市人民医院。

六、疫情的分级反应
  发生一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七、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査、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一、应急到位

接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1.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执行。
  2.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对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确诊病例、聚集性病例。
 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遵循的原则
 ①流行病学个案调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病例发病前的居住地、发病后的活动范围、就诊医疗机构所在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疫情形势需要,报告市疾控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②流调时详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个案调查表”内容。
 ③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与管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确定。
三、标本的采集与检测
  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检测。

四、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1.健康教育

(1)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題以及本镇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2)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村、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3)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由联点干部与村两委干部积极做好务工返乡人员排查工作,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技术培训

对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八、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一、事件的确认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常宁市医疗救治和病例诊断专家组确认,必要时请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会诊。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最终确认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最终复核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承担。

二、事件的终止
   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市卫健委报省卫健委,再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三、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传染病、病原学检验和消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对培训计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评估;
  (2)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3)对疫点、疫区的划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管理,疫情监测以及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2.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镇2022年度防疫工作值班工作人员及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二、后勤保障

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備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2.通讯信息保障。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3.经费车辆保障。安排应急车辆(湘D·EC763)在镇政府待命,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经费,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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