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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切实消除森林火险重大隐患,确保我镇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的通知》 (衡办发电〔2021) 2号)、《衡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森防指〔2021) 1号)及《常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森防指〔202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行动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2月8日,为期17天。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全镇辖区内主要坟场墓地,火灾易发重点生态公益林区、 大义山自然保护区林缘耕作地。
(一)坟场墓地
对坟山集中(特别是大型家族墓地)的地点,在割灌除 草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设隔离带或防火带;对零星坟地、 坟堆周边的灌木、杂草进行清除。
(二)全镇造林大户、造林公司
所造林地必须因地制宜按林火阻隔建设标准(10至20米) 开设隔离带或防火带;已建设防火林带的造林公司、造林大户必须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可燃物清理、防火隔离带修整。
(三)大义山自然保护区
对大义山自然保护区域内的五冲、中坪、车荷、上安、西冲等村及西塘、平安、小松柏、清冲等高风险村火灾易发部位,釆用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对原来已修建的生物防火林带进行修整,充分发挥生物防火林带的功效;对依托林区道路、溪流和原已开掘的隔离带进行修整。
(四)林区林缘耕作地
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所有耕作地灌木杂草做到应除尽除。
(五)清除物处理
对此次割灌除草开设防火隔离带专项行动中所有清除物必须放置安全距离以外,确保杜绝安全隐患。
三、责任主体
此次专项行动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林区所在村(社区)为此次专项活动开展的实施主体,要迅速制定本辖区内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作业方案,按要求立即开展专项行动。综治维稳及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村(社区)按要求抓落实,并及时通报;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技术指导,加强对林缘耕作地灌木杂草清除工作的督促指导;民政办要加大对坟场墓地经营单位割灌除草和开设隔离带的督促指导。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有序推动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吴毅勇任组长,武装部长秦贵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政负责人为副组长,由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
五、整治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全面落实村组属地责任;严格落实镇干部联村、村干部包组的联点包片责任;督促所在村(社区)造林主体单位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
(二)要强化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 村村响、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将此次专项行动与衡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强力推动。
(三)要加强指导。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社区)、森林经营单位的业务指导,要加强督促考核,要确保整治进度和整治效果。
(四)要保障经费。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镇组织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工作专班,列出具体经费计划,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并根据各村(社区)护林员完成情况,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3—5元/米的补助。
(五)要跟踪督办。要督促各村(社区)落实整治范围、整治标准,明确整治责任人、整治要求和整治期限。凡工作推诿、整治不力,导致火情失控,引发森林火灾的, 一律按照《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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