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宜阳街道办事处

机构名称:常宁市宜阳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唐晖

  办公地址:常宁市常衡路11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500

  电话:0734-7249668  传真:0734-7249668

 

常宁市宜阳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基本情况

常宁市人民政府宜阳街道办事处于2008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位于常宁市城区北部,东与曲潭街道接壤,南与泉峰街道为邻,西隔宜水与培元街道为界,宜水、潭水在境内交汇,市政府坐落于辖区内,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街道下辖万寿、嵩联、黄桥、塘湾、船山、禄福、新建7个行政村和城东、城北、群英、嵩宜、石洲、东湖6个居委会,共有182个村(居)民小组,8820户,总人口约8.4万人,总面积约38.89平方公里。

二、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宜阳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主要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辖区经济发展。编制全办事处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城区及农村经济,加强辖区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①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爱国卫生及卫生保健知识等健康教育的宣传活动。②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调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容环境管理。协助和指导社区与辖区内单位环境卫生保洁达标工作。③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及街道社区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5.承办常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残联、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6、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

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事处及市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财政所维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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