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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办发〔2020〕16号
各村(社区);
《宜阳街道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经2018年12月24日宜阳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重新转发给你们,要求严格执行,一以贯之落实,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宜阳街道党政办
2020年6月19日
宜阳街道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12月24日宜阳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安全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是指宜阳街道建筑行业相关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及村(社区)。
第二条 凡在宜阳街道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等施工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街道建筑行业相关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及村(社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行业相关领域的监管,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原则为"两个一律"、"三个必见","两个一律"为脚手架不符合规定一律拆除,高温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天气室外施工一律停工;"三个必见"为见房屋的施工图或规划图、见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员的建筑师证或施工许可证、见相关单位与建设方(房主)、施工方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
第五条 没有达到"三个必见"要求的,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不宜审批。
第六条 村(社区)主任为各村(社区)建筑行业相关领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安全巡查、房屋建设资格、资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进行审查,要求建设方(户主)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每月要专门安排建筑领域的安全排查并上报,建筑安全管理纳入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村(居)民房屋新建、修缮,村(社区)第一时间与建设方(房主)、施工负责人签订好安全承诺书,每月将复印件交街道办事处备案。未如实上报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第七条 雨雪冰冻低温高温等恶劣天气由村(社区)下达停工通知到户主和施工方,对脚手架使用情况村(社区)要提前介入,及时上报。
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每月听取一次建筑领域安全监管的情况汇报,密切加强与建筑行业领域相关执法单位联系,形成合力,做到严格执法。
第九条 在建筑范围内,在建筑施工时间,因建筑施工原因引起的安全生产问题由施工方承担全权责任,建设方(户 主)承担连带责任。因未经审批私自建房行为引起的安全责任由建设方(户主)承担全权责任。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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