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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了《关于电动车进行挂牌登记管理的公告》,提醒广大车主赶快给电动车上牌登记,同时强调大队将从9月15日起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从2020年6月1日起,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利用电动车智能防盗管控系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这项工作,大队决定对个人或集团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律实行挂牌登记管理,并对2020年10月31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放宽登记标准和类型进行挂牌登记。
在公告中,大队详细列出了上牌登记所需提交的资料、上牌地点及上牌费用事项。车主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
购车发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电动车合格证原件就可以前往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另外,城区交警岗亭、城区泉峰西路、松柏镇、洋泉镇电动车行代办点也可以办理上牌业务。至于上牌费,公告规定2020年10月31日之前免(号牌)费,11月1日后每副号牌收取20元人民币。上牌时还收取防盗装置费100元/3年、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及人身意外保险费145元/3年。
大队在公告中特别强调,从2020年9月15日起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10月31日之后对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登记,若继续上路行驶,将依法查处,无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的,一律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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