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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落实4月11日全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财监〔201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 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做好任务分工,下发文件到相关单位。
(二)单位自查阶段(5月1日-5月15日)。
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各资金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资金请参照“一卡通”项目统计表(附件4)。
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开展广泛的到村到户摸底调查。摸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等。填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附件2,分2017和2018年填列)和乡镇情况汇总表(附件3,无需分年度),于5 月15日前报送财政局乡财中心(需报纸质版和电子版),乡财中心审核汇总后交财政监督检查中心总结上报。
各资金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管理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办理和管理、享受补贴项目和标准、补贴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要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张卡、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汇总形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情况专门台账,并填列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附件1,分2017和2018年填列)和问题统计表(附件2)。于5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业务股室(需报纸质版和电子版),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财政监督检查中心总结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自查和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追缴清退资金,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三)重点检查阶段(5月16日-5月25日)。
市财政局会同审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应参照被检查单位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项目初步自查表,通过查看单位会计账目凭证、银行划款记录、相关业务资料、询问当事人或村民,核实单位自查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并延伸检查到村委会(社区)。检查组应按每个被检查单位填写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附表2),被检查单位要签字盖章。
重点检查面不低于自查面的30%,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单位、乡镇予以重点关注。
(四)总结规范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市财政局、审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检查的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问题,提出整改和治本的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完成相关报表填写,并完成书面总结上报。
四、其他要求
1、相关单位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在市党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乡镇、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
2、相关单位要及时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及时上交自查表格,不得隐瞒、拖延、敷衍。被检查单位和村委会(社区)应积极配合重点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阻挠、拒绝;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认真整改到位。否则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3、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检查人员应严守廉洁纪律和八项规定,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和村委会(社区)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和土特产。对应纳入而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和本方案中其他违反规定的问题不得代为隐瞒,否则一经查出,将上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市财政局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电话为:0734-768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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