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
| 政策文件信息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审批股 |
| 其他政策文件 | 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 机构概况 | 领导信息 |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机构概况 | 机构信息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职能,以及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规划计划 | 工作总结和计划 | 常宁市卫生健康局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政务服务 | 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 卫生健康领域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目录,行使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八)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十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审批股 |
| 行政处罚 | 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信息 | 卫生健康领域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十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综合监督股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 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股 规划信息股 |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信息 | 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股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 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股 |
| 公务员招录 | 公务员招录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等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事股 |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业务事项 |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 传染病防治报告途径,健康风险提示,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防治工作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疾控股 |
| 业务事项 | 公共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疾控股 |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常宁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常宁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主办: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宁市数据局 政府门户网站举报电话:0734-7223897
备案序号:
湘ICP备1002588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8202000013号
网站标识码:4304820003 Email:cnxinxiban@126.com
常宁市人民
政府门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