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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1来源:常宁市教育局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监督执行。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扫盲等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市区初中的设立与变更;负责市区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4、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负责统筹管理省拨和市下达的教育经费,并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贷款;协同市财政部门指导和管理市属高校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局管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5、综合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劳动人事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局管各学校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除部、省属大中专院校以外的其他学校的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审核工作。

6、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市属成人中专的设置、

撤销、更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工作。

7、规划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及有关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28个,所属事业单位108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教师工作股、计财股、普教股、职成股、体卫艺股、民办教育股、招生办公室、法规股、审计股、纪检组、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毕业生管理办公室、教育工会、妇委会、团委会、机关总支部、勤工俭学管理站、教育技术装备站、教育信息中心、教育教学研究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督导股、常宁市教育经费集中核算管理中心、基建办、计生办、综治办。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教育局、常宁市第一中学、常宁市第二中学、常宁市第三中学、常宁市第六中学、常宁市职业中专、常宁市进修学校、常宁市幼儿园、常宁市农广校、常宁市教育经费核算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079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财政拨款80728.8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825万元,上级专款2326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974.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0790.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0790.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含上级经费拨款和本级配套以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缴非税下拨款)110790.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7126.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664万元,是指我局为确保教育系统正常运转的保障经费、助学金、免学费及学校建设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52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降低0.75%。其中,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次数和接待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81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校舍新建、维修、改造和各中小学校设备购置等。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宁市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