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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6-24来源:

 

一、总 则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办好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发展。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符合幼儿园布局规划,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幼儿园建设水平达标,收费较低、质量较高,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标准

1.近3年年检合格。 

2.符合幼儿园规划布局要求,能够较好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要。办园规模原则上应在三个班以上、十二个班以下。

3.办园规范。办园思想端正,坚持公益性、普惠性方向。具有办学批文和有效且齐全的办学证件,即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或备案)、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有校车的幼儿园需有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校车备案表。

4幼儿园有独立、环保、安全的园舍、院落,有两个以上独立、畅通、安全的出入口;无危房,房舍建筑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坚固安全,科学规范适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幼儿园每班应有活动室,且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生均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通风、干燥、光线充足;园内设有符合卫生及安全条件的幼儿盥洗室和卫生厕所。教育活动场所、设备、材料、教玩具均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校车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对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并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

5幼儿园需大中小班设置齐全。班额控制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大班30-38人,中班25-33人,小班20-28人)。

6园长必须具有幼儿师范以上学历,并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幼儿教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教师职称。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一教一保(班额在10人以下的,可只配教师1人,但须履行保育责任)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7建立教职工培养培训制度,有培养、培训规划、奖励措施和原始记录,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县、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每学期定期对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8贯彻《规程》、《纲要》、《指南》,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无“小学化”现象(无识字、拼音、外语、计算等教学及布置书面作业、测验等违背《纲要》精神的行为);教育内容和方法无严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无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

9按照国家以及本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属地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行为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经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市教育局对申报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对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条件的予以初步认定。

3资格确认。常宁市教育局将初步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报衡阳市教育局予以确认备案。

4协议签订。凡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教育局签订协议,明确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范围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公示挂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由市教育局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支持

1各级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奖励金额将根据学生在园状况决定。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园长、骨干教师、保育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安排。各种表彰奖励优先考虑。

五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严禁以特长班、培训班等形式向家长滥收费。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在园幼儿和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改善办园条件和保育教育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必须用于园所维修改造,添置教、玩具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方面。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确保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总数达到40%以上。
      3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常宁市教育局提出申请;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4加强过程性监管。市教育局通过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监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恶意套取、挪用奖补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细则》由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常宁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