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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5-04来源:办公室

2017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生态强市的目标,在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完成日常监管任务等方面下了功夫。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抓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和问题整改

在市委、市政府召开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员会、全市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调度会和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会等专项会议后,我局严格按照会议精神、《2017年常宁市环境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常宁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一)未雨绸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扫清环境污染隐患

4月份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我局联合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公安国土安监经科信市林业局、市电力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关闭停产92家环境违法企业,对突出环境问题重拳出击一是整治全市非法砖厂。由我局牵头,对全市的砖厂开展了二次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次是对全市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非法的砖厂进行整治,关闭了6个粘土砖厂,查封和停产了9个非法砖厂;第二次是对超标排放和环保手续不全的砖厂进行整治,责令全市36个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放的砖厂进行停产整治,要求所有砖厂在未整治到位和未经环保部门三同时验收之前不得恢复生产。二是关闭全市乱采乱挖企业。由市国土局牵头,关停了大义山自然保护区内的8个采矿企业和6个瓷泥加工厂。三是打击全市非法洗涤厂。我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城区的非法洗涤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关停了全市3家非法餐具消毒公司和3家非法洗涤厂。四是整治全市塑料加工行业。429日,我局组织全市所有塑料加工厂法人代表,召开了塑料加工行业的整治行动告知会,明确了整治时间和整治要求,从53日开始,对全市塑料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共停产12家塑料加工厂,其中9家塑料颗粒加工厂,3家塑料破碎厂。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

一是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1527.25个,重点交办件7个,普通交办件21个,其中涉及畜牧养殖4个,餐饮油烟污染3个,生态环境破坏、乱采乱挖11个,大气污染2个,噪音污染2个,重金属污染1个,水污染1个,其他4个。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度下,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联合行动,对标对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建立交办信访件整治台账,实现了规定时限内所有交办信访件的及时处置和整改到位。二是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的意见中涉及我市的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6个是共性问题,1个是个案问题。个案问题为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多家冶炼企业清污分流不彻底、跑冒滴漏严重,废水外渗直排环境,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标。接到反馈意见后,市政府积极协调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整改重金属超标排放问题,我局督促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第三、第四、第六冶炼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整改工作。目前,以上三个冶炼厂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向省环保厅上报申请销号台账进行问题销号。

二、从源头抓重金属、农村污染治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我局按照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第二个三年计划要求,从源头治理入手,以水口山地区重金属治理和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治理重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得到快速推进。为全面整治重金属污染,我市共向国家和省财政争取了21个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今年,我市在10个已完成的项目基础上,新增完成水松地区大渔村化工冶炼聚集区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工程、常宁市水松地区康家溪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和水口山沿江居委会杨家湾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等三个项目,项目完成总数达到13个。常宁市松渔居委会镉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和常宁市水口山地区曾家溪和康家溪含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计划在2017年底建设完工。剩余6个项目中,有5个已向省环保厅报告,申请延期至2018年底完工;有1个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二是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项目建设在顺利完成一期工程量后,项目二期得到有序推进,项目二期完工后将履盖全市18乡镇186个村,涉及67000户,250000人口。今年的工作任务是完成二期15个乡镇85个行政村的项目建设,现已完成90个村的整治任务,配置发放户用分类垃圾桶20000个,配置180L240L垃圾桶3500个,2018年前将完成剩余15个村的整治。

三、认真抓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

按照《常宁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常宁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常宁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常宁市环境治理夏季攻势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抓实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

(一)大力加强水污染防治

一是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了2017年底前要完成的氮肥、印染、制药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按国家要求完成了氮肥行业的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整治。二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实施了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水口山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中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立方/天,水口山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工业废水1万立方/天,2个污水处理厂均实现了在线监测联网。三是继续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了划分,目前正在开展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报批工作和市城区宜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四是严格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完成了粪污防治设施建设,禁养区内的26家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已完成退养19家,调整划入适养区7家。五是严控地下水污染。开展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40个加油站已完成防渗改造25个。

(二)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力度

一是强化燃煤污染治理。我局和经信部门摸清了全市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的基本情况,制定了燃煤锅炉淘汰整治清单,在淘汰原有22家燃煤锅炉的基础上,新增淘汰常宁市王朝商务酒店等5家城区生活燃煤锅炉,目前27台燃煤锅炉已完成淘汰23台。二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2016年以来,按照《衡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市八大行业60家企业开展了VOCs排放基数调查,建立了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截至今年11月,我市已完成40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湖南诚创鑫科技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也已完成。三是强化农村废气污染控制。一方面全面禁止秸秆焚烧,严格执行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另一方面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50个砖厂全面摸底排查,责令停产整改16家,淘汰关闭7家粘土砖厂,安装脱硫、除尘设施27家。

(三)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编制了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完成了《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市今年对下辖的水口山、柏坊等14个镇,蓬塘、兰江、大堡、塔山瑶族4个乡以及宜阳、泉峰、培元3个街道办事处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详查。现已完成173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前期点位的核实工作;完成5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前期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及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常宁市水松地区曾家溪号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在11月完成业主变更,业主为常宁市环境保护投资公司,项目现进入招投标程序。

四、踏实抓环境日常监管,落实环境保护职责

(一)规范建设总量审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一是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管理。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抓好了市内相关建设项目的总量受理、上报、审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项目总量审批,做到不越权越级受理、审批项目总量,项目总量受理、审批实行阳光操作,2017年共受理市级总量审批项目6个;二是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总量审核环节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我市企业的排污许可证颁(换)证、年审工作已经完成;四是排污权指标市场交易严格有序的进行。我市已完成排污权指标市场交易5例,产生交易金额达到120万,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已缴纳1,664,918元整。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及水域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

饮用水源地洋泉水库、常宁市自来水取水口断面每月监测一次,共获取有效监测数据1016个,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域功能区监测2个断面,即舂陵水央桥断面和宜水常宁一中下游断面,每月监测一次,共获取有效监测数据891个,2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强化全市固体废物监管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源档案和台帐。组织固废、辐射管理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冶炼、化工、医院、汽车维修和制鞋厂等70余家企业,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过程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按要求进行了专项申报登记,实现了固体废物产生、 贮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大固体废物环境执法,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了企业主要污染防治责任制、管理计划、识别标志、分类管理、转移备案,转移联单、应急预案、事故报告、贮存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逾期仍未改正的3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处倾倒医疗废物案件1起。全年共受理危险废物转移备案10691731吨,跨省转移审批1211100吨,有效防止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实环境监管职能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共对金志页岩砖厂、长沙威保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38份,处罚标的共200多万元;对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新五丰常宁宜潭分公司等90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封了水口山镇二一七队吕长征塑料袋清洗作坊等4家企业的违法生产设施;将新五丰常宁宜潭分公司、常宁市阿凡石材厂等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案移送公安机关,已对4人实施行政拘留;报常宁市人民政府关闭了常宁市兰江乡常发砖厂、常宁市莲花砖厂等7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砖厂。

二是严格落实环境许可制度。我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文明、程序完善、公开透明的原则,今年来共核发排污许可证79个,其中换证42个,临时证16个,新办证21个,收缴噪音超标排污费217801元。

三是及时解决环境信访投诉妥善处置各类环境应急事件。我局严格落实上级规定,按照接访、办理、督查三个环节的办理程序,对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限时限质立即办理,不能即时解决的报请上级,限期解决。今年来,及时处置了群众环境投诉信访件71起,结案71件,结案率达100%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我局对本辖区内72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包括32家一般企业,3家污水处理厂,1个固体废物填埋厂,1个垃圾填埋厂,4个尾矿库企业,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23家涉重、涉危企业;全年共组织我市2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2017526日成功处置水口山氯气罐氯气泄露事件;2017723日,组织和参加了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环境应急演练。

(五)扎实开展环境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环保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理念,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大力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一是依托“6·5”环境日,在东风广场开展以携手打造生态市 共建美丽新常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设立环保咨询台,组织绿色骑行;二是在水口山工园区企业、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等各主要排污企业在厂区布置了新环保法宣传专栏,悬挂了宣传横幅。向全市生态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放《环境保护工作应知应会手册》;三是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安装大型环保宣传专栏,制作永久宣传标语。在衡桂高速常宁出口租用户外大型广告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宣传。全年共展示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出动LED流动宣传车2台。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安装大型环保宣传专栏14块,永久宣传标语3块。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环境治理资金缺口大。由于环境保护涉及面广,整治任务重,各方面治理均需投入大量资金,尤其是重金属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等方面,但是地方财政有限,预算不足,急需上级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部门协同配合有待加强。过去几年,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离不开各级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但是由于职责分工不同,不同部门的协同配合仍需进一步加强,明确主体责任,逐步形成环保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大环保格局。

三是环保专业队伍建设薄弱。近年来,我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总体来看,仍存在人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尤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依然难以满足新时代环保工作的要求。

六、2018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环保宣传工作

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共识,推动环境保护从小环保大环保转变。要坚持三突出,五加强的工作思路,以突出防范环境事件为工作底线,突出治理污染为工作中心,突出提高环境质量为工作核心,加强综合协调,加强督察问责,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础工作。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刊物、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强社会宣传平台的建设。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环保宣传,不能板着脸孔说话 

(二)加快推进环保机构改革

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精神,按照《湖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我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三)打好水、气、土环境治理三大战役

一是根据省、衡阳市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以并举为重点,继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保护,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确保一号重点工程整治目标按时完成,逐步解决我市湘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二是按照省、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继续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农村废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强化燃煤锅炉的淘汰,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三是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尽快完成水口山地区和柏坊铜矿周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引进先进土壤治理技术,确保我市土壤污染治理顺利完成。

(四)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

一是按要求完成2018年全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重点加强对工业企业监测数据、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检查;二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大巡查频次,严肃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监管责任;三是结合环保专项督察、执法专项行动、执法大练兵等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工作。

(五)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将全部贫困村纳入整治范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常宁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第三期的整治工作。预计2018年投资金额2亿元,由中标单位(湖南碧水源公司)施工,开展全市200个村的整治任务,力争在2018年通过验收。

(六)依托大环保格局推动环保事业发展

严格按照《常宁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职能要求开展工作,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完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七)启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理分布情况,了解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并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具体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