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按照环保部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进行监测及评价,监测及评价因子包括SO2、NO2、PM10、PM2.5、CO、O3等6项。
2、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源于《常宁市环境质量月报》2018年12月总第37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