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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8来源:办公室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汇总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公布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0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环保日常监管、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需要发布的信息,经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予以公开,并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贯穿于公文运转程序和信息发布程序全过程,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从机制上保障实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上传下达,做好网络舆情管理工作

目前已完成了网上舆情管理(政府 “12345”热线转交办理案件24件)汇报及回复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急事难事,查处了群众举报的违法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2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增31 

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减18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2600000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们没有接到任何人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重点问题聚焦不够;群众对环境问题处理咨询较多,对具体事项和责任划分了解不够,针对问题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下一步措施:针对咨询较多的问题,特别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全面及时;下一步措施:随时关注信息动态,及时更新项目内容。

六、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门户网站日常更新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

二是利用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做好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