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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年1 月6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度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公众了解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规、流程,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和我局日常工作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申请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起诉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成效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做好资料收集,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发布,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