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3、负责全市交通工程的造价审核、监督、定额测定和材料价格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4、参与全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

5、参与全市受监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验收。

6、参与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争议。

7、完成常宁市委、政府和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5个(具体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质量监督股,安全监督与股,监理检测股),所属事业单位0个。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7人,在职人数18人,其中:在岗人数18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3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6.61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按交通部2017年第28号令《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市交通运输局常交发(2020)49号文件《关于下发常宁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程序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增加建设项的复检复测,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152  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  147.15 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0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85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6.61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按交通部2017年第28号令《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市交通运输局常交发(2020)49号文件《关于下发常宁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程序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增加建设项的复检复测,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2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47.15万元,占96.8%;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占3.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9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6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交通运输  支出  56 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复检复测和安全巡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8.0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56 万元,上升 7 %,主要是物价上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较高。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经费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6.0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29.74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6.3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  万元,项目支出  56 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常宁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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