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 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执行住房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全市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修缮、危旧房屋改造及保值增值。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预售资金及项目资本金监管;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房租赁等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指导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配合相关管理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广告;指导各类商品房屋合同网签备案。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市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六)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招投标、物业管理用房核定、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和返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协同编制城区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房屋及公共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发展,参与名镇名村申报和管理;负责新型城镇化相关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劫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论证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指导全市各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负责城市雕塑建设。

(十)负责城市市政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调解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级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概)算、竣工结算的审查。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市场。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检验检测、预拌混凝土、园林绿化等企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审批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和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规划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审核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资质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周围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十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编制城市建设维护、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广场、雕塑、道路、桥梁、人行道、供水、供气、排水排污、路灯照明、弱电管网(沟)、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共交通设施、垃圾处理场(转运站)的建设、改造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负责临时占用挖掘、接驳、改动、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

(十五)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方案,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协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空袭方案的拟订,指导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的制定,指导疏散基地建设,加强疏散地域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疏散防护预案,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等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八)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管理平台、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确保通信畅通、指挥高效。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十九)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二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利用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和人防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服务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物业管理股(资金管理办公室)、安全和工程管理股(稽查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公用事业股)、村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勘察设计股、建设市场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与科技股(墙改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人防指挥通信股(战备保障股)、组织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和所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支总计各1666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4559.59万元,减少46.63%,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66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97.19万元,占9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63.75万元,占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66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57万元,占15.44%;项目支出14088.37万元,占84.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97.19万元、支出总计15597.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00.7万元,减少43.4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9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与上年相比,减少12000.7万元,减少43.4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9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6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类)支出341.19万元,占2.13%;卫生健康(类)支出103.45万元,占0.65%;节能环保(类)支出2795.34万元,占17.43%;城乡社区(类)支出8598.91万元,占53.63%;住房保障(类)支出3735.34万元,占23.3%;国防类支出属于涉密资料,不予公开。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6.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59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人防数据属于涉密资料,不予公开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19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城区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中进行了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城区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中进行了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城区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中进行了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5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的主要原因:在城区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中进行了调整。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2.98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以及向上级增加了专项债券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2.36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以及向上级增加了专项债券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5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本级下达人员经费(人员正常变动、岗位变动、工资调标、晋级晋档、晋升薪级等)。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49.52万元,支出决算为45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量加大,经费增加。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45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1.78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以及向上级增加了项目资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资金。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6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

17、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4.52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及结转上级补助资金。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7.21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资金及结转上级补助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91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资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上级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上级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上级下达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5.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城区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中进行了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4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6.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与上年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人防通讯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与上年相比增加2.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9万元,占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次、来宾6人次,主要是人防通讯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主要是保险费保养、油料、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人防指挥通信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5.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97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75.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资金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转上级下达的乡镇污水处理补助级金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4.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资金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16万元,增长81.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编制核定,对人头经费进行了调整;二是职能增加,业务量加大,增加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6万元,用于开展建筑节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建筑节能与科技创新、消防设计审查等学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0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是人防指挥通信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组织对2021年度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施工图审查服务经费”、“墙改工作管理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评价良好。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说明:因遵循人防保密性原则,2021年度所有财政拨款收支合计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数及具体系数中均未包含人防数据。

第五部分附件

常宁市住建局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附件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表格(未包含人防数据).XLS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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