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文物保护具体办法。

(二)审核、申报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全省、衡阳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世界文化遗产及传统村落。

(三)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发掘、宣传、研究、出境等业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报重点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及验收。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迁移、拆除、古建筑维修设计及施工队伍资质;管理和监督全市文物勘测设计、施工、调查、勘探、考古发掘。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建设与管理;负责文物库房管理。

(六)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负责市境内文物普查、研究、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革命文物股、文物保护和考古股、博物馆和社会文物股、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工会委员会,下设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33.7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59.64万元,增长18.26%,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2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2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6万元,占14.89%;项目支出875.27万元,占85.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8.4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59.64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64万元,增长18.38%,主要是因为:新增了廉政教育基地萧石月故居和水口山纪念园展陈设计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04.80万元,占97.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8万元,占0.81%;卫生健康支出(类)4.54;农林水支出(类)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7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69%,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5.7万元,支出决算为9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6%.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35.53万元,支出35.53万元;完成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508.3万元,支出570万元,完成112.14%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数为100万元,完成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8.38万元,支出数为8.38万元,完成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4.54万元,支出数为4.54万元,完成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5.72万元,支出5.72万元,完成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它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255万元,支出20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0%;减少原因是因为项目结算推迟。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它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驻点扶贫村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5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68.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72.86%,与上年相比减少0.11万元,减少5.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2、同城不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万元,占6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0个、来宾700人次,主要是上级文物部门日常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14万元,增长186.87%。主要原因是:1、萧石月故居展陈文物征集工作经费增加。2、水口山纪念园陈列布展工作费及前期资料整理工作费用增加。

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4%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其中,单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照省财政文件要求和市财政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常宁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积极自评,并向上级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要求,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主要绩效如下:

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及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合理利用我市珍贵的文物资源发挥其社会功能,对于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弘扬我市优秀文化传统,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时效目标、数量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资金到位率100%,安全生产100%,文物损毁、危害率0%,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资金专款专用,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决算表格_57683决算表格

    绩效报告_48637绩效报告



常宁市文化遗产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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