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常宁市煤炭生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按上级要求关闭退出煤矿工作及关闭退出后的事务处理、协调维护行业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煤炭生产服务中心属参公事业单位,由办公室、行业管理股,安全监管股、法规培训股,经营监管股等5个部门组成。
二、常宁市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常宁市煤炭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格附后
三、常宁市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关于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4095.37万元,与上年比增长了17.47%,2016年决算总支出4095.37万元,与上年比增长17.47%。
二、关于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409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5.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它收入0万元。
三、关于常宁市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度支出4095.3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095.37万元,占本年度支出的100%。
四、关于常宁市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095.37万元,比上年增长17.4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4095.37万元,比上年增长17.4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95.37万元,与上年增加17.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95.37万元的11.17%,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1%,行政运行支出433.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9%,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1.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项目支出3637.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8.83%,其中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5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37.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095.37万元,比年初预算4084.84万元(我中心年初预算数446.69万元,追加预算中央、省市煤矿关闭的奖补资金3637.95万元)增加2.5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57.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46.89万元增加2.35%,项目支出3637.95万元与年中追加预算(煤矿关闭的奖补资金,追加预算)持平,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年中增加在2014年—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提高、公用经费中的助残基金、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有所提高。
六、关于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17%,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14.61,占基本支出90.65%,工资福利支出392.77万元,占比基本支出85.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4万元,占基本支出4.77%;公用经费支出42.81万元,占基本支出9.35%。
七、关于常宁市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4.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万元减少65.15%,比上年5.08万元减少10.82%。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为3.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23%,比上年3.39万元减少减少0.29%,公务接待支出数为1.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万元减少85.62%,比上年2万元减少42.5%。三公经费明显支出下降主要是我中心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为1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35批次,接待人数约210人次。
八、关于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1万元,比2015年增加8万元,增加18.68%,主要是物价上涨,所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助残基金等相应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中央、省市下拨的煤矿关闭奖补资金一到市财政,我中心及时向市财政申请拨付,并按时足额拨付到所属产煤乡镇,让 煤矿的债务及民工工资得到妥善解决,减少了信访源头,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巩固关闭成果,防止关闭退出煤矿死灰复燃,私自非法开采。为严控预算,取消24小时盯守,我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对己关闭煤矿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监管,取得很好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资源勘探支出信息支出:煤炭生产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煤矿关闭奖补资金,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助残基金、小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其它等)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煤矿关闭的奖补资金及关闭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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